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还是喜伯发现, 节省惯了的老人家心疼东西,说着就要出门去取回来;沈璁不想麻烦老头辛苦跑一趟, 便随手拿来票据,说自己等会下班路上可以顺道带回来。
但他根本就不会穿这套白西装, 转身便把这点小事给忘了个干净, 直到前些天裴筱收拾他的衣物准备拿去烧掉时, 才发现了当初的票据,还留在他的西装口袋里。
好在现在外面虽然战火连天,但租界里的日常生活该没有遭到太大波及,反正马上就要离开上海了,他也不怕被人发现,便麻烦了Maxime神父,派人跑了一趟,很快就带着票据取回了这套白西装。
西装取回来后,他请教了教堂里懂些针线活的修女,打听到衣服要改大不容易,要改小倒是不难;他的身材原本就比裴筱要高大魁梧许多,再加上又对裴筱的身材了如指掌€€€€
稍作修改后,当他看见裴筱穿着这套白西装,推开礼拜堂的大门,发现衣服竟然意外的合身。
白天来教堂祷告的人们都已经离开,裴筱走进礼拜堂,踩着脚下的红毯,经过身旁一张张空置的长条木凳,抬起头来,刚好看见沈璁身后巨大的十字架雕塑。
此时的教堂外,早已夕阳西下,乌金的余晖从十字架背后的彩色琉璃窗倾斜而下,柔和温暖的光芒洒在沈璁身上,也印在裴筱脸上。
当裴筱缓缓走向自己,透过几层薄薄的白纱,沈璁能清楚看到对方微微发红的眼尾,和被眼泪浸润后,在晚霞晕染下,那颗愈发明艳动人的泪痣。
他单手背在背后,斯文地颔首微笑,微微躬身,绅士地递上手中那束孩子们白天在后院采来的鲜花。
当他重新站直身体,隔着重重轻纱,看见裴筱的眼眶更红了。
裴筱现在戴着的头纱,就是那天从防空洞被人赶出来,他晕倒在路边后,暂时歇脚那家路边小店里的。
当初离开时,他特意拽了一截白纱带走,想着自己若是真的染上了天花,大概率难逃一劫,便也没资格再筹谋什么了;但若不是,如果他没有感染天花,如果他还能逃出生天,那他一定是要“娶”裴筱的。
空置的礼拜堂,没有欢呼祝福的人群,甚至因为教义的束缚,连唯一的神父都没能到场;没有体面的乐队和排场,没有崭新的高定婚纱,没有像样的首饰,裴筱穿着沈璁旧衣服改出来的西装,甚至就连捧花都不是象征爱情的玫瑰,也不是他最喜欢的郁金香€€€€
之前沈璁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结婚,会心甘情愿被一个人套牢,更没有想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人出现,能让他死心塌地的,想踏踏实实跟对方过一辈子的时候,自己的婚礼居然会这么“寒酸”。
而眼前,他唯一能补偿裴筱的,似乎也就只有这顶头纱了。
之前他也想过要亲手帮裴筱改出
现在身上这套白西装的,奈何要他做女红,就想让他带孩子一样,大概着实缺了些天赋,实在不是心里愿意就能做好的事情。
跟教堂里会针线活的修女打听后,考虑到要自己动手,可能裴筱明年也穿不上一套合身的衣裳,他便放弃了亲手改西装的想法,但还是悄悄躲在Maxime神父的书房里,花了好多天时间,才终于亲手缝好了裴筱现在戴着的头纱。
虽然不至于细皮嫩肉,娇软柔弱,但毕竟是养尊处优了二十多年的小少爷,他没做过什么家务和女红,偶尔扎两下手自然是难免的,不至于疼得多么夸张,倒是反复多次下来,做这样细致的活计的耐心随时都处在即将告罄的边缘。
但当他看着裴筱头戴白纱出现在自己面前,便觉得什么都是值得的。
纯色的洁白薄纱之下,裴筱那张精致娇俏的面庞若隐若现,既没有埋没他那双桃花眼底波光潋滟的水色,又恰到好处得掩饰了两分他身上那种美极至妖的魅惑和妩媚。
衬着礼拜堂里庄重的气氛,和一身剪裁合体的纯白西装,轻纱之下,他整个人都显得圣洁、端庄了起来,既能美艳不可方物,又能清丽涤净世尘。
“季节不合适,玫瑰和郁金香,都不好找。”当裴筱接过捧花,羞赧地垂下头后,沈璁才开口道:“没有大宴宾客三千,甚至都没有神父,没有祝福€€€€”
“你那天走前拽着塞进怀里的……”裴筱轻轻扯了扯自己头纱的一角,小声打断道:“就是这个吗?”
他还是低低地垂着脑袋,仿佛真的是教堂里一位娇羞的新娘,只是悄悄地抬了抬眼睫,透过眼前的薄纱,偷瞄着沈璁的侧脸。
“你自己做的?”
方才从那间最近刚打扫出来的杂物房走到礼拜堂来的路上,他已经问过身边的玛丽修女了,对方只听说好像是有其他修女在帮忙沈璁改西装的事,但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什么头纱。
“对不起,裴筱。”沈璁轻轻拢了拢裴筱的双臂,俯身平时着对方的脸庞,“等我们离开上海,稳定下来,我一定会补给你一个,全世界最完美的婚礼。”
“我不要。”裴筱斩钉截铁道,抬眼对上沈璁真挚的眼神,以同样的真诚,且万分笃定,“现在的一切,就是最好的。”
“因为,我能感觉到……”他笑意温柔,一脸满足与骄傲,“七爷现在,最爱裴筱。”
“我还可以……”沈璁温柔地笑着,摇了摇头,“更爱你。”
他说着松开裴筱,站直身体,举起胳膊,轻轻拍了拍手。
就在裴筱还没有弄清楚状况时,礼拜堂紧闭的厚重木门再次缓缓洞开,一束亮光从他背后倾斜进来。
循着光亮回身,他习惯性地抬眼望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直到听见那种小孩子特有的,蹒跚的脚步声,他才疑惑地低下头,看见了站在门边囡囡,手心里像是捧着什么要紧的东西,小心翼翼地双手合十举在胸前,头顶的羊角辫上还插着两朵小花。
“七爷,你……”他回过身来,惊喜地看着沈璁,“答应了?”
“跟了我这么久,只要你开口,有什么是没有点头的?”沈璁轻挑眉峰,微微一笑,“旁的东西都来不及准备了,但是花童€€€€”
“你要的,总是要有的。”
“七爷……”裴筱仰脸望着沈璁,薄纱之下,激动得热泪盈眶,“你就不怕宠坏了裴筱吗?”
“这样你才会相信€€€€”沈璁一只手悄悄掀起头纱的一角,滑进层层薄纱中,温柔地拭去了裴筱眼角一颗将落未落的泪珠,才接着道:“我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比现在更爱你。”
从前欢场中的情话,裴筱听过太多,他知道,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有可能是骗人的,也知道,没准沈璁正深
谙此道。
其实平日里沈璁的话兵不多,更很少像现在这样,露骨地跟他表白;但只要是从沈璁嘴里说出来的,越是肉麻,他就越是爱听。
颊边很快飘起一片绯红,他娇羞地垂了垂头,把半面侧脸埋进沈璁替自己拭泪的那只宽大的手掌里。
就在两人恩爱缱绻时,囡囡已经捧着东西,摇摇晃晃地走到了跟前。
她按之前沈璁教给她,高高举起手中的盒子,递到对方手边,笑得眉眼弯弯。
沈璁接过盒子,笑着对小丫头点了点头,以示肯定,然后大拇指轻轻一挑,掀开盒盖,露出了里面那枚纯银的戒指。
别说那对鸽子蛋大小的,晃瞎了无数人双眼的,价值连城的红钻耳钉,就算是之前他送给裴筱的,最普通的一件首饰,也比这枚普普通通的银戒要贵重太多。
但当裴筱看着沈璁掏出这枚朴素的戒指,他甚至根本不知道戒指的由来和材质,一瞬间就已经泪如雨下。
“咳咳€€€€”沈璁郑重地清了清嗓,站直身体,“Will you have me to be your husband, befod……”
其实几天前,他就已经从Maxime神父那里拿到了一整套西式婚礼上所需要宣读的誓词,因为担心裴筱听不懂英文,他还亲自做了翻译,两个版本都背得烂熟于心,只为了尽可能给裴筱一个正式且完整的仪式。
但当他看着裴筱的眼泪划过白纱,低落在胸口的白衬衣上,留下一圈圈激动且真挚的水渍时,又突然觉得,跟真心相爱的两人比起来,什么誓言,什么仪式,都不过尔尔。
他不想继续念完那一段冗长的誓词,也不想再等了。
就在这一刻,他想拥吻他的“新娘”€€€€
这一辈子,下一辈子,生生世世,只属于彼此。
事实上,正如沈璁所料,尽管誓词只念了一个开头,但对裴筱来说,还是太长了;他听不懂这一串太长的英文,但以前看过不少国外的电影€€€€
当沈璁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他以为轮到了自己,却并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慌张得手足无措,差点拿不稳手中的捧花。
“我……”他紧张地看着沈璁,眼角的泪水晶莹剔透,“应该做点什么,或者说……”
沈璁迅速掏出戒指,很快套在了裴筱的无名指上。
跟他想象的一样,虽然戒指看着像是女人的尺码,戒圈偏小,但裴筱本身就十指纤细,戴着大小正好,就像是量身打造的一样。
他微微俯身,平视着裴筱的眼睛,明明声音很温柔,语气却霸道得不容置喙。
“说你愿意。”
“我……”裴筱激动地连连点头,“愿意!”
话音未落,他感觉到一只大手已经绕到自己身后,一把揽住他的腰身。
搂住裴筱前,沈璁先伸手挑开了对方的头纱,一个侧身溜进了仿佛瀑布一般的薄纱之中;当他伸手揽住裴筱,带进自己怀里,几乎同时吻上了对方的双唇。
“唔€€€€”
在唇齿被叩开的一瞬间,裴筱本能地迎合,却在下一秒,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挣扎了起来€€€€
囡囡还在他们的身边,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
像是感受到了怀中的挣扎,身后的那只大手却搂得他更紧了,他正要推开沈璁时,一偏头,看见沈璁一只手搂住他后腰的同时,另一只手早已悄悄蒙住了囡囡的眼睛。
虽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做不得伪;像是能感受到裴筱的幸福,即便被蒙着眼睛,小丫头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咧着嘴笑得正甜。
第84章 春意浓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 在Maxime神父的安排下,沈璁带着裴筱和囡囡,离开了上海市区, 顺利跟等在外面的黑色中山装及其手下接上了头,在半夜里,终于坐上了开往西南方向的火车。
这一道的路途算不得顺利,也必然谈不上轻松、惬意,但总算没有出什么太大的纰漏;在辗转两个月后,这“一家三口”总算安全抵达了江西。
裴筱说到做到,一路上都自己带着囡囡,从不假手于人;再加上囡囡平时虽然调皮外向了些, 但只要裴筱严肃地告诉她一些事情,她也会马上乖乖听话, 几乎没让沈璁和护送的队伍费过什么心。
不过为了能把裴筱送到尽可能远离战区的地方, 抵达江西后,他们还需要一直往人烟相对稀少的深山村落走,那里不止没有火车飞机, 就连能过汽车的土路也渐渐没有了, 只能从骑马换到驴车,最后还不得不跋山涉水地步行。
裴筱从小到大是吃过不少苦的, 虽然不娇气, 但毕竟是在北平长大,后来也只去过上海,都是平原地区;他怀里还抱着早就累得呼呼大睡的囡囡,实在走不惯江西望不到尽头的山路。
从裴筱手中接过囡囡时, 是沈璁这辈子上第一次抱孩子。
小小软软的肉团子, 会像裴筱一样, 特别安静乖巧地趴在他怀里,但那种突如其来的责任感,又和抱着裴筱时心里格外踏实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奇妙。
几天之后,当他们一行人终于抵达了后方相对安全的村落,他第一次允许囡囡和他们俩睡在了一张床上。
因为多日路途劳顿,加上孩子适应力差,抵抗力弱,囡囡多少有点水土不服,安顿好后,她被裴筱强行拉起来吃了点东西,简单擦洗了一下,就早早又睡了过去。
农家土胚房里,不大的一张木板床上,因为怕囡囡晚上睡觉不踏实会掉下来,裴筱特意把孩子放在了靠墙的里侧,还细心地在墙边垫了个枕头。
刚安顿好孩子,他回头就瞧见沈璁刚从门口进屋,看样子才梳洗过;外面天色已经黑尽,他怕耽误沈璁休息,便也匆匆拿上了换洗的衣物出去洗漱。
等他收拾好自己再回屋,一推门正好瞧见沈璁脱了外衣上床,还顺带帮囡囡扯了扯被角。
不过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平房,甚至处处透着简陋和逼仄,最熟悉的人,最自然的动作,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平凡又普通,但这一幕久违了的安宁与温馨,却看得裴筱挪不开眼,怔怔地愣在了门边。
听见身后开门的声音,沈璁自然地回过头,看见裴筱已经换上了当地老乡准备好的衣裳。
扎染的土布上染着最朴素的靛青色花纹,裴筱头上还包着块白毛巾,刚洗过的头发有几缕从毛巾里滑出来,偶尔还会低落两颗水珠。
“真就像这村里的小媳妇儿了。”
沈璁低头笑道,顺带也唤回了裴筱的思绪。
“干嘛€€€€”裴筱侧身关上房门,“七爷这就要嫌弃裴筱‘土’了吗?”
他倚着门框,眉眼轻轻一挑,含嗔带笑,便是这套最朴素的“行头”也遮不住的风情。
之前离开上海时,正月就已经过半,他们又在路上耽搁了两三个月,眼下赶上开春,天已经不那么冷了,老乡准备的换洗衣服便也不那么厚。
加上裴筱原本洗漱完就是要回屋休息的,身上只穿了一身薄薄的单衣,站在一扇四处漏风的木门前,夜里多少还是有点凉。
沈璁原本只是靠在床头,打眼瞧着裴筱跟自己贫嘴,怎么看怎么喜欢,但看见对方说话时下意识地拢了拢自己的胳膊,他便也没做什么太出格的事。
“赶紧上来捂捂。”他着掀开身上盖着的褥子,拍了拍一旁床上空出的位置,“都给你暖热和了。”
等裴筱到床边上下,他立马捞起被子将人裹了个严实。
“这些日子赶路,也没顾上跟你说€€€€”怕吵醒床里面睡着的孩子,他一边拿帕子擦着裴筱的湿发,一边放低声音道:“前些天,他们已经联系上了新加坡那边。”
“我特意让孔立文去看了一眼,他传话回来,说老头儿身体硬朗着呢;喜伯那边一切都好,你也可以放心在这儿先住先来了,不着急的。”
“这山里面条件虽然差了些,但好在开了春,天儿马上就暖和了,日子也不会太难过,总比在大城市里天天提心吊胆地跑防空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