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琢 第13章

怪不得那么烫。

方应琢大概也没料到现在这个情况,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惊讶,“怎么会这样……”

这场理发先后被两件事打断,我速战速决,干脆利落地给方应琢修剪了最后的形状。几分钟过后,我说:“剪完了,看看怎么样。”

我表现得很镇定,其实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方应琢是我的第一个顾客,作为理发师,我当然希望顾客能够喜欢这个发型。

经过我的改造,方应琢原本过肩的长发已经变成耳边的长度,整个脑袋焕然一新,看起来十分清爽。如果让我自己评判,我认为短发的他比长发看着顺眼一些。

方应琢凑近镜子,又仔细地看了看,惊喜道:“秦理,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看他那副满意的样子,我也没跟他谦虚:“还行吧。”

那人在镜子前欣赏了半天,然后掏出手机,自拍了一张。

拍完之后,方应琢说:“虽然每天扛着相机在外面跑来跑去,但我很久都没拍过自己的照片了……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样子,也没有什么纪念的必要。”

我甚至从来没有自拍过。我现在用的手机是余红菱几个月前送的,是她想淘汰掉的旧机子,被送到我手上之前经过一次格式化,至今相册里没有一张自己拍的图,无论是人像还是风景。

粟水镇的日子总是乏善可陈,千篇一律,我兴致缺缺,实在找不出能够按下快门的瞬间。

方应琢收起手机,想起了什么,语气又变得闷闷的,“我去收拾行李……”

说完,方应琢就转身上楼,我注视着他的背影,发现他竟然已经烧得脚步虚浮,身体也晃动了一下。

几分钟后,我跟上去,看到方应琢在卧室里打开了他的行李箱,正在叠衣服。

“方应琢,”我靠着门框皱起眉毛,打断方应琢收拾行李的动作,“你不用着急,我还没和余红菱那头说这件事。”

“……哦。”方应琢停下了。

“你现在这样出去,我怕你把别人给传染了,”我问方应琢,“你自己有退烧药吗?”

“有的。”方应琢从行李箱中取出一个收纳袋,里面是他准备的常见药物。

我又叹了口气,对方应琢说:“吃药,喝水,躺下,睡觉。”

对方大概放弃了思考,僵硬地起身,乖乖照做,重新躺回到他的下铺,还给自己盖上了被子。

他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着,一副十分脆弱的样子。

本来智商就不算太高,这么一烧别再烧得更傻……不过,兔子本来也不是多么聪明的动物。

我垂眼,看着床上的方应琢,看他原本苍白的脸颊因高热泛着不自然的红,额头上也渗出一层细密的虚汗,还有像蝴蝶振翅一样抖动的眼睫……有那么一刻,我冒出了一个想法——我好像真的在饲养一只宠物,我为他提供住处,给他食物和水,让他免遭其他凶兽的袭击,还会打理他的毛发。

离开的时候,我带上了卧室的门,自己站在门外原地暗自思考,离开了主人的小宠物又会怎么样?似乎只通向一个答案,那就是死亡。渐渐地,那股隐隐兴奋的感觉久违地蔓延心头,不过短短几分钟,生病虚弱的方应琢让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是啊,我好不容易才在这乏味的粟水镇找到乐子,如果就这么丢掉,未免太可惜。

我是讨厌方应琢没错,也当然可以对他避之不及,但如果换一种角度想想,牢牢控制一个你讨厌的人、让他根本离不开你……这种事情不是更爽吗?

方应琢睡了整整一个下午。等他睡醒下楼的时候,门外刚好停下一辆送货的货车。司机打开货车后门,我走过去,看见里面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货箱。

就在这时,方应琢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这是什么?”

他忽然开口,反而吓了我一跳,我回头看他一眼,回答说:“一些方便面和饮料。”

方应琢的精神看起来比上午好一点,脸上的潮红也褪去了一些。他主动说:“是要搬到商店里吗?我帮你搬。”

“别在这添乱,烧退了吗?”我示意他赶紧起开,别挡路。

方应琢:“已经好很多了,不算什么大事。”

没想到方应琢是真想做点什么,他向我走过来,却突然看见庞大的货车向前动了一下。方应琢一瞬间瞪大眼睛,瞳孔紧缩,出声提醒道:“秦理,小心!”

我原本倚靠着后车厢,现在一下子没有保持住平衡,向车里倒去。方应琢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了我,这时候也难免趔趄了一下,一并向前栽倒。

好在司机师傅及时地将车停稳,车身微微晃动了一下,我双手向后撑住,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而方应琢,则因为刚才的趔趄,整个人趴在了我的胸膛上。

我们两个紧紧地贴在一起,这还是我生平第一次与别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而且对方还是一个男的……

经过刚才那个不妙的小插曲,方应琢的呼吸也变得有些粗重,毫无保留地与我的气息交缠在一起,在错落的一呼一吸间,我能够确认到的仿佛是方应琢杂乱的心跳频率。

我忽然冒出一个无关紧要的想法。如果方应琢没有剪短发,或许还会有一缕作乱的发丝落在我的脸上。

车厢内漂浮着细小的尘埃,温度更加闷热,我还闻到了一股混合着霉味的机油味,混乱的环境和慌张的情形叠加在一起,使我心烦意乱,额头流下热汗,又顺着我的脸颊继续淌,最终没入了衣衫领口。

除此之外,我还注意到了我和方应琢怎么看怎么不对劲的姿势——

昏暗隐蔽的车厢中,方应琢的手掌覆住我的手背,我们汗涔涔的手指贴在一起,看起来竟像是十指相扣。

通过这一刻短暂的肢体接触,我发现方应琢的体温确实比上午那会儿低了不少,至少没那么滚烫了。

然而,更加要命的是,紧紧相贴的不只是胸膛……

方应琢这才意识到这个场面到底有多么尴尬,他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后退一步,与我保持距离。

他终于开口,嗓音听上去比高烧时还沙哑:“抱歉、我……”

方应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没了下文。

他为什么忽然开始尴尬,我们两个人心里像明镜一样。

大家都是男的,不会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本以为是多纯情的小兔子,结果还不是满脑子下流的想法,一想到让方应琢产生异样感觉的人是我、是一个跟他生理结构完全相同的男人,我就控制不住地感到厌恶。嗬,同性恋果然很恶心。

作者有话说

头好痒,感觉要长脑子了

有点小小删减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6章 1900

如果方应琢没有说那句抱歉,我们两个完全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可是方应琢爱道歉的习惯却完完全全地出卖了他,也让我们的尴尬和窘迫无处躲藏。

知道方应琢喜欢男人是一回事,但是,知道方应琢对我有些想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我在昨夜已经承受过一番不小的刺激,现在谈不上有多惊讶,只是感到浑身不自在。

我面色不虞地起身,拍掉手上沾的灰,还没忘记自己要干的正事,开始搬车上的货箱。

尽管我让方应琢老实待着别添乱,方应琢却执意要帮忙。他有意避着我,不与我同抬一个箱子,自己搬自己的,动作比我更快,搬的箱子也比我更多。

不得不说,有了方应琢的帮助,效率确实高了不少,但我情愿是我一个人干活,累一点也好过跟方应琢单独相处的尴尬。

等到忙完这件事,方应琢才鼓起勇气问道:“秦理,你的店里缺不缺帮忙的人呀?”

我明知故问:“什么意思?”

“就像刚才那样……我可以帮你进货,算账,打杂,”方应琢说,“不用给我工资,之前给的房费我也会照付。”

像刚才一样?在工作间隙趁机对雇主进行xing骚扰吗?

我在心里哂笑了一声,听听,多新鲜啊,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不仅想帮我打工,还要在打工的时候倒贴钱,如果全世界的打工人能有方应琢这个觉悟,资本家大概在梦里都会笑出声。

既然我已经转变了想法,又没有那么快想扔掉方应琢这块烫手山芋了,于是,我顺阶而下,应道:“行啊。”

说是这么说,我也不会真的让方应琢做什么事。我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也没到周扒皮那个程度,不至于泯灭了自己的良心。

当晚,方应琢打开笔电,准备继续修之前拍摄的图片,然而,就在他打开相机包、取出相机时,才发现相机镜头磕碎了一角,应该是昨晚打那一架时弄坏的。

这次来粟水,方应琢带了两台相机,一台用于日常摄影,一台用于录制视频,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大疆mavic 3 pro,但方应琢平时拍照片比较多,最常用的还是这台被磕碰了的相机。

方应琢小心地拆卸下受损的镜头,拿起手机搜了些信息,然后对我说:“秦理,明天我需要出门一趟,去C市。”

C市就是这个省份的省会,我猜方应琢是想更换一个新镜头,只有C市这种大城市才有相应货源。

我当然没什么异议,毕竟方应琢来粟水本就是为了拍毕设,当然是他的正事更要紧。我点点头:“嗯,去吧。”

只不过从这里去C市挺麻烦的。粟水镇位于深山腹地,即便去省会也要转换几次交通工具。先要坐大巴车从粟水到县城,再坐绿皮火车从县城到C市,大概需要一整天。

第二天一早,方应琢就从商店离开,我睡眠浅,清楚地听见了方应琢的脚步声。等到方应琢走后,我也下了床,开始洗漱、换衣服。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竟莫名觉得这间又小又破的屋子有些空荡荡。

其实,方应琢是个很安静的人,他就算在屋子里,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但我这时才清楚地意识到,就算方应琢再安静,有人和没人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走到桌前吃早饭的时候,我发现方应琢还给我留了一张便利贴,上面的字迹非常漂亮。便利贴旁边还放着一颗方应琢常带在身上的海盐太妃糖。

——很快就回来。

嘁。多此一举。难道我很想他回来吗?我吃掉糖果,把糖纸和便利贴揉成了一团。

我坐在桌前罕见的发了会儿呆,就连自己也很难说清到底在想什么。十几分钟后,我换上外出的衣服,锁好商店大门,去了粟水镇的车站。

车站只有一个售票窗口,我走过去,看了一眼车次表,对售票员说:“买一张到洛城的票。”

洛城就是距离粟水最近的县城。想去省会的人通常都从这里出发。

上午和下午各有一趟车,我付了钱,接过车票看了一眼时间,上午那趟还有二十分钟发车。候车大厅的人寥寥无几,方应琢在其中异常惹眼,他垂着头,大概是在看手机。

我悄悄戴上了连帽衫的帽子,莫名地不太希望方应琢现在注意到我。

也许从商店来到车站可以算作一时冲动,但直到买完了票,我也没搞懂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想见方应琢吗?不想,看见他就烦躁。想去C市吗?当然也不想,毕竟出门这一趟我还少挣几天钱。那到底是为什么?

手里的车票也被我攥得皱皱巴巴的,我快步走向检票口,趁方应琢还没有起身,先方应琢一步上了大巴车。

其实,这不是我十八年来第一次做这种头脑一热的事。至于上一回,与其说是冲动,本质上是去赴约。

在我上高三的时候,非北与我聊起报考大学,对方建议我考虑一下首都的那几所学校,非北列举了很多条优点,最后在信的末尾说,那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想见你。

现在一回想,这话说得非常令人牙酸,肉麻程度和方应琢有一拼,不过当时的我只觉得十分喜悦和感动,我研究了首都每一所双一流高校,给非北回信说没问题。

一星期后,我又收到一封新的来信,非北提议在我高中毕业的暑假时就见上一面,然后他附上了见面的时间和地址,是七月中旬的一个日子。非北说,如果我不方便,不去也没有关系,但他会在那里等着我。

我没有立刻拿定主意,没给非北准确的答复,后来,六月份高考失利,七月份看着其他人有了录取结果,我去悬崖边的那块空地吹了很久的风,那时我的手依然动不了,又得知了秦志勇的死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活着确实没什么意思,不如跳下去,一了百了,这样就再也不会有什么烦恼了。

这样的想法愈演愈烈,我的身体又向着悬崖边缘走了几步,生死就在一念之间。脑海中开始走马灯,我想起以前的许多事,想到奶奶,已经没什么印象的母亲,秦志勇,胡雨霏,周敦行和死去的严小禾……最后想到非北,以及那个我还没有应答的邀约。

等等……现在离非北说的那个日期只剩两天了!于是我掉头就跑,没拿任何行李,跑到粟水车站,乘大巴到洛城,又坐了整整三十五小时的绿皮火车来到首都。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大山,也是我第一次来到这么庞大的城市。如果让很久以后的我自己去形容,我总是会想到《海上钢琴师》中的1900,他曾经也想过走下那艘生活了一辈子的船,可他望着船下未知又复杂的世界,到底没有踏出最后一步。

首都于我而言,就是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

人潮汹涌的地铁站里,我无法避免地陷入露怯的境地,因为从未乘坐过这种交通工具,也不知道该怎么买票,自己一个人站在机器前捣鼓了很久,结果票还买错了方向。不过,这座城市里的人行色匆匆,并没有人会在意一个路人的窘迫。

第二天,我准时在中午十二点抵达非北说的地点,是一家位于书店中心的咖啡店。据非北所说,他那天会穿灰上衣和黑裤子,手里拿着我寄给他的信,如果我见到他,就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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