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壞事做多了終有報應?
「你……你是和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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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是,我不是和風,是那個卑鄙無恥的劉小姐盜用我的名字,你知道她的名字很俗的,在菜市場一喊起碼有十個歐巴桑會回頭……」
半信半疑的汪水仙?定不走了,不過在和風的菜刀威脅下,她還是乖乖地打了電話回去報平安,並征得家里的同意請假一周。
所以她在「和媽小吃店」打工,不支薪的那一種,但提供食宿和和風小說二十本,每本都以她的名字寫下一段感言。
像是水中仙子盈盈笑,鳳眼汪汪惹人憐之類,叫她興奮之余不免頻頻打量眼前這位「和風」。
如果她是和風為什麼不承認是和風?若是她並非和風怎會一夜之間就拿到和風的簽名書?寄快遞也沒那麼快,何況沒見她出過門。
她到底是不是和風姊?
「姊,不要去啦,很丟人耶!鎮上的人都認識我們……」好羞人哦!和雲皺著一張臉。
「立正站好,你別別扭扭地成何體統,不怕街坊鄰居笑你小家子氣,一點也沒有和家的氣魄。」牌子也不拿好歪歪斜斜的。
她寧可不要氣魄。「凡事息事寧人嘛!有必要鬧得這麼大嗎?」
肯定會被同學笑死。
「哪有很大,包括小花在內才五個人,我還嫌人數不夠壯觀呢!」就是不想鬧大她才婉拒親朋好友的大鼓陣。
「人家叫水仙啦!」小花好難听哦!
「水仙是花的一種,你又還沒長大,叫小花剛剛好。」和風拍拍汪水仙的頭像在拍小狽。
和媽五十多歲了,「含莘茹苦」地帶大四個孩子,因為和爸是木訥漢子,三天听不到他說一句話宛如異形,所以一家之主的重任自然落在和媽肩上。
那天和爸肚子痛沒法去市場批菜,因此唯一在家的小兒子無照駕駛地開車送和媽去買菜。
回程時經過一間正要開幕的連鎖店,風一大吹落了招牌砸扁車頂,駕駛座旁的和媽首當其沖禍從天降,自然成了倒楣的受害者。
可是餐廳的經理非常不講理,和媽都決定不追究此事自行療傷了,他卻反過來要求賠償,指稱他們撞壞「放」在地面的招牌。
吃定了和涌只有十七歲沒見過什麼世面,找來律師說要控告他無照駕駛及毀壞私人物品,沒有五十萬不肯善罷甘休。
開什麼玩笑,和家是小康家庭又不是蔡萬霖,「區區」五十萬是拿得出手沒錯,可是憑什麼便宜那個頭上沒兩根毛的經理。
律師很囂張嗎?她家樓下不就有個王牌大律師,真要法院見誰怕誰,告得他們傾家蕩產用不著再開餐廳了。
「大姊,你看木炭夠不夠?」反觀和雲的愁染雙眉,興匆匆的和涌當是來郊游好報當日所受的氣。
「再多弄一點,角度要對準,今天的風很合作。」風和日麗的好天氣。
「喔!好。」先把瓦斯槍準備好。
風、起、雲、涌是各司其職。
和起本來在屏東外海附近的軍艦上,一封「母病危,速回」的電子郵件急得他告假十五天,趕忙要回家奔喪和治喪,因為他是長子。
而在台北念二技的和雲同樣收到E-mail,連夜趕火車南下地托同學請一個星期的假,哭紅了雙眼生怕見不到母親最後一面。
兩人幾乎在同一時間趕回家中,可是他們見到的並非奄奄一息的母親,一口粥、一口鰻魚的和媽滿臉疑惑地問他們回來干什麼,有放假嗎?
火大的兩人將誤傳軍情的小弟拖出來痛毆一頓,心想反正都請假了,不如在家待一陣子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
三個孩子都在家獨缺老大,和媽一通電話電召和風,難得聚首的四人才會同時在家,因此也有了鬧事的龐大陣容。
「和起你在干什麼,叫你去五叔公家搬稻草,你隨便拿兩捆稻草人來敷衍我呀!」沒用的家伙。
「大姊,你少冤枉我了,人家的稻子還沒收割哪來稻草,這兩個稻草人還是騙五叔公說是媽要的他才肯給我。」真不知道她要做什麼。
釘草人泄憤嗎?有點低級。
「算了,算了,山不轉路轉,我有更好的辦法。」先澆點水吧!
是更毒的辦法吧!和起頗為同情得罪她的人。「你袋子里是什麼東西?」
「喔!辣椒粉和蒜末,你待會灑在稻草人身上。」嗯!大功告成了。
「灑在稻草人身上……」辣椒粉和蒜末呢!很嗆人的。和起吶吶的看著餐廳的方向。
和風測測風向打了個手勢,準備大展身手的和涌點燃本炭,火勢洶涌地迅速燒紅了煤炭,他噴了些水維持炭的溫度只悶燒。
培根、玉米、芋頭、青椒、蛤仔、地瓜、腥羊肉一應俱全,她順手倒了些油在稻草人上頭,一塊冒煙的木炭十分不小心的一扔。
「來來來,來烤肉,一家烤肉萬家香。」
烤肉?!
這時大家才恍然大悟她在搞什麼把戲,噗哧一笑的加入烤肉行列搶得不亦樂乎,誰也不管悶燒的煙會飄向何方,他們只是一家出游來烤肉而已。
不過始終燒不起來的稻草人盡冒著黑煙,在上風處的他們是毫無感覺到異味,照常吃吃喝喝地玩起小貓,喝可樂,還可樂地笑聲連連。
但是今天的風吹得特怪,像是和和風商量好似的,那煙沒有一絲絲偏向地進入餐廳空調,頓時黑煙密布仿佛惡火侵襲,九成滿的客人掩著鼻奪門而出。
不用說他們的目的是達成了。
連員工和廚師都灰頭土臉的準備逃生,氣焰高漲的經理更是狼狽不堪,看得出他相當怕死,驚惶失措地撞倒好幾張桌子,紫蘇、魚翅、玉米粒等殘渣弄了一身。
上衣的口袋有半片牛排,醬料染污了白襯衫遠看似血,整個人猙獰地像是剛殺人越貨的江洋大盜。
真是一家烤肉萬家香呀!有人因此氣黑了一張臉。
「你……你們到底在干什麼?!誰準許你們在這里烤肉?」他要報警捉他們。
此時,非常古怪地,一朵低飛的白雲靠近,原來飄向餐廳的黑煙忽然轉向,淡淡地往空曠的地方飄散。
一手串魚丸,一手烤魷魚的和風問他要不要吃一口。「台灣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我們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烤肉?」
沿用一表千里的道理,嬸婆孫子的女朋友的舅公的小姨子家隔壁那位七姑的小表弟,所以是「自己人」,理所當然借用一下是人情。
反正還債的是和媽,和幾個「小」孩子無關。
「你們烤肉的煙影響了我們的生意就是違法,這叫公共安全法。」他臉一抹,越抹越髒。
「騙人家不懂法律呀!哪有煙。」她和夢里那只兔子商量好了,它準會幫她的。
「誰說沒有,那不是……」手一指,他愣在當場完全木化。「怎……怎麼可能……沒煙……」
「阿伯仔,你不要欺負我們鄉下人老實,人在做天在看,良心也稍微模一模。」想坑她和家,門都沒有。
「我才三十四歲你叫我阿伯,我非告你公然侮辱罪不可。」他哪有老得讓人叫阿伯。
和風拉過不解世事的汪水仙。「她今年十五歲不叫你阿伯叫什麼?我們鄉下人的規矩是跟著小孩喚人,不然你說丈夫的大哥要如何稱呼?」
「大伯……」呃!不對,他怎麼會被她牽著鼻子走。「王律師你最公正,來說說她犯了哪條法。」
辯不過人的禿頭經理頭一模地推出善辯的律師,一年幾百萬的律師費可不能白費。
誰知眼神銳利的律師還沒開口,一馬橫掃的和風眼神輕蔑的一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