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子嬋在坐下之前,又有幾個同學與她打招呼,並與她閑話家常了幾句,不過最終她仍是被張玉珍這三人組綁架在她們之間,因為過去在校時,她們四個人的感情就特別好。
嗯,如果加上已逝的凌白的話,她們應該是五人組才對。
「子嬋,你這幾年都在做什麼,結婚沒?」黃婷婷問,目光落在她毫無任何裝飾品的十指上。
她搖頭笑了笑。「沒?除了美惠之外,你們倆呢?什麼時候請吃喜酒,還是早巳請過了?」
「玉珍大概今年年底,至于我嘛,你還有得等。」黃婷婷微微的撇唇道。
「她上個月才和交往兩年多的男朋友分手。」廖美惠小聲的在她耳邊說。
施子嬋輕點了下頭,表示她知道了。接下來她會盡量避開與婷婷談論有關感情與結婚的事,以免害她觸景傷倩。
「你們現在在做什麼?在哪兒上班?」她問。
「我在一間打字社里做排版的工作。」張玉珍答道。
「我在賣衣服,喏,給你一張名片,有機會到我店里來捧場一下吧,看在老同學的份上,我給你打八折。」黃婷婷笑著遞了張名片給她。
「才八折喔?」施子嬋接過名片,挑著眉開玩笑。「至少要打到五折吧?」
「如果你一次跟我買到五萬塊的衣服,我就打給你,」
「喂,當我是暴發戶呀?五萬塊?我一年加起來也買不到那麼多錢的衣服!」
「誰叫你買,你不會要你男朋友買給你呀?」黃婷婷戲謔的說。
「從頭到尾,你有听說我有男朋友嗎?況且就算有,你以為以我的條件能交到多有錢的男朋友?」施子嬋沒好氣的回道。五萬塊,天知道那用來付她半年的房租都還有剩哩。
「你沒有男朋友?騙誰呀?以前那個讀北中的混血大帥哥,叫什麼來著……」
「簡聿權。」張王珍好記性的說。
「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那個有對藍色眼珠的混血帥哥。你不是和他在交往嗎?我記得他的家底好象就不錯。」黃婷婷以前也很哈他。
簡聿權?施子嬋微楞了一下,她已經好久沒听到別人跟她提起這個名字了,沒有四年,大概也有三年半了吧?
「八百年前的事,你們怎麼還記得呀?」她扯唇微笑道。
「怎麼,你們該不會分手了吧?」黃婷婷一臉好奇的盯著她問。
「早分了。」施子嬋撇唇道,一副不想多說的表情,但是大家對于她和簡聿權那段震驚校內外的痴纏往事可是記憶猶新,怎麼也無法接受她僅用簡簡單單的「早分了」三個字就帶過一切。
「怎麼分的?我還以為你們倆會結婚耶。」張玉珍率先訝然的叫嚷。
「對呀,那家伙冷到不行,如果不是曾經看見過他受傷流的血是紅色的,我會認為他根本就是外星人,血是藍色的。就像倪匡小說里所寫的藍血人一樣。」黃婷婷是標準倪匡小說迷。「他這麼冷,對任何人都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卻唯獨對你特別溫柔,感覺就像判若兩人似的,你們倆怎麼會分手?」
施子嬋聳聳肩,實在不想說。
其實她和簡聿權從頭至尾都沒提到過分手這兩個字,只是不知為何,兩人就這麼漸行漸遠,終至完全失去聯絡。
OK,她承認,並不是不知為何,他們倆會漸行漸遠是有原因的,而那原因除兩人家境貧富背景差距太大之外,他的被動個性其實應該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從高中最後一年到大四,五年之間,簡聿權都是一個人在外租屋住,而她則是從上了二專之後,便與他同居在一起。
他們交往了快五年的時間,卻同居了快四年。誰也沒想到結果他們倆會分手。
交往期間,他雖從未主動帶她回家介紹給他的家人認識,不過她卻曾听麥峪衡他們那群人提過,他出生于法律世家,家里有一堆律師、法官之類的「上等人」。
而她從來就不知道,為什麼麥峪衡他們每次提到他家人時,總愛特別強調「上等人」這三個字?直到她有幸親身體驗過那種可怕的感覺,真正的見識到他家里那群用鼻孔看人的人之後,她才恍然大悟。
原諒她說實話,她真的一點也不喜歡他的家人,包括他媽媽在內。
他們憑什麼用學歷來評論一個人的價值,她是讀職校、讀二專畢業的又怎樣,至少她不偷不搶,雖然一個月收入才兩萬出頭而已,但也足夠可以養活自己了,不是嗎?他們不該用一副檢視拜金女的嘴臉看她,還當面指著她的鼻子說她高攀。
第一次與他家人見面,就帶了一肚子氣回家,她真的很生氣,而他卻好象絲毫感覺不到任何不對勁似的,仍是那副冷淡如風、理所當然的模樣。當下,她又更氣了,抓了幾件衣服,丟下一句她要回家住幾天的話之後,便怒氣沖沖的離開兩人同居的住所。
說實在的,將近五年的情感,他們倆實在不應該為了這麼一件事就走到分手的地步,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緣分盡了,或者這真的是命中注定,更或者像他家人所說的,她配不上他。他們倆一個人獨自生悶氣不肯妥協,另一個人的個性又冷淡得要命,不知主動為何物,于是莫名其妙的,他們就這樣漸行漸遠的失去了聯絡。
听起來很扯對不對?但是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莫名其妙,根本就無法控制。
當然,也許有人會問她,不覺得五年的感情為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分手很可惜嗎?
抑或有人會質疑的問,他們之所以這麼容易分手,是不是因為他們的愛情其實早就沒了,只是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理由來分手而已,而他家人不討喜的個性,便成了他們分手的導火線。
說句真心話,她真的很想一巴掌打歪問她這些白痴問題的人的嘴臉!
她當然會覺得可惜,不只覺得可惜,還傷心得要命。
想當初可是她不要瞼的對他死纏活纏的,才讓他接受她的。而在交往的那五年間,她更是使盡渾身解數不讓他們之間的感情冷淡下來,她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只因為她真的是愛慘了他。
愛情早沒了?
這句話永遠也不適用于她,因為即使在與他分開整整四年之後的現在,她對他仍存有愛意,一種又愛又恨又無法自拔、無法控制的混雜愛意。
真是可恨!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喜歡他,從那年他救了她那一刻起,眼中心里便再也裝不下任何一個異性。
其實這四年來,也有不少男人對她表示好意,而她卻一點心動的感覺都沒有,心里想的全都是他。
說到這兒,一定會有人問,既然她是如此的想他,又堅信自己仍然愛著他,為什麼她不回頭去找他呢?反正她的厚臉皮早已行之有年,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了,不是嗎?
很好,這可說到重點了。
不是她不願意回頭去找他,而是她根本就找不到他,因為他的人已不在國內,早就不在台灣。
其實就在他們失去聯絡的第三個月,她終于受不了他的不聞不問,而前去找他興師問罪--事實上是思念太緊,讓她終于忍不住找理由想回到他身邊時,他們原本同居的處所卻早已人去樓空。
面對空無一物的屋子,她著實呆站在原地好久好久,腦袋一片空白,且面無血色,身體微顫到後來,連站的力氣都沒有,而整個人癱坐在地板上動彈不得。
她作夢也沒想過他會突然搬家,甚至連一句話也沒留給她,唯一留給她的,只有幾箱堆放在角落邊她的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