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輕咳了聲,低聲提醒道︰「我認真的,Queenie,是Alice親自要求你幫他換造型的,所以你不可以走。」
李若秀一怔,Alice,陳華妍,那個紅透半邊天的國際廣告模特兒,是李若秀唯一一個在演藝界打滾的朋友。
李若秀頭疼地想起,陳華妍找上她,要求她為自己的小叔改變造型,當時她不知道陳華妍的小叔就是方硯,所以直拍著胸口,保證完成使命。
李若秀覺得自己替自己找了一個坑,專用來絆自己腳的。
當初陳華妍結婚時,她因為老師生病了,急急趕回法國探病,所以錯過了見陳華妍丈夫以及方家人的機會,並不知道原來方硯就是陳華妍的小叔,所以才會這麼輕易地答應下來。
現在她已經跟人家作了保證,而她本來就是個堅守承諾的人,即使她再不想面對方硯,她也如同馮雅克所說的一樣,不可以走。
額角隱隱地抽痛起來,李若秀伸手揉了揉,「你去幫他量身。」
要她親自幫方硯量身,李若秀連想也不用想地拒絕,量身時難免會有些比較靠近親密的動作,現在的她連看他也不想看了,更何況靠近他、跟他有親密的舉動?
馮雅克一臉無辜的提醒她,「方先生指定要你親自幫他量身。」不是他不願意幫助她,而是人家不肯。
李若秀真想尖叫出聲,先別說她壓根就不想接近方硯,在她成名、有了自己的助手後,她再也不曾親自幫任何人量過身。
深深地來了幾個深呼吸,壓下所有尖叫的沖動,李若秀俐落地轉過身,走向一臉無措的女助手,白皙的小手一伸,「量尺。」語氣冷得足以凍死人。
譚如絲如釋重負地將量尺雙手奉上,然後快速地跑回馮雅克的身邊,還不忘拿起紀錄表記錄李若秀快速念出來的數字,方硯全身的尺寸。
李若秀原本想快一點完事,但是方硯卻完全不合作,要他抬手時,他故意慢吞吞;她彎腰幫他量腰圍時,他故意微微側身;在她蹲下幫他量腳長時,這男人居然無視其他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手撫上她因為怒氣而漲紅的臉,肆意地非禮她。
她怒不可遏地站直身,穿了五寸高跟鞋的她竟然也還沒跟他一樣高,無法做到居高臨下的姿態。
第1章(2)
她氣惱得正要咆哮出聲,不管那個該死的保證時,這男人卻忽地靠在她的耳邊,猶如情人間呢喃似的,低喃出那個讓她瞬間化成石像、動彈不得的稱呼……
「胖胖。」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著方硯,她以為他認不出她來,因為她的改變是如此的大,而且當年的她也只不過是一個又丑又胖的女孩,他怎麼會記得她?怎麼會?
「好久不見了。」方硯得意地看著李若秀瞪大的美目,欣賞了好半晌後,才緩緩地露出一抹教她膽顫心驚的溫柔笑容,緩緩地道出這句教她心肝顫了好幾顫的話。
或許這樣的溫柔笑容以及語氣,會讓其他女人的身心都為之酥麻融化,可是她是李若秀,那個曾經在他手下,被他蹂躪了將近三年的李若秀。
她深深地明白,他的笑容越是燦爛、語氣越是溫柔,那代表他會整她整得越狠,讓她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任全身死去活來的也無法反抗。
她深深地來了個深呼吸,然後在所有人面前,做了一件連她自己也會忍不住唾棄自己、鄙視自己的舉動。
她緩緩地抬起穿著五寸高跟鞋的修長雙腿,落荒而逃。
五寸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來修長,而且每一步走起來都搖曳生姿,教人挪不開眼珠,但是如果是穿著五寸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自殘行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腳步,即使她的腳痛得要命,痛得讓她想放聲大哭的,但是她絲毫都不停留,彷佛她的身後有什麼可怕的怪獸在追趕著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後的確是沒有可怕的怪獸,只是對她而言,方硯比所有的怪獸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腦中迅速地想起當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幾乎是不要命似的奪命狂奔。
而李若秀腳下號稱全球最美最貴的高跟鞋,無論是材質或者是設計,都不是用來奪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幾步,還沒有奔出工作室大門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斷,她一個不留神,腳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致的小臉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無法支撐身體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雙強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穩穩地撐住了她虛軟的身體,而且還輕而易舉地將她橫抱而起,鉗制在胸前。
她睜開痛得闔上的帶淚水眸,抬起臉看向那個救了自己、使自己免于摔個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誰以後,她多麼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這個人給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奪命狂奔,最後扭到腳的始作俑者,方硯。
李若秀開始掙扎,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硯對于她的掙扎卻視若無睹,逕自抱著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開口叫罵︰「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著!你給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聲的,但是她完全沒有想過,方硯會在抱著她的時候,將她像拋沙包一樣凌空拋了起來。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撐,身體騰空的感覺太過嚇人,她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下,失控地尖叫出聲,引來無數人關注的目光。
李若秀顧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為方硯準備狠心摔死她的時候,他又牢牢地將她接住,繼續往外走,半點也沒有受她影響。
心跳因為剛剛的驚嚇跳個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著氣,雙手忍不住害怕地緊緊環著方硯的脖子,就怕他再次興起,將她拋高拋低的。
方硯感到很無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認,不故意裝作不認識,他怎麼會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處亂跑,而且還穿著高跟鞋不要命的亂躥,又怎麼會弄傷腳?如果她乖乖的讓他抱著,不扭來扭去的掙扎,他又怎麼可能會故意拋高她,嚇得她到現在還渾身抖個不停?
對于這個女人,方硯覺得不能讓她太過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過驕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還是可以這樣。
雖然說現在她的驕傲跋扈是挺嗆、挺有個性的,讓人看著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想要征服她的沖動,但是他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對他唯命是從、完全听話的小胖妞,所以他會不遺余力的將以前的那個她給挖回來。
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方硯用安全帶將李若秀牢牢綁住,確定她的腳現在絕對無法逃跑,他繞過車頭坐上駕駛座,開動引擎將這個受傷了還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醫院去。
一路上,方硯不說話,李若秀也不肯說話。
一則是腳上那鑽骨似的劇痛,二則是她在生氣,氣他猶如土匪擄人般的舉止,氣他把自己當成沙包般拋上拋下,更氣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認跟他相識,卻還是步步相逼的逼著她承認。
方硯等了許久,都沒听見身旁的女人再次開口,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他轉過臉看向她,絲毫也不意外她生著悶氣。
還是跟那時候一樣,受了委屈只會一個勁的生著悶氣,不說話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麼時候都讓他有種想欺負的沖動,而這股沖動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還如同陳年的老酒般越陳越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