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將臉埋在他頸間,雙臂依戀地纏摟住他的腰,低低吐實︰「我……好想你……」
柔撫長發的手頓了頓,他收攏懷抱。「還有呢?」
「台北那麼多漂亮的女生,她們都好會打扮……有沒有人說她喜歡你?」問完,自已先泄氣地有了答案。
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沒有?他是那種天生的焦點人物,走到哪里都少不了那樣的傾慕眼光。
「如果我說沒有,你會相信嗎?」
「不信。」
「所以我不想騙你。但是說什麼是她們的自由,要不要接受是我的自由,我知道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她叫夏詠絮。」
由他堅定的語氣中,她听出了專屬于她的獨一無二,心房泛起淡淡的甜意。
「可是……我沒有很漂亮,你喜歡我哪里?」一直都知道,她從來就不是讓人驚艷的美人。
「我以為,是你先追求我的。」他挑挑眉,戲謔道。
她一窒,小臉炸紅。「那、那是……」想起那段丟臉至極的暗戀過程,她連話都說不全了。「好嘛,就、就算是我先追求你的,那你為什麼要接受?」
「你做的小蛋糕還可以,我們家梓勤每次都說︰真是太好吃了,要是以後都吃不到該怎麼辦……然後有一天他真的很幼稚地因為吃不到你做的蛋糕而大哭,剛好你告白了,我想到回家得面對那個因為吃不到蛋糕而耍任性的十歲貪吃鬼,就點頭了。」不然他會被小弟哭到煩死。
原來這才是真相他看上的是她的蛋糕,只想拐她為他做點心,而不是看上她的人?
太大的打擊,令她張口結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關、關梓修——你好過分——」她扁嘴,連指控都像蚊子叫,含糊在嘴里,完完全全是受虐小媳婦的最佳範本。
眼眶紅紅的,鼻頭紅紅的,氣鼓鼓的臉頰也紅紅的,整個人就像床上那只Kitty,一整個就是粉紅到不行,不同的是,這個粉紅的她卻不會令他嫌棄地退避三舍。
他湊上前啄吻,她鬧小別扭地偏開頭,不讓他親。
「你怎麼連發個脾氣都理不直氣不壯的?」膽子這麼小,不知道的人還以為理虧的是她。
他也不安慰,逕自輕哼接續。「小表會大哭,是因為我吃掉了某人送的那塊乳酪蛋糕,害他沒得吃。這是我第一次嘗女孩子送的點心,你知道嗎?我其實不愛吃甜食。」
她微愕,忘了要鬧脾氣,張著大大的眼楮回望他。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品嘗她為我做的點心,感受她對我的用心,最後我覺得,被她追求的感覺還不壞。」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你其實有一點點喜歡我?」是這樣解讀嗎?
「笨女圭女圭,不只一點。」如果只是一點,他何必非要她不可?如果只是一點,早已做好生涯規劃的他,又何必為她妥協、改變?
早已計劃畢業後北上求學,談遠距離戀愛只是徒增困擾,他何必?如果不是察覺自己動了心,患得患失起來,怕沒及時把握,便會永遠錯失的話,他其實沒打算這麼早談感情的。
很多、很多嗎?他喜歡她,就像她喜歡他那樣深,是嗎?
「不可以騙我喔!」
「嗯。」
「不可以不要我喔!」
「不會。」
「不可以抱別人,讓我傷心喔。」
「你可以就近監督。」
「咦?」她眨眨眼,不解。
「我還是那句話,考進來當我學妹,我會照顧你。」
「不、不可能的,我考不上……」她微慌,本能地想退縮。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他,考名校易如反掌。
「你可以。相信我,我說你考得上,就絕對考得上。」她的程度他一清二楚,再加把勁,不成問題。
「食宿方面……」
「我們一起住,一切有我擔待。」
「我爸媽不會答應……」
「夏叔我會負責說服。」
「……」她努力挖空腦漿想反駁,在他堅決的態度下,一個字也吐不出來。
「說好,女圭女圭。」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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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那一年,他高三,而她才高一,他是她的學長,一直到他畢業前的半年才有交集,但是于她而言,卻已經對他好熟悉了。
每每听八卦集中營在談論他,不知不覺,將那個名字記入心頭,打從初入學的那天,便悄悄留意著他。
他太優秀,難免予人疏離難近的冷漠感,因此喜歡他的人很多,卻從沒人能鼓起勇氣進一步靠近他。
而她,總是安安靜靜的,不多話,沒有引人注目的條件,再加上天生溫和的性情,容易被吃定,也容易被忽略,又不善與人辯,總是吃了悶虧。
因此,她老是在幫別人當值日生,班上干部該送的作業變成她在跑腿,上課替人抄筆記……甚至在投稿文刊錄取,被發現有好文筆時,她還替人寫情書。
她不是沒想過要拒絕,只是一來,徒勞無功,二來——當她知道代筆寫情書的對象是「那個人」時,心房竟鼓動著連她也不明白的緊張與期待。
一開始,對他只是好奇,到後來,看多了、听多了,竟不自覺產生少女情懷式的仰慕。
真正心動,是在上完體育課的某天,值日生把歸還體育器材的工作推給她,而她又不曉得該怎麼拒絕,只好在大太陽底下,一個人吃力地搬著重重的體育器材。
路過的他,僅僅瞄了一眼,連片刻思考都沒有,就上前接過她手上的負擔,代她送往體育用品室,然後告訴她︰「你一個女孩子太吃力了,下次多找個人幫忙。」
只是很簡單的一句話,但是比起那兩個將自身工作丟給她的大男生,他簡直紳士到天邊去了!
從來沒有一個男生,覺得她也該是被憐惜、被體貼的,他的聲音溫溫淡淡的,但是音色好好听,她是在那一天,真正感覺到怦然心動。
她知道自己是沒有勇氣走向他的,他們的差異太大,永遠不可能有交集,她甚至連心事,都得小心藏好,怕被發現,惹人笑弄。
藉著他人的名義,她有了表達的理由,藏在那一字一句背後的,其實是她不敢宣之于口的含蓄戀慕。
那些情書,她寫得一點也不勉強。
這一寫,就是半年。
有那麼幾次,她不只代寫,還代送,那幾乎要用盡她全身的勇氣,她還記得,第一次被強迫送去時,她緊張到同手同腳,眼楮不曉得要往哪里擺,更糟糕的是,還絆倒在他跟前。
他還記得當時的場面——
一個笨拙到連送情書都不會,直接五體投地撲倒在他腳邊的女孩,他當場錯愕地微張著嘴,反應不過來。
不需要——行此大禮吧?
要不是她眼眶水氣已到達滿水位,一副隨時準備要放聲大哭的樣子,他想他會很過分地大笑出聲。
這也是第一次,他無法對女孩子擺出溫淡有禮的一貫表情——任誰在這種情況下都沒辦法吧?
「你——還好嗎?」朝她伸出手,但極度懊惱挫敗的她,已經無法思考太多,慌張爬起,匆匆將信塞給他,轉頭就跑。
這——其實是戰帖吧?
基于對女孩子自尊的維護,他會有風度地收下每一封信,但始終堆放在房間角落的紙箱,從不刻意去看。因為一分好奇,那回他拆了信,並且記住信末的署名。
大哥瞧見了,問他為什麼,他很沒良心地回答︰「因為她跌倒的姿勢實在太丑了。」想不印象深刻都難,他還不小心看到內褲的顏色呢,嘖!
後來無意中知道,原來他們的家只隔兩條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