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次我愛你 第7頁

她的聲音要比眼神柔軟稚氣多了,不像她的眼神,活像個嚴肅的老太婆。

小韓桀微眯起惡瞳,似是不敢相信天底下竟會有人不怕他?尤其那還是個年紀比他小、身高也比他矮的小女生。

「矮仔冬瓜!」他用台語喊她,「你真的很不怕死喔?」

「那個不是我的名字,我叫做寧雪。」小女孩的態度依舊不慍不火。

我管你淋雪還是淋雨!

瞧她這一身打扮和標準國語就知道是和那些大嘴巴的同一伙,都是來看笑話,都是來欺負他媽媽的!所以,也都是該揍的!

竹掃帚再度被高舉,卻在此時,韓桀身後爆出一記大吼——

「張桀!儂在做啥?儂不可以欺負小朋友!」

張……桀?!

呷賽啦!吧Xx的什麼碗糕?!

即便韓桀對于張煥的上海國語幾乎是鴨子听雷,有听沒有懂,但對于這麼重要的一句,他可絕對不會听錯,于是在下一瞬間,竹掃帚和憤怒的小男孩都轉向了。

「干!『您北』不叫張桀!叫韓桀!叫韓桀!」他大聲叫囂並跳腳。

「儂在說啥馬茲?」你在說什麼東西?

張煥捺著性子、放軟嗓音,控制著自己千萬別在這頭一天,就讓這孩子對他的印象打了個壞分數。

「鵝讓儂別欺負別的小朋友是為儂好,鵝伍是在罵儂,儂母親嫁給了鵝,那鵝不就是儂的拔巴羅?所以儂當然是要改叫做張桀的!」

「干!誰管你什麼鵝不鵝、鴨不鴨、雞不雞的呷賽!」

竹掃帚被扔遠,八歲的小韓桀雙手叉腰,霸氣十足。

「是『您北』老母嫁給了你不是我,我不姓張,打死了也不姓張!」

嫌惡加鄙夷,小男孩惡聲惡氣的,表情卻是嚴肅正經。

「只有蟑螂,才會姓張的!」

第三章

清音瑯瑯,不斷地由木框窗往外傳開,那是一間教室,門口掛著牌子,上頭寫著「六年三班」。

在同學們齊聲朗誦課文時,坐在最後一排,六年三班的模範生兼班長寧雪,正在幫忙掩護她身旁那已睡了快二十分鐘的同班同學,韓桀。

喊同學是客氣的稱法,說是來討債的冤親債主,她還覺得比較像。

韓桀在寧雪七歲時與他的母親一塊嫁進忠義新村里,進入了她的生命,也為那向來樸實敦睦的村子,帶來了茶餘飯後的閑嗑牙話題,及大大小小沒斷過的風波。

五年過去了,韓杰十三歲,封他為忠義新村首席話題人物,實不為過。

舉凡過年放爆竹燒掉了人家半座果園,帶著村里的孩子去和隔壁村劃地盤分界線,王媽媽家里養的老母雞被人拔光了毛,月兌光光地坐上了烤架,鄰村農田里的大黃牛被人斗毛了性子,奔進村里頂人,種種數不清,只要是壞事,差不多都和他月兌不了關系。

在韓桀出現在村子之前,打罵小孩是村里經常會听到的聲音。

家家戶戶的男人幾乎個個都是大嗓門,罵得再大聲也沒人會去過問,那些被罵的小孩也都知道要怕,只要是一見著了一家之主敞開嗓門、掄起了雞毛撢子,若非假哭就是該開始跑著讓人追了,但自從韓桀出現了以後,還多了一種反應,那叫做反抗頂嘴。

韓桀與張煥之間的戰火,認真算起來,竟是從韓淑妹嫁來的第一天就開始了。

原因無他,只因他堅決不肯改姓,甚至寧可離家出走去當乞丐,不要他養。

澳不改姓這可是大事,怎可縱容著這毛還沒長齊了的小赤佬?

為了這事張煥爆了火性,咆聲隆隆,一老一小就這麼當街開戰起來,你來我往地,煙硝滿天。

街坊鄰居全都擠來看了,但這畢竟是人家的家務事,看歸看,總不好出主意。

最後,張焰無奈地屈服于韓淑妹的跪地磕頭及抹不完的眼淚,咬牙勃怒而去,任由了韓桀。

同個屋檐下老子姓張小子姓韓,彷佛就此注定了他們之間永遠的水火不容。

至于寧雪,她小了韓桀一歲,原是不該與他同年級甚至同班的,卻在張煥去幫韓桀轉戶口並辦理轉學時,才知道了這小子壓根就沒進過學校讀過書,只能以新生名義到學校注冊,于是遲了一屆,與寧雪成了同班同學。

新生報到的那一天,張煥還特意請了假,親自押著韓桀到學校,甚至還在教室後面盯梢了三天才終于放心,將這個頑劣小子交給老師來管教。

罷入學時的韓桀因為是生平頭一遭被人管束,脾氣壞、性格頑劣,同學們誰都不敢靠近他,只除了寧雪。

寧雪之所以會特別照顧韓桀,倒不是念在什麼鄰居情誼,而是因為受到了韓淑妹的托付。

說到這里,就得先交代她與韓淑妹之間的結緣過程了。

說實話,若真要論較身世背景,寧雪比起韓桀其實不遑多讓,韓桀至少還有個疼他入心的親生媽媽陪在身邊。

寧雪的父親是個飛將軍,在一次任務里失去了蹤影,有人說是墜落大海,亦有人猜說是迫降到「那邊」去了,眾說紛紜,卻因事關國家機密,沒人能給她一個正確答案,而她的母親,一個本就不安于室、貪自由愛享受青春的女人,把軍中發下的撫恤金全數拿走和男人跑掉,留下了當時年僅五歲的寧雪。

原先她是要被送到育幼院去的,卻讓她父親的同鄉好友簡易聞訊後硬是將她留了下來,不願見到好友的唯一骨血流落在外,便領養了寧雪,將她帶回家。

簡易是個大好人,熱血好男兒,可惜的是做事沖動了一點。

為好友養孤並不是壞事,但也該先惦惦自己斤兩,在決定要領養寧雪時,他壓根就忘了家里還有三個嗷嗷待哺的女兒——比寧雪還小上一歲的簡卿,以及那對雙胞胎姊妹花簡憐及簡歡。

「爛好人一個!」

簡太太駱美心是未經商量就被迫接受「事實」的,所以三不五時便要叨念老公一番。

「真想要幫人養,好歹也找個能在咱們死了後,幫忙捧香爐的男女圭女圭,你是嫌家里的賠錢貨還不夠多嗎?」

「美心!」簡易翻臉了,「你這說的是什麼話?其它的男女圭女圭和寧翔沒關系,我養來做啥?你不要在孩子面前亂說話,我就不信憑我簡易,養不活四個女女圭女圭!」

被罵了的駱美心沒再吭氣,反正她自有變通辦法,身為軍人的簡易得屏東、花蓮移防出任務,一個月沒幾天在家,養孩子根本是她一個人的事情,既然權在她手上,那個白吃白喝又不姓簡的女女圭女圭,自然就得把皮給繃緊點,千萬別惹毛了她。

駱美心的冷顏惡聲及毫不掩飾的排斥,在在讓年紀雖小卻已很懂得看人臉色的寧雪,清楚了自己在這家里的地位。

她不挑吃、不揀穿,從不曾主動向簡家要過什麼,她幫忙煮飯,幫忙揀菜,幫忙收衣服掃地,幫忙照顧小她四歲的簡憐和簡歡,標準的女圭女圭帶女圭女圭,偶爾還得幫任性刁蠻的簡卿收拾善後。

她和簡卿雖然只相差了一歲,卻是一個像公主,一個像是小女佣。

寄人籬下就是這樣子的,她必須要懂事,直到她有能力養活自己的時候。她常常這樣警惕自己,日積月累地壓抑下來,原就話不多的她變得更不愛說話了。

不說話勤做事,她像是一只安靜的小堡蜂,而這樣子的寧雪,終于讓駱美心看得順眼多了。

在村外的河堤旁,有著一大片從上游沖刷下泥沙淤積而成的無主沙洲。

中國人向以勤儉持家,對于這樣一塊荒廢的土地,村里人自然不會放過,于是一個接著一個的在那兒圈地自用,灌溉種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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