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頌,吃定你 第3頁

洪百蕙急于提出離婚訴訟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她懷孕了,而孩子的父親當然不是他豐儆棠,所以……

「輔仁,別提起照片的事。」豐儆棠濃眉一揚,接著說︰「關于能恢復單身,我很樂意,至于贍養費給多給少,我全憑道理支付,這段婚姻耽誤了百蕙兩年的青春,一年以一億台幣來計,兩年兩億,我想應該很合理。」

楚輔仁無話可接,怔愣了會兒,才順頤嗓子開口︰

「豐先生,要不要……」他偷偷地瞄了豐儆棠一眼。「要不要……見見洪小姐和她的律師?」

可頌是個講道理的人,或許她能幫忙勸勸洪小姐也說不定。

「為什麼?」只手撐著俊臉,豐儆棠蹙緊眉結。「輔仁,你應該知道我沒有多余的時間。」

「這……」他當然知曉。

「去吧!就照著我的意思去辦,必要的時候,找凱文幫你,你私下約百蕙出來談談也可以。」抬起手來看了眼手表,豐儆棠揮揮手,表示時間已至。

由沙發上站起,他轉身走向辦公桌,留下陷入沉思的楚輔仁。

可頌的話百猶在耳——

我們倒是可以拭目以待,看看是你的堅持準確,還是我的方法較絕。

唉,那個難纏的女子,真不知會使出何種手段?

∪∪∪

戚曉娟提著可頌的公事包,跟在她的身後,進到辦公室。

「可頌姊,要不要來杯冰紅茶?」將公事包放到辦公桌上,曉娟就急忙貼心地問。

「也好。」可頌對著她一笑,有點疲憊的摘下眼鏡,揉揉酸澀的眼楮。

曉娟咚咚咚地跑了出去,不到兩分鐘,就端著一杯冰透的紅茶回到可頌的辦公桌邊。

「謝謝。」坐在辦公桌後,可頌接過紅茶,不吝嗇的給了一記微笑。

「可頌姊,是不是很多有錢人都很難搞?」看她就口喝著紅茶,曉娟終于捺不住心頭的好奇。

她到這家聯合律師事務所上班,大約有半年的時間了,以往只負責內部的文書處理工作,最近才跟在可頌身邊充當助理,偶爾也隨著上法庭。

「怎麼說?」放下手中的杯子,可頌睇著她。

曉娟拉開一旁的椅子,很自然的坐下。「比如我們今天要見的人,我們已經去過那個集團三次了,但見到的還是只有對方的委任律師。」

「這是自然的。」嘴里雖這麼說,但可頌的心中承認,那個叫豐儆棠的男人,確實很麻煩。

「自然?」曉娟掩藏不住心里的疑惑,大聲地說︰「我懷疑!我們都親自去了那個集團三次了耶!不會剛好三次都不在吧?而且,我才不信他真有那麼忙,忙到沒時間見我們!」

「或許吧!」瞧著她義憤填膺的模樣,可頌不以為意地一笑。

「可頌姊,是你水準佳、氣質好,換作是我,早就劈里啪啦先罵一頓,氣死了。」

「你如果真的氣死,不剛好正中對方下懷?」可頌笑睨著她。

曉娟偏頭想想,「也對。那……可頌姊,這官司要怎麼打?」

「時間到了,一樣上庭。」可頌說得雲淡風輕。

「可是那個豐大老板會出庭嗎?」她懷疑。

「一定會。」嘴角噙著笑,可頌柔亮的眼瞳中閃過一道黠光。

「真的會嗎?」曉娟挺擔心的。

洪小姐一再表示希望能私下與他見面,但豐大老板就是不見她。

唉,好怪的婚姻關系!老婆要見老公居然得上法庭?難怪這段婚姻要宣告終結。

「會的。」可頌笑著,回得篤定。

∪∪∪

上午十點三十分。

豐儆棠臉色難看地低頭看了眼手表,這個時間他應該在公司里主持一級主管會議,但此刻卻被迫坐在法院的證人席上,供人盤問。

「豐先生,請問你和豐太太結婚幾年了?」站在他的面前,鄔可頌驕傲得猶如一只展屏孔雀。

他不想以當事人的身分出庭是吧?那麼以證人的身分傳喚他,不也一樣?何況,審理這案件的法官,剛好是她最敬重的學姊,兩人平日私交就甚篤。

「大約兩年吧!」豐儆棠口氣不耐。

他不得不承認她是個膽大的女人,至少她敢惹他。

不過也因為這個關系,她讓他打破了這些年來的習慣——從接手謹聯之後,就不再去注意與工作上無關的人。

「大約兩年?」可頌勾唇一笑,轉身向著坐在庭下的洪百蕙走近幾步。「洪小姐……喔,不,也許現在我還是稱呼你為豐太太,會比較合適。」

洪百蕙點點頭。她坐在庭下,縴細的身材穿著一件淺水藍的保守洋裝,看來不僅單薄,更有幾分的楚楚可憐。

相較于證人席上器宇軒昂的豐儆棠,她明顯地被歸類到弱勢的一方。

可頌的策略成功,她順利的營造出這段婚姻中的強弱關系,任誰一眼都可看出。

「豐太太,請問你和豐先生結婚幾年?」她的眸光由洪百蕙的臉上挪開,睇了豐儆棠一記,有幾分的挑釁。

她承認這個男人很優秀,本人甚至比報章雜志上所刊登的還好看,而或許也正因為他過于優異的條件,才會將女人視為無物,對良善的妻子視若無睹!

雖隔著厚重的鏡片,但豐儆棠還是清楚瞧見了她那對清澈的眼里,綻著倨傲的光芒,光芒中帶著譏諷的味道。

微微地皺起眉心,他也同樣的凝視著她,兩人隔空展開了第一波的交戰。

「兩年一個月又七天。」洪百蕙小聲地說,眸光拉向證人席。她的表情平靜,看來對他全無恨意,甚至有點敬畏。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說,是兩年一個月又七天。」可頌走了回來,嘴里看似與庭上的法官說話,但雙眸卻仍是緊緊地鎖住豐儆棠。

「兩年一個月又七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何以我的當事人會將時間記得這麼清楚,而不是像證人席上的豐先生一樣,只概約說了二這個數字呢?」

看出了她的誤導是想將豐儆棠置于無情的形象中,辯方的楚輔仁終于忍不住開口︰「抗議。法官大人,控方律師有誤導我當事人形象的意圖。」

可頌將眸光拉向他,朝著他攤手聳聳肩。「如果我讓楚律師有這樣的誤解,我道歉。」

楚輔仁抿著唇,一時無言,有些氣憤地坐了下來。

看著她唱作俱佳的表演,豐儆棠略眯起了眼,一手撐顎地看著她。

對于這個女人,他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除了那對晶亮的眼瞳之外,她還有一副好得不得了的口才。

「法官大人,對于我的當事人訴請離婚,其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可頌走到桌案下,將手中一直拿著的一份文件往上遞給法官。

法官將文件翻開,眸光在字里行間穿梭,隨著一字字映入眼瞳,她的神情時而驚訝,時而猜疑。

「依照民法第一千零一條,夫妻互負同居之責……」可頌想再往下說,前方的法官卻突然抬起臉來,打斷她的話。

「鄔律師,你上前來一下。」她朝著她揮手,要她上前來。

可頌走了幾步,來到桌案下。

「你這當事人的陳文中說的,可是真的?」法官小聲地問。

「尹學姊,你知道我的個性一向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可頌小聲地說,將聲音控制在只讓兩人听得見。

「看不出來耶!」看了她一眼,法官將視線拉向證人席上的豐儆棠,臉上明顯寫著可惜。

可惜呀,這樣一個集財富和外貌于一身的男人,居然……

「那你現在訴請的是……」陳述中的理由似乎不構成離婚成立的條件。

「我的當事人說,這個情況是由結婚開始一直至今,當初被告並無盡到告知的責任,所以可以訴請判定婚姻無效,然後賠償我的當事人兩年來精神和上的損失。」可頌不疾不徐地說出民法九百九十五條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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