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輸 第11頁

「你有沒有搞錯,今天我又沒課,昨天為了寫報告搞到3點,今天早上我還托你幫我去交報告,而且,要不是為了幫你查資料,我怎麼會沒時間寫,一拖再拖,幸好我昨天努力奮戰,否則我鐵定會被當掉,……對了,你怎麼一直望著我?」

「梅非,我,」李舒舌忝了舌忝嘴巴。

「你怎麼叫我梅非?你是不是吃錯了藥?」梅非充滿疑憾的盯著她,她正緩慢地移動著雙腿,雙手也從下至上到達距耳朵不到三寸的地方。

「你——忘——了——替——我——交——報——告!」果然是意料中的巨響,還有憤怒。幸虧李舒及時護住了耳朵。

「我又不是故意的。」聲音由大到小,明顯氣勢不足,看來梅非鐵定被當掉。不過,誰讓他沒事跑到美國來念什麼藝術史,都28歲了還不知道為自己的將來著想,即使事業無成,至少可以憑借優越的外表去騙一個賢妻良母回家呀,干嘛來美國受這份苦。

「那你幫我搞定,你不是與我們教授很些有交情嗎?你幫幫忙,不過遲交了幾個小時,應該沒問題才是。」

「我哪里和他有什麼交情,只不過認識他而已,拜托,我才能剛回來,可不能再出去,我還得趕稿子,可沒工夫替你做跑腿的活。」

「你怎麼可以這樣說?我真不敢相信,我怎麼會這樣倒霉踫到你,天,難道我祈禱得不夠嗎?」

「別逗了,你又不信教。」李舒打定主意不幫他了,「你有時間在這和我斗嘴,怎麼就不去一趟學校呢,用你的話說,不花什麼時間不是嗎?而且你還可以說本來我準備替你送去的,可無奈半路出了車禍,所以才送遲了,還有其他借口,借口,你懂嗎,反正你又不是什麼有優良血統的人種,撒點小謊無傷大雅。」

「也許我可以說你死了,然後報告這樣搞丟了。」

「也行,」李舒擺擺手,看著梅非一邊穿衣服一邊與她打趣,「如果他來電話,我會告訴他你說的一切屬實。」

「那我就拜托你了。」梅非隨便套了件襯衫,穿上黑色牛仔褲,這真是不幸,他怎麼會又踫上李舒這個怪人,他不停地問自己這個問題,從第一次在洛杉磯看到她起,他就問自己,這也許就是命中劫數,說一句——真他媽的夠衰。

「不用客氣,梅田。」李舒非常誠心地說不得,「我們是室友嘛。」

梅非咬了一大面包,阻止自己想大叫的沖動,然後在心里拼命向自己證明出去一趟而不是躺在床上對自己來說是個多麼好的主意。

「真是一個美妙的日子,」他開著車駛在加州六月的陽光下,對著鏡子里的自己微笑,「這種子天氣不出來實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不,不,舒,我們討論的不是文字,而是感覺。」羅蘭說,「你並沒有表現出故事的主題。」

「主題?我以為主題是由我來定的?」李舒看著眼前的確良這個清瘦的男子,他中等身材,年紀在三十歲左右,平凡的長相,也許算得上帥,一般性質的那種。

「當然,你是編劇,劇本由你來寫,但你必須同杰洛姆合作,畢竟他是個老手。「他停頓了一下,眼楮正盯著李舒,充滿著說服的魅力,」而你初出茅廬,你知道我的意思。」

這個男人在好萊塢極具影響力,他是屬于幕後的那種人,他的人格魅力使他得以成為控制一切的人,如果你不以為然,只需要看看他的眼楮,這雙眼楮里老成與焦慮兼有,世故與睿智並存。他可以把你玩弄于股掌,也可以幫助你避過一切災難。

「如果你是作家,我當然不會管你寫什麼,用怎樣的表現手法,表達怎樣的主題,因為那是你的個性,我知道你極具才華,並且我也知道你的筆,我是說,你的文字有怎樣的魔力,但我不是你的出版商,觀眾上這兒來也不是來閱讀的他們需要的是一個故事,也許煽情了點,也許刺激了點,你可以寫得與眾不同,但你必須在這所有的一切後面加點什麼,你明白嗎,我不需要一個冷靜的敘述者,這個劇本必須有點大眾一點的東西。」羅蘭說,」愛情,你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嗎?」

「杰洛姆善長這種描寫嗎?」

「哦,不,我們需要的是從女性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既然我們確定了這個方向,我想你會干得很好的。」一慣的微笑,「也許下一次你會有機會替萊奧寫劇本。」

「希望如此。不過,你說我得和杰洛姆合作?」

「我是說,你得學會像他一樣,他未必是一流的作家,但絕對是一流的編劇。」

李舒帶著她那些充滿做作、荒誕並且遠不夠好的劇本走出羅蘭的那間大辦公室,朝秘書賽門微笑了一下,然後輕輕地帶上門。

是的,虛偽的都市生存者,空虛到乏味的靈魂,連魔鬼也要喊頭痛的無聊,這就是生活,李舒想,真他媽的無奈。

愛情?

這個問題可不好回答。

「你怎麼會找到這兒來?」梅非看著眼前的這個高大男子,他大概二十三、四歲,卻顯出成熟男子的優雅,略顯蒼白的肌膚配上漆黑的頭發,像個貴族一般的站著,但無論怎樣,總顯出一絲激動,仿佛在等待什麼重要的人物。

「她可能馬上就要回了,」梅非察覺到那人眼中閃過一絲頎喜,「不過,也有可能會回得很晚。「這回出現在那人眼里的恐怕就是失望了。

「你們怎麼會……?」

「巧合。」梅非替他倒了一杯咖啡,「你又怎麼找到這兒來?」

「我向出版社打听到她的住址。」來者正是風昊,五年前李舒僅留下一封信便離開了。

「你怎麼知道那是她?」據他所知,李舒用的筆名是金恩,而且除了少數幾個人外,誰也不知道是她而不是別人寫了那本轟動全美的小說——《誰在模仿誰》。

「感覺,「他笑了笑,高三畢業後他到哈佛念企管和經濟,四年就拿到了雙碩士學位,本來以為李舒是生命中的過客,直到無意中看了那本書。家族的事業似乎變得無足輕重,李舒這個名字又重新變得清晰,變得重要。

「哦,世上還有這種浪漫的故事。」

「你們又是怎樣的巧合?」風昊知道梅非與李舒之間的那份友誼,但他仍感到心中像壓著石頭般的難過,當他對著地址找到這房子卻發現開門的是梅非時,他甚至有揍人的沖動。

「你們畢業後我突然發現我的樂趣變少了,也許沒有李舒吧,你知道習慣是個別多麼可怕的東西嗎,所以我放棄了校醫的工作,到崇恩,也就是聖恩的兄弟學校當理事長。」梅非其實是聖恩原任理事長最寵愛的孫子,而且他們家經營的學校少說也有三十所,不過聖恩比較特別,是前理事長創辦的第一所學校,他特別把這所學校留給他的寵孫梅非。

「在那里干了兩年,發現還是沒什麼特別令人激動的,所以干脆躲到美國來念藝術史,而且當初選擇洛杉磯也是為了讓自己過得盡量愉快些。」梅非靠在石椅子上,環視了一下他住了三年的房子,」洛杉磯的房租很貴的,特別是在這種地段,我與人合租,那人也是加大的學生,後來他畢業了,我在公告欄中貼了招租,然後,……」

「後來李舒就找上門了?」風昊說。

「嗯,「他點點頭,」是這麼回事。那家伙在哥大念外國文學,大三時寫出了那部小說,就是那本了,一舉成名。當然,她隱埋了這件事,從頭到尾,所以出名的只是那本書,而不是作者本人。我一直都知道那家伙天賦過人,誰知不只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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