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要正名 第33頁

總之,連寫了三本整死男主角的我終于膩了,謝天謝地,這一本就當作是愛很潮的番外篇吧(關聯在哪?),反正都是時尚界的故事。基本上,這一本的時間點落在二OO八到二O一O的紐約秋冬時裝周之間(大概是二月),其實和愛很潮差了快五年呢(在我的設定上),希望未來五年世界和平彗星不要撞地球不要有太多變動,不然這個Bug可大了……(抖)

因為是熟悉的職場,所以寫來特別有感觸,最後寫到布萊恩公園落幕的時候自己還亂感傷了一把(也難怪會睡不著……)。一開始臨時更換代言人的事件是真實存在,不過大老板的理由是「我看不慣她了」,真不愧是大老板!不喜歡吃兩只腳的動物則是我國中的歷史老師,她是正妹,但後來被其貌不揚(喂)的生物老師追走了。我喜歡把一些現實上的事情寫在書里,當作是一種紀念吧,原來自己的人生歷經過這些啊。

至于羅涵,親愛的大家不用回去找了(實際上這一本的「每一個人」都不用回去找),因為我還沒寫,哈哈(而且我故意不開系列!因為我怕我寫不出來……)。沒意外的話,二O一一年(現在才幾月)會陸續交代,希望啦希望……計劃趕不上變化就是我的座右銘啊!

反正下一本我要先寫小老百姓!小老百姓萬歲!

★★★

這本的男主角是西班牙人,當初設定的時候,我本來是打算寫阿根廷人的,然後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酒館發生一夜(看!多浪漫的城市名字!),結果查了阿根廷的官方語言是西班牙文,于是取男主角名字的時候陷入了瓶頸,那干脆就當西班牙人吧!(好隨便)但那時候因為某種原因,我對西班牙是懷恨的……(咬手帕)理由大家心照不宣吧,哈哈。

男主角有個雛形,但為了不影響到大家閱讀的觀感,就當作我心中的小秘密來處理,猜到的人就猜到,把他寫得又M又蠢又整成這樣,我內心其實很有罪惡感的……還被編輯罵︰「你這樣對嗎?一夜之後又熱臉貼冷,苦追不到、風吹雨淋、受盡折磨……」

結論︰真愛是需要磨練的!

舞台會設定在紐約則是個人現實上的考量,一些事件不適合在台灣發生(我的認知啦!),所以在某方面來說這是一本「偽?外曼」,寫作的時候有考慮過要不要選擇翻譯小說的筆法,但後來還是決定以好讀為主,而且我跟外曼一點都不熟啊!因為我不看……(本人有翻譯小說不能癥,除了克莉絲蒂嬸嬸和日系)以後應該會陸續找來看吧?

在書寫的過程中,我也徹底了悟自己的世界地理有多糟,說幼兒等級簡直對不起幼兒!我一直以為阿拉斯加在俄羅斯樓上,我甚至在原文寫「去阿拉斯加以後可以去南極看極光」——南極!我居然寫南極!人究竟可以無知到什麼程度,看我就知道了!

托雷同學的福,我好好研究了一下世界地圖,所以不要怪女主角不知道阿拉斯加在哪里,因為我真的不知道……囧(國中老師要帶著我切月復了)

然後,這本又是姊弟戀……主要是考量到兩人的身分(模特兒就是賣肉的,太老會咬不動啊……),男主角在書中一開始的年歲剛好和本人相同,所以寫起來格外有共鳴,其實我和他一樣茫然不曉得未來要干麼,只是這個不行了換那個,敲打鍵盤揮霍青春(和腦細胞)。

友︰「男主才二十四歲就已經這麼有出息,我們在干麼……」

我︰「拜托,人家碇真嗣十四歲就開初號機了!」(這句顯示這個作者到底有多宅XD)

★★★

這一本書名《情夫要正名》有幾個意思。情夫在一般定義上是指跟已婚婦女產生婚外情(多數是被包養、資助)的男人,不過現今有點被濫用的情況,所以就特別來正名一下(笑)。另外就是男主想正名/證明的雙重意味,我喜歡這種可以多方解讀的書名,這是個人的一點小趣味,然後被稱贊抓到取書名的方向……(雖然下一本馬上就被打回原形),干麼這樣,之前每一本都是我取的啊!(曾取出「寵得我XX」的人沒資格說話吧……)(詳見《不準太寵我》後記XD)

至于番外的部分,我原先打算寫兩篇,一是大家目前看到的〈稱呼〉,二是範先生與他「小貓」之間的〈豢養〉,結果人算不如天算,範先生與他的「貓」實在不如我預想中的好解決,還沒寫完字數就超過半章,本書已經一爆再爆,我只好忍痛割舍這一對,如果我有空(重點)就會補完Po到Blog上,沒空就不用問我了,大家有緣再見。

照慣例一樣謝謝看到這里的人,舊雨新知統統感謝!還有我在非死不可上開了一個粉絲頁,有興趣的人可以上來陪我玩玩,在上頭搜尋「夏灩」就找得到我了。我現在對爆字數的感覺就像是被迫加班的老公,一面想著又不是我願意的一面又害怕被老婆(編輯)念;對不起以後我會努力在正規上班時間內把工作結束的,老婆原諒我(誰是你老婆)~~

大家習慣就好的P.S.︰書中一如往常用了幾首歌,一首〈Quando,Quando,Quando〉相信大伙都是耳熟能詳,海尼根廣告主題曲就是它!蚌人偏愛EngelbertHumperdinck的版本,听著就有一種「老天,你到底何時才要屬于我?」的FU。JohnDenver的〈Annie\'ssong〉是我長年愛曲,開稿前就已決定要使用,他的〈TakeMeHome,CountryRoads〉也很經典,「心之谷」的主題曲便是翻唱自這一首唷。

〈EternalFlame〉也是一首歷久彌新的情歌,對我來說,音樂是人生絕對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我听外文歌的習慣從十八歲那年開始,那時候看了孫梓評先生的《男身》,因為想要了解作者描繪的世界,所以傻頭傻腦地把里頭所提的歌統統都找來听了一遍。另一部分則是因為我娘,她是BeeGees和SimonGarfunkel的粉絲,我娘是一個非常不會分享自己的女人,她幾乎不曾講述自己的喜好,我只好自己抓住一點蛛絲馬跡,然後去熟悉。我從不否認我有戀母情結,她給了我許多東西,包含光明和黑暗,女主角那一句「人生而寂寞」也是我母親的名言。媽媽啊,盡避我知道這是事實,但我不願意從你口中听到啊……囧

沒關系,我已經有一顆銅牆鐵壁似的心髒,大伙兒不用安慰我了(沒人要好嗎?)。

好啦,下一本見嘍,Ad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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