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眼(卿淅) 第10章

第11章 晚风

闲庭给叶筝留的位置不算显眼,在一楼最左侧。姚知渝坐他旁边,情绪没缓和上来,还在思考黎风闲问那个问题的用意。

黎风闲从不主动提起过去,跟黎音相关的一切都成了闲庭最大的禁忌。曾有新闻说黎音是因为确诊癌症才隐退的,姚知渝没问,也没敢问。他害怕提起这个名字。

他忘不了黎音是怎么“惩罚”黎风闲的。

她会一次又一次追问黎风闲喜不喜欢昆曲,如果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就把黎风闲关进别墅的地下室,断水绝粮。

姚知渝亲眼见过黎音狠掐着黎风闲的脖子、将生病高烧的他按进水里,用这种方式训练他憋气。要不是闲庭的人发现得早,七八个人齐齐架走黎音,恐怕黎风闲已经淹死在了浴缸了。

那时黎风闲十三岁,他自己也是个小屁孩,看见黎风闲全身湿透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人直接吓傻了,还是他姐姚瑶亲自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他接回家。

姚瑶曾经警告过他,没事不要跑来闲庭玩,怕的就是让他看见这些不好的事。他一度担心姐姐会不会也被黎音虐待,劝她早日离开闲庭。

面对这个提议,姚瑶只是笑笑,摸着他的脑袋说:“知渝啊,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咱妈,给你生了这么个温柔体贴的姐姐。”

传统悦耳的筝声引开大红帷幕,竹笛如空谷幽兰,铺出一园美景。

姚知渝找回思绪,注意力回到舞台上。

“其实闲庭的《惊梦》改编得非常有特点,结合中西乐器,舞台光效又偏暖光,比起其他剧团更注重视觉上的享受。”姚知渝和叶筝介绍,“杜丽娘会在这里觉醒自我,是她内心蜕变的开始,灯系也会随着剧情推移作出调整,从明媚灿烂到旖旎动人。”

薛淼一袭淡黄长衫,被花草簇拥在中央,开嗓唱道:“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

表演持续进行。

姚知渝决定给叶筝做些小科普,能教一点是一点,要真把白纸一样的叶筝交给黎风闲,他心里或多或少会过意不去。

纵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昆曲最早是清唱形式,以昆山腔散唱,后来经过梁伯龙改编才有了可以搬于舞台用的剧本。在演唱技巧上,你可以注意一下他们的咬字,每一个字发音都清晰有力,这就是昆曲的第一绝,字清。”

“第二绝是腔纯,意思是要按照腔格演唱,不过腔格这种东西得慢慢学,你本身是歌手,嗓子条件不错,可能上手会快一点。最后一绝是板正,要求节拍准确,一支曲的节奏全掌握在拍板上,然后板式也有很多种,流水板啊散板之类的。”

这是叶筝第一次听昆曲,不知道有什么讲究和门道,把它当成普通舞台去欣赏,自然品不出什么内涵。

跟办演唱会不一样,他们作为歌手着重的是观赏性,为了加强视觉上的冲击,有时候还会加入各种炫酷的LED频闪和烟火效果。设计舞台的原意是为了衬合歌曲,方便带动观众情绪,不过近些年有了本末倒置的趋向,清一色把资源倾斜到了舞台上,越华丽越好。

至于唱得怎么样就无所谓了,大不了对个口型。

相比之下,昆曲演出没有那么猛烈的震撼感,需要观众细细琢磨。

半小时下来,叶筝看得一头雾水,听又听不懂,看也看不明白,姚知渝的现场解说还包含了不少专业术语,加上他想到哪儿说哪儿,叶筝一时三刻消化不了这么庞大的信息量。

整场戏看完,他什么都没学会。

梦回高中时的数学课,上个洗手间回来,前面教过的不记得,后面新学的接不上。

让人遗憾的是,这场表演暴露了薛淼很多短板,过度紧张的缘故,嗓子一绷就跑调,腹尾音处理得不够好,观众老爷们似乎不买账。

坐在叶筝前排的几位老人家,离席前一个劲地摇头,拄着拐杖惋叹,“看来闲庭要毁在这一代年轻人手里了。”

落幕后,姚知渝叫上叶筝去后台喝茶,他专门带了一饼上等茶叶过来,正好等闲庭收尾,把叶筝介绍给其他人认识。

虽然以叶筝的知名度,不用介绍大伙应该也认识。

他们从侧门绕进后台,快到化妆室时,演春香的女生从拐角闪出来,敏捷地拦住了姚知渝。

她没换戏服,整个人绿油油的,加上只卸了一半妆,额头泛白,两颊绯红,像个凭空出现的纸人,把姚知渝吓得心脏悬飞,“你怎么回事,薛€€€€”

“嘘!”“春香”用手指压在姚知渝嘴唇上,把剩余的话按回他喉咙。

“淼淼在在化妆师,你们先别过去。”“春香”说。

闲庭这场演出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下台后谁也没说话,因为大局已定,说什么都晚了。

确定姚知渝不会乱说话,“春香”松开手,一脸嫌弃地擦了擦手指,“让她自己一个人静静。”

“哦,黎风闲呢?”姚知渝识相避过跟演出相关的话题,他在闲庭的身份有点微妙,很多话不方便直说。

原先姚瑶还在,闲庭上下把他当少爷宠,会说好话、嘴巴又甜,在闲庭转悠一圈能收获一箩筐水果和土特产,过年收红包收到手软,一口一个谢谢阿姨、谢谢叔叔把人心都喊化了。

但姚瑶走后,闲庭对他的争议随之多了起来,在这方面姚知渝很有自知之明,不会像以前那样无缘无故跑去闲庭蹭饭,对老员工的态度也变得谦恭礼敬,不再跟人斗嘴,只有公演前后才会过来帮忙打点一下。

以前闲庭是他肆无忌惮的另一个家,现在只能招手点头,用一些成年人间恰到好处的默契去回避往事。

“老师在楼上,跟音乐总监说事去了。”

“噢,行吧。来,先给你介绍一下,以后你们就是同学了。”姚知渝干回正事,把叶筝推到“春香”面跟前,露出两排白花花的牙齿,“他叫叶筝。”

“叶筝?”“春香”总感觉这名字有点耳熟,过了半响,脑子里嗡一声。她瞠目结舌地指了指姚知渝,又指了指叶筝,眉毛高高扬起,搭上这诡异的半妆,呈现出某种扭曲,“是是是是我想的那、那个叶筝吗?”

姚知渝模仿着她的结巴,“哪、哪个叶筝?”

“就……经常上热搜那个。”说到后面,“春香”声音低了下去,她对这个名字的印象仅停留在热搜榜上。隔三差五出现一次,很难不记得。

叶筝没把“春香”这话放心上,主动跟她握手,“你好。”

这是他今天晚上第二次感谢这片口罩,同时进一步感受到了姚知渝的神奇魔力€€€€

能在所有选项中准确挑选出最尴尬的那一种,且从不失手。

“诶,过来,给你介绍一下……”姚知渝又逮住一个捧着保温杯路过的女孩。

就这样,姚知渝一口气给叶筝介绍了五六个“新同学”。

叶筝差点以为自己是在走亲戚,脑海里全是“叫二叔”、“叫三婶儿”的画面。

他逐一握手问好,但不难看出这里面有部分人并不欢迎他。

最后一个男生过来,姚知渝拉着他,对叶筝说,“这位是方新元,昨天刚过二十九大寿。他唱的是大冠生,比如长生殿里的唐明皇。也能唱老生,苏武郭子仪之类。不过今天他是来帮忙的,没上场。”

方新元起码比他们高出一个脑袋,手长脚长脖子也长,整体身材偏瘦,撑得跟面条似。

他垂眼下视,目光里横溢着叶筝最熟稔的那种情绪€€€€

憎恶。

“叶筝?搞霸凌那个小明星么?唱首口水歌都能跑调,真是笑死人。”方新元轻哧出声,他最瞧不起欺软怕硬的人,为了上位什么都做得出来。

饰演“春香”的白晏急忙拉了拉他袖子,“新元……”

迟迟没发作的感冒症状伴随这句话破土而出,叶筝浑身僵硬,那些无处宣泄的疲累和晕眩让他有刹那失神。

没料到躯体症状比内心来得诚实。

场面冻如死水,姚知渝笑容犹在,拍了把方新元肩骨,“来来,找个地方喝茶去吧,我带了点茶叶过来,你们想吃什么外卖随便点,今天我请客。”

知道方新元说话难听,再者这人热衷于跟风,别人说什么信什么,看着网络评价下菜碟,评分高的一定是好货。加上方新元一米九几的个子往边上一矗,气焰瞬间拔高好几丈,不论有理没理,姚知渝都会没打算跟他起争执。

性格如此,姚知渝懒得浪费口舌,越搭理他越来劲。

“这附近好像有家不错的甜品店。”姚知渝拉走叶筝,岔开话题,“前几天看好像在做什么优惠,要试试看吗?”

不顾姚知渝给众人垫的台阶,方新元坚持把话说完,“你是在娱乐圈待不下去才来闲庭的吗?可闲庭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啊。”

€€

黎风闲交代完伴奏的事,一个人去了露台透气,他抬头望向天空€€€€

只见一张漆浓如墨的巨网,遮蔽所有星光。

想在城市里看见月亮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从钱包暗格里拿出一张拍立得照片。

胶片四周已经泛黄,照片本身没什么结构内涵,更像一张废片。夜色被照得深蓝,天上有一个孤寡伶仃的黄色圆点。

照片下方写着一个日期,字体豪放不羁,充满了自由主义,笔触没拉断,一笔勾出来的0跟9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但他还是认出来了,上面写的是0921。

他的生日。

晚风渐起。

黎风闲回到一楼,刚下楼梯就碰见以姚知渝为界线,一左一右两派阵营€€€€

虽然叶筝这边只有他自己一个。

“算了吧,我可不想跟这种人当什么同学。”方新元嗓门又宽又亮,吼得八百里外都能听见他的不服气。

有些话开了头就很难收回来,趁还刹得住车,几个女生齐心合力把方新元拽走。

白晏一边推着方新元后背,一边回头跟姚知渝说,“帮我告诉淼淼我在车里等她。”

“好,知道了。”姚知渝回给她一个感激的眼神,他转身跟叶筝道歉,“不好意思,方新元这人……一直都这样。怪我太心急了,应该等你去闲庭以后再慢慢认识的。”

走廊有点长,等黎风闲走过来,那兵荒马乱的气息早已散去。他看向叶筝,身上还残留着被凉风洗礼过的冷意,“明天记得准时。”

撂下这句话后,黎风闲径直走了。

姚知渝:“……”

好歹说句人话吧。

最后,这上等茶叶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

薛淼也换上便服从化妆室出来,对这个女孩,姚知渝很是欣赏,她不会因为别人几句质疑而消极低落,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然后加强练习。

走前,姚知渝把闲庭地址发到叶筝手机上,“地方有点偏僻,第一次去可能要找会儿路,你最好提前出门。”

看见地址后,叶筝终于忍不住了,方新元那些话的杀伤力都比不上这简简单单几个字。

“……你管这叫,有点偏僻?”

第12章 训练

闲庭坐落在I市的一个郊区。这地方名字很好听,叫伏秋,不少影视剧组都会前来取景,画面拍得唯美动人,像童话故事里的插图€€€€

田野、湖泊,青翠色的山峰,市区里看不见这样的自然风光,栾树上结着几瓣淡黄色的花,让风吹过,又一片粼粼金光。

这晚叶筝睡得不踏实,一直惦记着五点起床这件事,眼睛刚闭上就被闹钟叫醒了。

从市中心出发,一个多小时车程,他随便穿了身便利的短袖长裤,带了杯咖啡就上车。叶筝打开电台,某音乐频道正好在播《寻常》。

那是他大学时期写的第一首歌,一手包办词曲,后来经过十多次修改才正式发布。

创作灵感来自一个夜晚,他和室友两个人拎着望远镜、相机和吉他去学校附近的海旁,他们和所有年轻人一样,谈天说地、肆意畅聊,望着吸满月光的大海,确认那里就是充斥着梦和期盼的地方。

十几岁的年纪,他们肯无畏无惧地背负起自己的未来,一刻是沉重,一刻是新鲜,一刻是欢喜,仿佛抱着信念能走过无数个夏天。所以心里永远都是朗朗晴空,不退缩、不躲雨,就算是跌倒也要轰轰烈烈。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