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袖添飯香 第16頁

所謂的前面,便是下山之路。

紀頤溯這半日賞景喝茶,過得很是愉快,只不過見她走得慢,他也放慢腳步,盡量讓自己語氣如常,「我中秋後要回馨州,有件事情卻是要先告知李姑娘。」

「紀公子不用客氣。」

「我名字叫做紀頤溯。」

李知茜嗯了一聲,「怎這麼巧,念起來居然與先前跟我定親之人一樣,不過這在馨州也算不了什麼新鮮事,姓紀的人太多了,同名同姓總是有,只不過能如此巧合,倒是新鮮。」

她居然以為是同音!

沒辦法,他只能講得更明白一些,頤字如何寫,溯字又如何寫。

李知茜停下腳步,臉上笑意都不見了,「你是紀家船運的二少爺?」

「是。」

「那你可知我是誰?」

「知道,李副府的孫女,京生李彬的女兒,李知茜,小名石榴。」紀頤溯頓了頓道︰「我的一個丫頭,認出你的相貌。」

「既然知道我是誰,怎不離遠點?」李知茜不冷不熱的說,「畢竟,是我入不了你的眼。」

紀頤溯只覺得尷尬無比。

那些言語雖然是娘讓人放出風聲,但說到底也是為了他,何況,既然是母子,就不可能去分這事到底誰做的,無論如何,都是紀家的錯,而今天既然是他掌家,那麼就是他得承擔。

「當時思慮不周,連累李姑娘得遠走他鄉,是我對不起姑娘,將來若有事請托,而我能力所及,絕不推辭。」

李知茜淡淡一笑,「公子話也說得太快。」

「姑娘放心,我從不食言。」

「那好,紀公子的歉意,我便收下了,若將來請托之事是公子力所能及,還請記得今日之言。」

語畢,李知茜拿起扇子,輕掩半臉——天吶,好想笑。

看來,這紀頤溯對女人不太行啊,她要不是早知道他是誰,怎麼可能跟他開口問齊姊姊的事情,這家伙不提自己的名字,還真以為本姑娘不知道吶?

那天她一看到玉硯,就認出那是當日在翡翠閣伺茶伺果的大丫頭,再看到他的派頭,馬上想起來了,紀頤溯嘛,沒見過本人,但他的眉眼還是跟姑丈挺像的。

若是兩年前,她會沖進廚房拿菜刀砍人,但現在,就不是那樣要緊,生意人以和為貴,願意在石溜館花錢,那就是好人,願意點十兩菜色,外加點酒,那是大好人,大好人值得她以禮相待。

而且她也不確定那丫頭還記不記得自己,會不會跟主子說,那就算了,當作解除婚約的事不存在。

一來,她過得很好,雖然年紀漸大,但手邊有銀子,日子簡直是過得如魚得水,看到喜歡的料子就買下,喜歡的首飾就定下,香粉也不用選來選去不知道買哪個好,鼻子聞著喜歡,就各帶一盒,出門不用交代去處,回家不用看人臉色,一只雞腿吃不夠,還可以連吃兩只,不用被嬤嬤說這樣不端莊,還有蒸螃蟹,啊,人間美味,但以前這種東西絕對不會出現在她的桌子上,因為會吃得很狼狽,讓她看起來教養不好——閨秀真不是人當的,當一家之主才痛快,她現在都直接用手折螃蟹吃,夏夜賞月,拿著一只雞腳啃啃啃,爽。

二來,有了絲湖繡房的徐氏這個好榜樣,讓人不得不奮發向上,看,一個女子生意作得錢銀滾滾來,丈夫人也老實,三個兒子可愛得不行,冬天穿著狐裘出門,大雪球,中雪球,小雪球一字排開,可愛得都要融化了,一個被休出門的女子過成這樣,真給了獨身女子無窮希望。

最後這個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殘忍的,京城看多听多,她對人性的了解也更多,以前怎樣也想不明白的事,突然明白了。

譬如,姑姑大手筆送她一塊地。

當時姑姑說,是買地賠齊家時,順道買了一塊給她當嫁妝,現在想來那不是嫁妝,而是賠償,因為已經打算坑她這個親佷女。

在表哥帶著齊金珠離家時,姑姑就想好了,要把自己說給紀頤溯,知道她虐了他們母子十幾年,他們肯定會想辦法黃了親事,到時候她這正妻自然可以跟丈夫吵,庶子如此忤逆,肯定是欺負她兒子不在身邊,要求姑丈讓表哥回家等等,姑丈一來兒子少,二來對這正妻也是頗愧疚,或許就答應了。

那塊年息九百兩的地,不是疼她才給的,是知道她會名聲盡毀,內心有所愧疚才給的。

祖母又怎麼會不知道呢,一定是知道的,只是李家逐漸衰敗,很需要紀家這邊的金援——一個年入二十萬兩的庫房,代表一年有上百萬兩進進出出,主母一年拿個兩三千兩回娘家給兄弟,並不是什麼難事,但沒想到船運賺的錢後來由紀頤溯另外置金庫,家里的財產也一分為二,能錢滾錢的都被拿走,剩下的是死金銀,姑丈甚至說,他自己以後會看帳本,姑姑若不能奪回家權,拿紀家的錢來貼補兄弟生活,李家真什麼都不用說。

泵姑需要一個「庶子看不起嫡母」的借口發揮,祖母雖然疼她,但孫女畢竟比不上兩個親生兒子,所以,她就這樣成了牲品。

陸氏跟紀頤溯雖然混蛋,可基本上大家都被算計了,姑姑為了兒子,祖母為了李家。

想清楚那日,打擊真的很大。

她最信任的兩個長輩,居然這樣對她,兩個叔父想過得好,應該是考功名,或者學著做生意,怎麼會在家里等姊姊生錢,而且憑什麼牲她,爹是京生,過世時明明至少留下六千多兩銀子,從京城出發前,她在父母房里,親耳听到爹爹在問總共多少銀子,娘說六千兩多一點——這銀子並不是隨身銀子,而是祖父留給爹爹的分例,爹爹放在李家的銀子。

可等到把她找回,喪事辦完之後,祖母交給她的只有一千兩。

她一直以為是兩位叔父聯手騙祖母,反正錢也拿不回來,不想祖母傷心,她便沒說,到了京城才覺得,也許是祖母作主分掉也說不定,孫女再親,畢竟比不上兒子。

雖然是在祖母跟叔父們的照顧下長大,說真的,她還真不欠他們,養育十年,坑了五千兩,養郡主也不用那樣花錢,何況以她的吃穿用度,十年還用不上五百兩。

至于姑姑,就更不欠了,每月回來一趟,說說話,模模頭,這就毀了她?

既然這婚配任務只要是李家女兒就可以,怎麼不是其他堂姊妹呢,之所以選她,不就是因為她父母雙亡嗎?

偷了她的錢給叔父,再毀了她的人,好支撐叔父?

這認知的沖擊真的很大,很大,她一度想逃避,但把蛛絲馬跡串起,再想起她們說話時的模樣,就是這樣沒錯了啊,連想逃避的辦法都沒有。

她花了好長時間才能接受,原來坑自己的不只陸氏跟紀頤溯,還有姑姑跟祖母。

真要說起來,她更恨李家,從一開始拿走爹的錢時,就已經欺負她是孤女,到後來把她許給紀頤溯,還是欺負她是孤女。

她很常上昭然寺,就是祈禱姑丈別讓紀頤生回家。

齊太太救她一命,她也會盡力照顧齊姊姊,姑姑坑她一生,她也想坑回去。

以德報德,以怨報怨,至于看在什麼姑佷一場的廢話就免了吧。

還好她自小想得開,膽子也大,不然遇到這種事情,真要上山當尼姑了,就因為一個為了兒子的狠姑姑,兩個指望著姊姊過日子的懶叔父。

把最重要地方想通,對紀家也就沒那樣恨了。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要歸功于她在京城過得風生水起,高興的事情多了,怨恨的事情自然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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