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和徽柔有情。”睿王轻笑道,“从前我一直自诩潇洒王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自从遇到她,我才发现人终究是要定下心来的,徽柔在王府的那半年,是臣弟最开心的时光,后来因为我们的大计,我不得不送她去宁国公府,之后我虽然后悔,却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如今大事已成,我不想再让徽柔受到伤害,请皇兄成全。”
傅徇皱眉道:“这就是你要放弃掌管兵权的原因?”
睿王点头,“徽柔已经说过以后不会再做任何东西,但是臣弟知道,只要臣弟掌有兵权,皇兄定然不会让我和她在一起,如今我只想做回从前的闲散王爷,用这几年的功勋,求皇兄绕徽柔一命。”
睿王说的诚恳,傅徇无话可说,他是很忌惮孙徽柔的手艺的,若是睿王同时拥有兵权和这个女人,傅徇定然无法入睡,即便是亲兄弟,他也不能不防,只有处死孙徽柔,才能放心让睿王掌管军队,可如今睿王主动开口,要放弃这一切,不得不说,很是令人震惊,在他心里,他这个弟弟向来是个多情的人,从未见过他如此正经。
“你若真的甘心当一个闲散王爷,这几年又何必帮朕。”傅徇沉声问。
睿王看向窗外,许久,才缓缓道:“我不过是想将周太后拉下来,为我母妃报仇。”
这个原因傅徇之前就已经想到了,纯母妃一直生活在周太后的淫威之下,不敢有一丝喘息,她最后的病来的更是蹊跷,睿王从前没有出手,大概是因为周太后势力太强,他没有抗争的本事,后来见傅徇开始对付周太后,他才开始相助他。纵然是这样,傅徇也不想失去睿王这么强有力的臂膀,他眸色暗沉,依旧劝说道:“孙徽柔不过一介风尘女子,你又何至于此,为了她连权力都不要了?”
睿王淡淡一笑,“她和权力不是能相提并论的,若是换成皇兄,有朝一日,要让你在天下和韫玉公子之间做一个选择,你又会如何呢?”
傅徇听到这个问题,眉头深深地皱起来,没有回答。御书房内光线渐暗,他们密谈了快两个时辰,睿王既然说的如此决绝,定然是不愿回头的,傅徇也不欲再为难他,他长叹一声,摆摆手道:“罢了,难得你认真一回,皇兄怎能不成全你,朕会赦免孙徽柔的罪,但是你要保证她今后的行为,若有一丝不妥,朕照样会处置她。”
“臣弟多谢皇兄成全。”睿王站起身,给傅徇行了个跪礼。
沈之秋原本欲推门而入的手停在了半空中,最后缓缓滑落下来,外面下雨了,他特意制止了金福,亲自来给傅徇送雨具,没想到在门口听到了兄弟俩的对话。睿王问的问题,傅徇到最后也没有回答,沈之秋茫然站在御书房的廊下,看着自己被雨水打湿的长靴,心底似乎生起了一点点若有若无的寒意,片刻后,他伸手掸掉衣服上的雨滴,抬起头重新叩响了御书房的门。
没回答也好,无论傅徇选择哪一个,他都承受不起。
第41章 雪夜
因为睿王拒绝了接管兵权,傅徇最后决定成立督京卫司,安排一个新的职位:督京卫主司,来掌管从宁国公手里收回的兵权,主司人选两年轮换,不再由一人独大。朝堂上其他的官员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今的朝堂,和傅徇初登基的朝堂相比,早已天差地别。
傅徇用了四年时间,将自己的皇位牢牢巩固起来,如今,再没有什么势力能轻易与他抗衡。与突厥的第一次交战也大获全胜,独孤修带着军队凯旋而归,傅徇大喜,嘉奖之外,另封了独孤修为第一任督京卫主司。
一切事情料理完,京城开始下起了大雪,这一场雪下得比往年任何时候都大,仅仅半天,皇宫就被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傅徇看一眼窗外的积雪,对沈之秋道:“这么大的雪,今儿就歇在承光殿吧。”
沈之秋顿了顿,笑道:“好。”
自从那日在御书房偶然听到那个问题后,沈之秋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结,这个结像万恶之源,总是诱惑着他去探寻那个问题的答案,可他自己深知,有些事情,不能追究,一旦深究,最终便会万劫不复。
他很好的掩藏住心里的魔鬼,如往常一样和傅徇相处,这一次,傅徇仿佛也没有看出端倪。
腊月十五,傅徇履行了承诺,决定带沈之秋出宫。今年过年,他尤其轻松,后宫中人少,他也不打算办除夕夜宴,将一干事情安排好之后,十六日一早,就和沈之秋上了马车,一路南下。
他们沿彭城、宛丘、最终落脚广陵,因为是单纯的出来玩,并不着急赶路,他们一路走一路玩,遇到稍微大一点的城镇,总要歇上一天。除了暗中保护的护卫外,傅徇带在身边的只有十几人,他们扮作富贵人家的少爷,体验着各处的风土人情。
行至广陵的时候,已是腊月底了,当地不似其他城镇都在为年节做准备,反而因为年底更加热闹。广陵是个水乡,也是北吴重要的商贾之地,此处各地人员来往频繁,文化相融开放,又因地处江南,女子多温婉多情,于是风月场所更是北吴数一数二的出名,除了乐馆春楼,还有别具一格的画舫游船,许多文人雅士总在此地流连忘返。
傅徇他们的马车刚刚进入广陵城内,便觉此地异常繁华,沈之秋忍不住掀开帘子去瞧,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衣着皆鲜艳亮眼,男女同行者有之,奇装异服者有之,吟诗作画的更有之,对于他们这种显眼的外来人士也并不特别在意,开放程度竟比得上京城了,沈之秋不由感叹道:“这确实是个好地方。”
傅徇笑道:“我这个四弟,别的暂且不提,吃喝玩乐是数第一名的,他既然推荐了这个地方,自然错不了。”
傅徇顺着沈之秋的目光看了一圈,当即决定就在此地安顿下来,金福迅速去包下了一间客栈,忙前忙后将两位主子安顿好。客栈见来人财大气粗,很是大方地送了一桌晚餐,傅徇摆摆手赏给了随行的众人,牵着沈之秋的手出门去了。
沈之秋其实已经饿了,不解问道:“不吃晚饭吗?”
“我们出去逛逛,四弟说广陵夜市上好吃的很多,我们去见识一下。”傅徇捏了捏沈之秋的手心。
二人顺着广陵的街道一路慢慢往前走,天已黑了,但街上仍是热闹非凡,街灯十分亮堂,街边的商铺时不时飘来酒香或是脂粉香,街上有很多如他们一般的行人,有的是赶路,有的是游玩,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沈之秋和傅徇牵手走在其中,走走看看,时有说笑,因为两人都气质出众,难免引得旁边的女子注目。
当地女子十分大胆,摘下头花就往沈之秋怀里抛,笑道:“这位公子好生俊俏,不如来奴家的店里喝一杯酒吧,不收你钱。”
沈之秋被调戏的顿时满脸窘迫,他顺手接住头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傅徇一把拿过,对着老板娘说:“这位俊俏公子已有心上人了,怕是喝不了老板娘的酒了。”
那老板娘也不恼,对于傅徇和沈之秋的关系更是见惯不怪,依旧笑着招手,“那就请公子和他的心上人一起进来喝一杯,奴家店里的酒可是广陵城数一数二的好。”
“多谢,我们暂且先逛逛,改日再来讨酒喝。”傅徇将头花抛还给老板娘,沈之秋侧头微微点头致意,面上的窘迫终是散了几分。
老板娘接住头花,在他们背后说道:“往前走两个路口左转就是广陵城最热闹的夜市,公子定要去逛一逛。”
走出那家店铺老远后,傅徇还是能闻到残留在他和沈之秋手上淡淡的胭脂香气,傅徇感叹道:“民风如此开放,怪不得四弟总是在此地流连忘返。”
“你莫不是也想和四公子一样?”沈之秋笑着问,不由得就想起了那天睿王问的那个问题,这几日沿途玩的开心,他一直没有刻意去想,此时问出口,多少带了点试探的意思。
傅徇轻笑一声,“我可没有四弟的福气。”
沈之秋垂下眸子,没有再问,傅徇心里装着天下,自然不可能在温柔水乡留恋太久,他有他的雄图霸气,大约也不会为了谁而放弃。
两人一时沉默下来,沿着人群往前走,转过一个街口,眼前突然熙攘起来,街上的灯明显比其他地方要多,除了开门做生意的铺子,更是有很多摊位坐落在街道的左右两侧,行人也比其他的街多出几乎一倍,想来这就是著名的广陵夜市了。
刚行至路口,一阵扑鼻的烤肉香气就飘散过来,傅徇和沈之秋都没有用晚膳,不免有些饿了,傅徇瞧着前面有好多卖小吃的摊位,便拉过沈之秋的手,问道:“有什么想吃的?”
沈之秋略有些惊讶,“你要陪我吃这些东西吗?”
“有何不可,既然来了人家的地方,当然要入乡随俗。”傅徇道。
他虽这样说,沈之秋却不敢让他在路边乱吃东西,本不欲买,可傅徇坚持,沈之秋也只好跟着他一路逛过去,烤鸭、熏肉、羊肉灌汤包、鸡汤馄饨等等小吃应有尽有,老板商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铁锅和笼屉打开后,扑面而来的香气飘散在整个夜市的上空,沈之秋一眼看过去,感受到了浓浓的烟火气。
心里的馋虫被勾起来,他走过去,在馄饨摊前坐下,要了两碗鸡汤馄饨。身旁的桌子上坐着的是几个江湖人士,沈之秋看着端正坐在对面的傅徇,他个子高,衬得馄饨摊的桌子更小了,两相对比,就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很是不搭。沈之秋抿嘴偷笑,“你大概从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吧?”
傅徇摇摇头,虽是第一次来这种吵闹的地方,却并不拘谨,他问沈之秋,“你小时候会出府上街偷吃吗?”
“会啊。”沈之秋道,“小时候不爱吃大厨房做的菜,大姐姐就偷偷带我们溜出来买吃的,西街路口的王大娘卖的馄饨最好吃。”
他刚说完,店家便端上来了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傅徇便笑道:“那你尝尝,这个比起王大娘的,哪个更好吃。”
沈之秋将两个碗都端过来放在自己面前,一边尝了一口,过了一会,才将其中一碗推到傅徇面前,金福没有跟在身边,试菜这种事只能由他来做,沈之秋做的自然,傅徇却皱起了眉头。他看着沈之秋,责备道:“这种事以后不许再做。”
沈之秋一笑,“不敢有丝毫闪失。”
“你若这样小心,以后我怎么敢再带你出来偷吃?”傅徇道。
沈之秋笑笑,指着傅徇的碗说,“凉了就不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