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手指及其灵活,握着两根勃起的硬物上下捋动,指尖抚过他的冠沟,从铃口沾了一点粘液,在薛时的注视下,伸出舌尖舔了舔。
薛时呼吸一滞,定定看着他。莱恩搂着他的脖子,将刚舔过手指的舌尖送进他嘴里,带着点挑逗的意味,与他的舌头纠缠了一会儿,哑声道:“你自己的味道……”
莱恩这些大胆出格的动作完全引燃了他的欲望,他把人拥进怀里,在他体内的手指增加到三根,时而撑开他,时而并拢在一起重重刺戳,不多时,那里就被油膏完全浸润,发出潮湿的声音。
莱恩伏在他肩上,发出难耐的呻吟。那手指速度越来越快,进出越来越深,他受不住,低头在薛时肩膀上用力咬了一口。
尖牙咬破皮肤,疼痛、麻痒的触感如同电流一般窜至全身,薛时身体一僵,突然停止了动作,抽出手指,一把将他按倒,格开他的腿,身体挤进他腿间,整个人狠狠压了上去。
今天的薛时很克制,很温柔,全程都在照顾他的感受,在将他送到绝顶之后自己也射了,从他体内退出,用湿毛巾替他清理了一番,又躺回到他身边,将头颅轻轻搁在他胸口。
莱恩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看着他身上伤痕累累的皮肤€€€€薛时现在一身的牙印和抓痕,都是昨天因为情难自禁动作粗暴,莱恩挣脱不开他,被疼痛和快感折磨得失去理智,对他又啃又咬又抓又挠造成的。
不知道他的妻子看到他身上欢爱过后的印痕会做何感想?会和他闹吗?会斥责他在外面找情人?可是薛时从来没提过这些事,不、他甚至从来没在他面前提过他的妻子。
作为他身边最亲近的女人,难道她就没发现丈夫的异样?
€€€€这是一对恩爱夫妻应有的状态吗?
莱恩有些迷茫。
薛时伏在他还不断起伏着的胸口,无限留恋地吻了吻他凉浸浸的皮肤,说:“既然不是回来度假的,就不能一直住在这。收拾一下,明天就搬去我那小公馆住,离得近,我随时可以去看你,那里也安全,我能放心。”
“不是说有人在监视你?”
薛时不屑地冷笑:“我会怕他们?”
“以前,你不在,我是无所谓的,反正来来去去都是那点破事,监视也好,跟踪也好,随便他们折腾,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你了。”
莱恩抚摸着他的头发:“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你不是麻烦,他们才是。”
薛时穿好衣服下楼,一路从华懋饭店灯火通明的大厅走出来,被冷风一激,突然意识到今天失魂落魄从密斯玛丽的报馆跑来这里,根本就没再记得英文课的事。想到这里,他有些后怕。密斯玛丽是个极富创意的老师,迟到、早退、旷课,她都能找到方法来惩罚他,当场念诗已经算是最轻微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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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很深了,尚德武馆里依旧人声鼎沸,朱紫琅撂倒了又一个对手,傲然站在擂台上,朝四下扫视了一眼,勾了勾手,但再也没人敢上去挑战他。
这时,人群后方起了一阵骚动,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时哥来了!”人群立刻让开一条道。
薛时左右望了望,蹙眉道:“这么热闹?”
从华懋饭店出来,他又去了一趟医院,岳锦之告诉他朱紫琅在这,他便找了过来,此时看到一大帮兄弟都在,不由有些意外。
他和尚德武馆的总教头有交情,逢年过节都会适当走动一下,平常有空兄弟们也会相约来这间武馆聚一聚,互相练练手,这是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的传统。
“时哥,二哥正愁找不着对手呢,不如你上去给大家伙儿开开眼?”站在近前的何越提议道,“我们有许多后来加入的弟兄都还没见识过你的身手呢!”
薛时回头望了望,见大家情绪高涨,便笑道:“好。”
他脱掉外套扔给何越,突然犹豫了一下,没有再脱。昨天和莱恩欢爱的时候,动作激烈了点,他知道他现在身上的皮肤一定很精彩。
幸好今天因为没什么应酬,穿得也比较宽松随意,没穿缚手缚脚的衬衫,只在白色立领内衫外面套了件深灰色无袖毛衣,活动起来也能放开手脚。
他接过何越递过来的一副拳击手套,边走边慢慢戴上,然后抓着围栏纵身一跃,跳上擂台。
近身肉搏,而且是自家兄弟切磋练手,都知道控制力道,没什么规则,所以也不需要裁判。
朱紫琅裸着上半身,浑身都是汗,摆出格斗架势,两人目光相触,心照不宣一点头,便很快缠斗在一起。
双方你来我往,打得不可开交,很长一段时间里,谁都没能占据上风。台下看客情绪高昂,挥着拳头给台上两兄弟呐喊鼓劲。
最后,薛时以一个假动作引得朱紫琅出手,头侧向一边险险避开他挥过来的拳头,脚下一个力道十足的横扫,趁着朱紫琅失去平衡仰面向后倒下的当口又在他下巴上补了一记拳头,直接把人揍翻在地。
胜负已分,台下兄弟们的呼喊声几乎要把武馆的屋顶都掀翻。
朱紫琅喘着粗气,眼冒金星,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他直觉薛时最后那一记拳头是带了其他意味的,不然不会那么狠。
相识十年了,两人也经常遇到争执,僵持不下的时候就会相约出去打一架,一直打到其中一方再也站不起来认输为止。今天薛时特意找过来,明显不是来找他切磋的。
薛时摘了手套,伸出手,将他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并肩在擂台上坐下,薛时朝何越使了个眼色,何越立即会意,遣散了众人,让他们各自回去休息。
朱紫琅知道他单独找他是有话要说,便点了支烟,叼在嘴上,默默坐在一旁等着。
等到朱紫琅抽完一整支烟,偌大的武馆大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薛时目视着前方,终于开了口:“收手吧。”
“什么?”朱紫琅莫名其妙看了他一眼,像是没能理解他所说的话。
“这两年,你们一直在我背后做什么,我看得一清二楚,顾先生让你们暗地里制约我,我也明白,我不说,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都是自家兄弟,自己的岳父,你们总不能害我,所以我能理解。怎么活着不是个活法,何况最初,我就只是顾家豢养的一条狗,我知道自己的斤两。”薛时温和地笑了笑,“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回来了。”
说到这里,薛时脸色阴沉下来:“往后,你们不必再费心思监视我,我会始终都当一条听话的狗,绝不生丝毫异心,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对李先生下手。”
“时哥,”朱紫琅又点了根烟,缓缓朝空中吐了口气,转过脸蹙眉看着他,“这不是我能决定的,我只是照命令办事……”
朱紫琅话还没说完,薛时突然出手,闪电般扣住他的肩,将他按在了地上,膝盖曲起,一条腿死死压制住他,一柄冰冷的枪管抵上他的脑门。
“命令?谁的命令?顾先生?还是我亲爱的弟弟?”薛时冷笑。
朱紫琅突然低声笑了起来:“时哥啊,没想到,今时今日,为了个男人,你竟然会举着枪,指着跟了你十年的兄弟,他到底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你听好了,”薛时附在他耳边冷声道,“如今我活着,就剩下这么点念想。你们要祸害我,请随意,但是你们要是敢碰他一下,我保证,今后我将会是你们的噩梦!你们永远都别想摆脱我!不怕死的话你大可以试试。”
“还有,回去告诉他,倘若他敢轻举妄动,当初我给了他什么,我就能拿走什么,无论是名声、家产、还是那双眼睛,让他给我记住了!”
第77章 77、只为一人来
这间屋子潮湿阴暗,墙上的砖块裸露出来,砖面上泛着一圈圈显眼的盐霜。木椅子很旧了,四只腿长短不一,怎么放都放不稳,莱恩拉过椅子的时候甚至看到了椅子腿上附着着枯萎的真菌,他在桌子对面坐下,花了一些时间来适应这把不停摇晃的椅子。
桌面上也是坑坑洼洼的,沾着各种食物汤汁的痕迹,桌子缝里甚至可以看到已经风干开裂的米粒。莱恩掏出一只信封放在桌上,然后推到女人面前。
这个女人过去曾经在叶家当丫鬟,叫兰姐。
“我想要知道叶家的事,越多越好。”莱恩说道。
兰姐衣衫陈旧,头发乱蓬蓬的,皮肤也欠缺打理,泛着黑黄的病气,这使得她看起来十分憔悴。她一直瑟缩着坐在莱恩对面,看到那个装着钱的信封也无动于衷,只是垂着头,似乎在思考着怎么开口。
“孙太太……”女人回忆着,开口道,“她是个十分刻薄的女人。”
“她跟老爷相好,还给他生了儿子,一心以为老爷会娶她过门,可是老爷一直没有开口,后来她去叶家闹过几次,最后也没讨到个说法,她就死捏着她的儿子,她知道老爷很喜欢这个儿子,他离不开孩子,就得把她也一块儿养着……”
“我就是那时候去她家当丫鬟的,少爷从小就聪明漂亮,老爷喜欢得恨不得把这个儿子含在嘴里宠。但是老爷不在的时候,少爷就过得不太好了,孙太太常常出去打牌,输了钱就回来骂他,有时候心情不好还会打他。”
“没过几年,少爷的眼睛生了毛病,不能再去上学,三五不时就得往医院跑一趟。就在那时候,孙太太开始强迫他学习各种乐器,说是学会了吹拉弹唱,将来卖到相公堂子能卖上个好价钱。孙太太没什么耐心,少爷拉不好琴就一顿打,有时候能关在房里两天不给饭吃,等老爷来看儿子的时候才给放出来装装样子。”
兰姐说出来的话,让莱恩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亲生母亲的所作所为,他蹙眉问道:“他……就没有反抗过吗?”
兰姐摇了摇头:“少爷那时候才十岁,又生了眼疾,老爷也不可能天天来,老爷不在的时候没人能护着他,少爷晓得这个道理,所以孙太太打骂他的时候,他就忍着,有时候全身都给藤条抽肿了也不哭。”
“我瞧着心疼,就去求管家,求他去劝劝孙太太,让她别这么虐待孩子。管家是孙太太的堂哥,脑袋里只装着一个钱字儿,天天就想着怎么从老爷那里弄到钱,对孙太太怎么折腾她儿子根本不关心,求他也是白求。都说穷人家的孩子苦,但我瞧着有钱人家的少爷过着这种日子,我就觉得我家虽穷,可是爹娘从来不打骂我和弟妹,也拼命干活挣钱不让我们挨饿,少爷比我们小时候活得都不如。”
“有一年冬天,有个煤炭公司的小伙计来送煤,我瞧着他瘦成个竹竿,大冷天的拉煤车过来,也是个苦孩子,就把一袋吃食给他让他拿回家€€€€挺好的东西,有点发霉了,孙管家说要扔,我瞧着可惜,其实把外面坏的皮切了,蒸煮一下,还是能吃的。谁知道他拿着东西准备走的时候叫厨子给逮着了。我当时很害怕,怕小伙计把我给供出来,那孙管家就会扣我月钱,说不定,还会把我遣回家去。谁知小伙计硬气,给孙管家和厨子吊在后院树上打,愣是没把我供出来。那天老爷刚好来了,出来察看情况,是少爷替他向老爷求情,救下的他。”
“那个小伙计后来经常来,偷摸着爬树进来,来了就上少爷房里坐坐,和他说说话,读书给他听。因为有他在,少爷开朗了许多。我是贴身照顾少爷的,一直知道这个事,但是我不想对孙管家说,他们家没一个好东西,还不如送煤的小伙计对少爷好。后来,少爷的眼睛没能治好,慢慢的就盲了。没过几年,老爷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房子卖了,一个家就那么散了,我回乡下嫁了人,就再也没听说过叶家的事。”
莱恩听完,沉默了很久。薛时从来不会对他说这些事,偶尔提及,也不过是笑着说一句小时候过得很苦,然后一笔带过。
从别人的叙述里听到他们兄弟的故事,这种心情很奇妙。
诚然,叶弥生这种扭曲的性格和他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他也理解了叶弥生如此依赖薛时的原因。
他最初所见到的薛时,就是一个浑身带着硬刺、极端不好惹的家伙,然而此时剥开他坚硬的外壳,触及到他的内里,那里藏着的,都是美好的东西。
他爱的那个人,内心既柔软,又善良。也是因为这样,他成了叶弥生的土壤。
叶弥生扎根在上面,汲取养分,汲取光和热,汲取一切他从小就求而不得的东西。得到这样的滋养,他本该成长为一朵花、一棵树,可是不知为何,不知内心哪里生了病,他却成长为一个恶魔。他一天天强大,一天天向脚下的土壤所求更多。
他们兄弟,早就共生在一起,如果想要将叶弥生连根拔起,恐怕薛时也会受伤。
叶弥生的确可怜,但也可恨,莱恩早已领教过多次,他不想对叶弥生这个人多作评论,他早就放弃了这个人,既没想过要拯救他,也没想过要击溃他,因为叶弥生已经足够强大,不需要他去拯救,他与叶弥生也不算是对手,不必浪费时间去争斗。
他从繁华的伦敦回到中国,就只为一个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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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李秋雨摇晃着一个铃铛,小叶子立刻被那声音吸引,兴奋地迈开小短腿朝她走过去,走到半路左脚却绊上右脚,一头朝前栽倒,幸好站在一旁的小小眼疾手快抱住了她,两个孩子抱在一起滚在了地上,发出稚嫩欢快的笑声。
院中响起汽车的声音,叶弥生从车里走下来,绕到另外一边,很小心地扶着顾小姐下车。顾小姐朝他微笑了一下,一手撑着后腰,挺着隆起的腹部,在他的搀扶下走进屋。
一走进客厅,叶弥生就看到小叶子歪歪扭扭朝他跑过来,最后咯咯笑着,一头撞在他腿上,叶弥生俯身扶了她一把,捏着她的手腕将她交给一旁的李秋雨。
“李小姐,最近时哥和二哥都很忙碌,锦之进了医院,我怕他在医院里没人照顾吃不好,医院那些事你最熟,烦请费心照料一下,车马任由你使唤,黎叔也会协助你。家里我已经聘了新的奶妈,晚晚和孩子们交给奶妈就行,不过奶妈是个乡下人,我怕她手脚粗笨,你有空了也烦请盯着点。”叶弥生吩咐道。
李秋雨点点头。
叶弥生朝她报以礼貌的微笑,然后扶着顾小姐上楼休息。
傍晚,李秋雨捧着装了粥菜的保温桶赶到医院,听到病房里有人在交谈,便敲了敲门,然后开门走进去,却看到岳锦之的病床边坐着一个陌生人。那人看到她进来,立刻停止了和岳锦之的交谈,转过脸看着她。
岳锦之偏过头,向李秋雨介绍:“这位是李先生,以前是时哥在监狱里的先生。”
这就是李先生,李秋雨看着那个年轻人,心里想。
第一次听到薛时提及李先生,是在某一天深夜,他在外面应酬,喝到醉醺醺的回来,李秋雨哄孩子们睡下,看到他躺在沙发上睡觉,便拿了条毯子轻手轻脚给他盖上,不想他却突然醒转,睁着朦胧醉眼定定地看着她,随后笑了起来,笑毕轻叹了一句:“你可真像他,不爱说话,不爱笑,整天闷闷的,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李秋雨怔了怔,不知道他是醒是醉,茫然问了一句:“像谁?”
“李先生。”薛时回答,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那位李先生朝她点头致意,然后对岳锦之说:“打扰了,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了。”
岳锦之轻轻点了点头,似乎确实是累了,打了个哈欠,缓缓闭上眼。
那位李先生离开后,李秋雨将保温桶放在桌上,桌上多了一只陶制花瓶,花瓶里插着一大束橘红色的菖蒲,正开得鲜活热烈,给这个苍白寂静的病房平添了一些生气。
李秋雨将粥菜从保温桶里拿出来,转过身的时候正好与岳锦之目光相触。
岳锦之笑微微地看着她,目光又缓缓转移到那束鲜艳的菖蒲花上,收敛了笑容,幽幽道:“他就是……时哥时时刻刻放在心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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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回到小公馆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一进门,就看到薛时双手抱臂,黑着一张脸坐在沙发上,低垂着头,也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
薛时一看到他,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连珠炮似地发问:“你去哪了?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就消失一整天?你又不准我的人跟着,你这样我会担心的你知不知道?”
说罢他来牵莱恩,一模到他的手,不由蹙眉:“手怎么这么凉?天凉了怎么不知道穿件大衣就出去乱跑?”
“我没带多少衣服回来,”莱恩朝楼上指了指,“你又把阁楼锁了。”
“……”薛时这才想起来,莱恩这次仓促回来,确实没带多少衣物,而以前在中国时给他置办的衣服都给自己锁在阁楼里了。
莱恩笑了笑,朝他伸出手。
薛时愣了一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