才子求財 第19頁

「咱們需要理論一下!」他強調,用他才子的聲望和名譽,「你不覺得我們之間真的存在很大的問題嗎?首先,我想知道,你為什麼那麼討厭我?竟然討厭到希望老虎吃掉我的份上,還有……」

別「有」了,老虎已經張開血盆大口漸漸向他靠近,再「有」下去,他的小命就沒有了。

平蕪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想向離歌求救,可是眼見著老虎離自己越來越近,他嚇得失去神志,在向後退的過程中不斷地朝老虎喊話︰「我是平蕪,我是翰林院四品遍修,我是中原大才子。」

老虎可不會因為你身份尊貴就放你一馬,即便它真的以權貴定食譜,也要想教會它听懂人話才行。

大概是被逼急了,平蕪不斷地向後退,直退得無路可退,他大聲地朝老虎喊了起來︰「我的肉一點兒也不好吃,難道你沒有听過嗎?小孩的肉比老人的肉好吃,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好吃,所以……」

「所以你還是轉回頭來吃我的肉吧!」離歌替他接下末尾的話。瞧他說得信誓旦旦,好像他常吃人肉的樣子。看來,族規上的話果然很正常,男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只想著如何逃跑,所以女子要照顧男人——這是天經地義的,因為族規上就是這麼說的。

依照族規,離歌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老虎!老虎,來吃我啊!老虎……」

人世間竟然有如此偉大的人,這一刻平蕪也不得不敬佩起她來。做族長……應該說做人做到這份上,她不是菩薩,也會被當成菩薩的。

「你……你放心地去吧!越族的事有我擔著呢!」他很有義氣地沖她揮一揮手,仗義地將她送往老虎口中。

看吧!這就是男人,族規是偉大的經典著作,再不會記錯。在對抗外敵人侵的現在,離歌懶得跟他嗦。

「老虎!餅來啊,老虎呆呆!」

你說人家呆,人家怎麼會願意親近你——那只斑毛大蟲與平蕪杠上了,分明有人願意提供食物,它還就扒在他的身邊不肯離開,貪戀著他的芬芳。

「救命啊!離歌,快點兒救我!」自尊誠可貴,生命價更高。平蕪再也顧不了男人的尊嚴,大聲向離歌發出求救的呼喊。

眼見形勢緊迫,離歌從兜里掏出石頭一般的東西,剎那間周道被一股莫名的香氣席卷。她將石頭向老虎砸去,準確地砸在它的背上,下一刻老虎像見到高強的獵手似的,瘋了一般逃得無影無蹤。

哇!這是什麼功夫?簡直太厲害了!

平蕪從地上撿起那塊看似尋常的小石頭,還不住地握在手里玩弄著,「這是什麼東西?居然這麼厲害,往老虎身上一丟,居然就能嚇走那樣的龐然大物。」

他歪著頭搜索著所有關于類似這種石頭的信息,「據書上記載這種石頭似乎叫‘聞秀石’,應該沒錯,書上的確是這麼記載的。」

現在知道發表高論了,剛才干什麼去了?居然嚇得建議老虎拿她當晚餐,雖說他是一個男人,本來就該由她來保護,但他未免也太沒人情味了吧!枉費她這麼晚不回離宮睡大覺,竟然在這種嚇死人不償命的深山老林里瞎轉悠。

巨大的怒氣逼得離歌冷眼瞪了他片刻,這才漫不經心地告訴他︰「這的確叫‘聞秀石’,只可惜此‘秀’非彼‘秀’。你是才子,該知道‘臭’在古書中念作‘秀’,這可是名副其實的‘聞臭石’。」見他一臉不相信的表情,離歌忍不住將他一軍,「不信?你將握過‘聞臭石’的手放到鼻子上嗅一嗅。」

這一嗅可不得了,平蕪被那股巨大的腥臭味惡心地當場吐了出來。他繞到一棵大樹的旁邊,倚著樹干大吐特葉,簡直要吐得肝腸寸斷。

「怎麼會……怎麼會這麼難聞?這到底是什麼東西?」

「你從書上看到的‘聞秀石’啊!」看到他這副慘樣,離歌甭提有多開心了。也算是解了氣,消了恨。

族規有雲︰男人天性小心眼兒,女子切不可與男人計較——如今仇也報了,氣也消了,她大氣地放他一馬。

「快點兒回離宮吧!都這麼晚了,要是再出現一只老虎,可沒有第三個人替你去填老虎的口。」

用得著使用如此損的話來糗他嗎?若不是形勢危急,他怎麼會犯下暫時性喪失男人原則的巨大錯誤?換句話說,若不是形勢危急,又怎能看出原來他竟是如此缺乏擔當的男人,真是太丟臉了。

瞧出他神色黯淡,離歌卻不想讓他被這件事所困擾,她走上前拉起他,「走啦!走啦!」

不小心踫到她粗糙的手背,平蕪嚇了一跳。那手像極了他母親的手,同樣是為了生存不斷地磨礪,直到手變得痕跡斑斑,再不復當初年華。

他無意識地握緊她的手,想要拿到眼前仔細看看。這一看,卻讓離歌渾身不自在起來,「一個大男人握著女子的手撫來看去,成何體統?」

什麼時候她竟然計較起男女之別來了?平蕪呆呆地望著她,只听她說︰「女子看男人的身體是理所當然的事,可男人在女子面前就該擺出應有的莊重,難道你爹都沒教過你嗎?」

天呀!他怎麼又忘了,越族是母系氏族!母系氏族!

不準他踫自己,她反倒握住他的手,想要引領他走出山林。平蕪才不接受與長久以來所接受的倫理相悖的規矩喊他甩開她的手,想要獨自離去。

兩個人手臂摩擦間,平蕪的身體直直地向後倒去,倒進樹叢中。怎料樹叢立于山崖的旁邊,叢叢交疊的葉子無力承擔他的重量,眼看著他就要越過樹叢掉人谷底,一只瘦小卻充滿痕跡的手向他伸了過來……

第七章

「抓住我的手,千萬別松開!」越離歌用盡全身的力氣拖住他的身體,只怕這一松開,就此生死相隔。

開玩笑,這時候即使是拿刀威脅他,他也不會松開她的手。就這麼緊緊地握著吧!只要他不掉下去,握多長時間都行。

平蕪掙扎著想要爬到安全的位置,稍一撇頭竟看到一株類似孔雀開屏的九色艷草長在身旁的山崖峭壁之間。

莫非……莫非這就是鳳凰尾了——

「離歌!離歌,我找到鳳凰尾了,這就是鳳凰尾,對不對?」他用另一只手用力地從山崖縫隙間拔下那株異常奇特的野草。

一只手要承擔兩個人的重量,離歌惟有緊緊地抓住他,生怕稍一閃神,他就與那鳳凰尾一起風吹雲散。

「我拿到了!我拿到它了!」平蕪用手揮霍著他的戰利品,「這就是鳳凰尾,如果書上解釋得沒錯,它一定就是鳳凰尾了。」

離歌再也無法忍受他傻氣的舉動,「你想死,我可不想陪你一起死。就為了這株鳳凰尾,你想賠掉自己的小命嗎?我可還要顧全越族族人的未來呢。真搞不懂,難道升官發財對你來說比命都重要嗎?」

她不會懂,若是一輩子活在越族這樣單純的山林之間,無錢無勢對他來說亦或算不得什麼。然而,身在京師,位在朝堂。即便他是學問傾盡天下的大才子,也不如勢遍朝堂的「大財子」。

明明才學滿月復,卻郁郁不得志。他盼著有一天能得到他人的賞識,可是真的盼來了,又能怎樣?他還是平蕪,活在最平庸色彩中的平蕪。如果一件色彩豐富的鳳凰霓裳能夠將他身在朝堂九年的灰白之色染成絢爛的彩虹,他不介意犧牲原則,犧牲他一直固守卻無法給他帶來快樂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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