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溪云觉得这话有些怪,但仔细琢磨,又分辨不出什么来。
脚步遂快,不多时,便至阮家偏门。
牧溪云并未打算大张旗鼓带阮霰离开,因而准备的马车,外表看上去并不华丽,但整个车身,所用木料,无一不是上千年的檀木,静立此间,自有一股暗香漂浮,垂在车门口的帘,乃是由有“赤霞”之称的炽灵丝织就,一寸千金。
至于拉车的神骏,更是不必多说。
阮霰卷帘而入,对牧溪云道,可由阿七驾车。却在此时,听得一道清脆女声响起。这声音端的是意气十足、年轻骄傲。
“鹤取公子,小女子清芙出水阮秋荷。听闻公子此行将往越州,小女子正好接了前往越州除妖的任务,不知可否同路?”
垂帘轻晃,阮霰透过缝隙望出去,见得一粉衣少女负剑而立,面如芙蓉眸似水,正应了江湖人给她的称号——清芙仙子。
清芙仙子阮秋荷立在偏门门廊之下,身后站着阮家几个位高权重的长老,牧溪云朝他们一一见礼,随后问车内的阮霰:“清芙仙子欲与我们同行,不知阮公子意下如何?”
“随你。”阮霰盘膝跪坐于软垫上,垂眸淡声道。
阮家长老一笑:“此行前往越州,虽不远,但不可掉以轻心。方才,负责打扫镜雪里的婢女发现春山大人竟是一件衣物都未曾带上,连忙收拾了些,我等正巧要出门,便一并给带来了。”
牧溪云折身过去,从长老们手中接过行囊。
阮秋荷冲他抱拳一笑,道了声“多谢”,走上马车。
旁人或许不知,但阮霰清楚,阮秋荷此番要求,带了极强的目的性。然他端坐于车内,面不改色。
倏尔,直直垂坠的车帘遭掀起,阮秋荷步入车厢。她眸眼灵动,轻轻一转,目光落到阮霰身上,但看清此人一刹,张姣好面容上的笑意猛然僵住。
她眼底浮现出不可置信,连带轻勾垂帘的手指,都跟着发起了抖。眨眼,那抹不可置信变为愤怒,咬牙切齿的话更是脱口而出:
“天下第一美人?大名鼎鼎的春山刀阮雪归?模样不过如此,那画圣百里丹青简直是瞎了眼睛!”
第五章 花间独酌
阮秋荷瞪着眼前人。
便是这样一张脸,凭空坐上美人榜之首,将自己给挤了下去。
放在凡俗世间,这张脸能够被赞一句好看,但修行世界里,模样好的人太多,这般漂亮得毫无特色的面容,叫人见之即忘,相较之下,连以“出挑”来形容都太为过,更何况,还登上了江湖美人榜榜首!
“你定是贿赂了百里丹青!”阮秋荷又道。
阮霰连眼睫都没颤一下,完全不为所动,兀自垂眸,神色轻淡至极。
阮秋荷面上愠色更甚,然而此时,牧溪云已回到马车旁。她眼皮猛跳,顿时察觉到自己的失言,开始后怕。
“马车上刻有隔音符文。”车厢内响起阮霰的声音,质地清寒悦耳。
阮秋荷看过去,发现这人神情动作丝毫未变,不由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
但没时间留给她思索,下一刻,牧溪云入内。阮秋荷不得不调整表情,冲牧溪云点头致礼,再一次为他答应让自己同路道谢。
“你当对阮公子道谢。”牧溪云坐到阮霰身旁,将阮家长老送来的行囊递去。
阮秋荷头一偏,眼底便多出不情愿的情绪。她手指在裙摆上松松一捏,抿唇道,“说来,依照辈分,我当称春山大人一声‘九堂叔’。多谢九堂叔答应我的请求。”
这话说得巧妙,她称呼牧溪云为鹤取公子,叫阮霰却是堂叔,生生将阮霰的辈分同他们拉远了。阮霰岂会听不明白这层意思,但根本懒得理会,眼仍旧不抬,仅从鼻腔里发出了个单音节“嗯”。
阮秋荷觉得自己在拿拳头打棉花,心头火气更盛,偏偏不能发作,只好扭头朝着窗外,瞪圆了眼望着外头的青石板。
阿七起身去外头驾车,从阮秋荷身边经过时,刻意踩了脚她的裙摆。它肉垫干净,未曾留下印迹,却也实实在在再度将阮秋荷给气了一回。
一条狗担任车夫,令外表低调的马车变得惹眼,但当拉车的四匹神骏跑起来后,行速如飞,路人便瞧不清楚上头的情形了。
阮霰坐在马车中,以神识查探阮家给他送来的行李:华贵罗衣数套,上品灵石、灵器、丹药无数,更有茶叶与点心,可谓是体贴入微、周全至极,并且未曾对这些东西动手脚。
冷嘲浮现心间,阮霰撤回神识,就着垂眸姿态开始假寐。
如牧溪云先前所言,金陵与江夏城之间,不过半日路程。
午时刚过,江夏城城门遥遥可见,合了一路眼的终于阮霰掀起眼皮。
“再过不久,便到目的地了。”牧溪云为阮霰递去一杯水,望着他,温声道。
阮霰冲他道谢。
“我打算带你去拜访的,是隐居于江夏城的名医周宣理。阮公子应当听说过他。这位大夫规矩甚多,若没有提前往周府递去名刺,无论来者是谁,概不相见。”牧溪云又道,“因此,阮公子便在客栈休息,我去周府递交名帖,约谈诊治时间。”
熟料阮霰听后,却是拒绝:“多谢鹤取公子美意,但需要医治之人是我,合该由我亲自登门拜访才是。”
牧溪云轻笑:“周大夫是退隐之人,见之不易,需要有人从中牵线才行。我认识的那位牵线人,脾气古怪,不喜生人。是以,唯有我独自去,才有机会约见周大夫。”
如此,阮霰只得作罢。
言语间,马车行速减缓、渐趋停止,抬眼望出去,原来是到了城门,需要检查一番才可通行。
入城的队伍很长,但阮秋荷递了一封手令给守城士兵,一行人当即得到放行。
车轮重新开始滚动,窗外形如长龙的队伍向后移动,车厢内,阮秋荷解释:“江夏城之所以严查出入者,乃是因了近日城中有妖魔作祟的缘故。我领了任务来此除妖,自然不用接受层层盘查。”
牧溪云轻弯唇角,笑得谦逊有礼:“如此,还得多谢清芙仙子与我等同行,与了我们方便。”
“鹤取公子不必言谢。”阮秋荷脸微红,但仅是一瞬,紧接着,她将目光移向阮霰,虽笑着,但语气幽幽:“我听说九堂叔久病未愈,城中潜伏有妖魔,还望多加小心才是。”
阮霰平平一“嗯”。
阮秋荷自讨苦吃,黑了脸色。
牧溪云已然习惯阮霰的冷淡,又不知阮秋荷怒气之下的深层缘由,于是代阮霰对她道了声谢,语气客气且温和。
这令阮秋荷心中不满更盛。
入了城,阿七在牧溪云的指引下寻找客栈。
阮霰撩开车帘,打量城中情形:江夏城不比金陵繁华,又因妖魔作祟,街上行人稀少,道旁货摊可罗鸟雀,但那遮掩起来的窗户之后,却是探出一道又一道警惕、深究、疑心的目光。
可见作乱于此的妖魔对城中住民影响甚重。阮霰不由瞥了来此除妖的阮秋荷一眼。
很快便至客栈。
这原本是个远离闹市、清雅幽静的地段,但如今整个江夏城皆萧条冷清,便算不得什么优点。不过内里陈设颇为雅趣,壁上挂画、角落青石、门侧盆栽,无一不富有情调。
又因这里的掌柜与伙计皆是修行之士,较之周边客栈,来往于此的客人要多出许多。
牧溪云同掌柜的相熟,昨日阮霰答应同他来江夏城后不久,便传信一封,告知掌柜的今日他们将来此住宿。
不过计划之中唯有他与阮霰两人,如今多了个阮秋荷,便让掌柜的又添了一间客房。
牧溪云安顿好阮霰,暂别前去寻找那位牵线人。门扉轻阖后,房间内唯余阮霰与阿七。
“主人,要我跟过去瞧瞧吗?”阿七站直身子,前爪搭在窗潢上,眼珠子瞅着底下街道,神情踊跃。
“周宣理你是知道的,医术的确精妙,有回春之能。若能让他为我诊治,当可寻出一些方法。”阮霰淡淡道。
“那不更得盯紧些了?”阿七理直气壮地说。
“你是觉得自己有那个能耐,不被牧溪云察觉?”阮霰道。
阿七说它当然有那个能耐,化成光团模样,飘浮云间,保证无人能探查到。
阮霰理了理衣袖,起身下楼。
“再说了,察觉又何妨?”阿七追在阮霰身后,垂着脑袋小声说道,“说不定还会愿意正大光明带我去呢。毕竟那牵线人只是不喜生人,并未不喜生狗。”
却不料前方人脚步倏地一顿,使得它一脑袋撞上阮霰后腰。
阿七疑惑抬头,顺着阮霰目光看向楼下,瞅了半晌,并未发觉有何不妥。
“主人,你在看什么?”阿七问。
阮霰:“看一个人。”
一个身着绛紫衣衫的人。
一个昨夜在竹林深处“偶遇”的乐师。
今日天气好,这人没罩那件深纱外袍,腰间依旧坠玉,别一玉质横笛,神情懒散地站在月台前,问掌柜的要一间上房。
察觉到阮霰的目光,他眼眸幽幽一转,对阮霰做了个“真巧”的口型,唇角勾着那点笑意很漫不经心。
阮霰面无表情,继续下楼。
他坐进二楼唯一空着的那间雅座,要了一壶滇红,熟料片刻后,卷帘而入的并非客栈伙计,而是那个乐师。
“在下寻觅良久,发现周遭座位全满,唯余公子你这处还有空位。不知在下是否有荣幸,与公子同坐?”乐师斜倚门框轻笑。
说话倒是很客气,但——阮霰眼皮轻轻撩起,冲楼下某处轻扬下巴,问:“眼瞎?”
那处位于一楼门边,桌椅皆被明晃晃的阳光笼罩着,除了趴在上面抱着尾巴睡觉的猫,再无他物。
乐师弯眼弧度不减:“公子真是无情,虽说如今时节不过二月,但太阳仍是晒人得紧,你看,那猫都快被烤熟了。”
阮霰冷冷“呵”了声。
这人自顾自走进来,拉开阮霰对面那张椅子,撩了撩衣摆坐进去。
正巧店小二过来送茶,见得雅间内有两人,非常体贴地替他们一人斟了一杯,末了,还满脸堆笑道:“您二位有事请尽管吩咐,我就在外面走道上。”
乐师笑着应了声“好”,阮霰神色漠然,往细了观察,还能发现他眼底藏着些许嫌弃。但到底没做出将人赶走的事情。
阮霰端起茶杯。
乐师亦缓慢抿了一口杯中红茶,饮罢对阮霰笑道:“在下花间独酌月不解,可否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蹲在阮霰脚边的阿七登时竖起耳朵。
阮霰在镜湖底下待了百年,虽然阿七时常同他说起江湖上的格局变化,与一些新鲜事,但他始终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且三魂不齐,沉睡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是以对江湖事,知晓得并不全面。
这位“花间独酌月不解”,阮霰便陌生得很,但阿七很清楚。
花间独酌乃名号,月不解是他的名字,此外,又有“毒圣”之称。据说他是一位精通南疆巫毒之术的毒医,传闻性格古怪,分明是个医者,却从不以医救人,而是用毒。
阿七赶紧拿脑袋撞了阮霰一下,暗示他对待此人,需小心警惕。
阮霰缓慢撩起眼皮,冷淡注视对面人,问:“你一路随我至此,却不知我姓名?”
月不解放下茶杯,仰靠椅背,手交叠放在翘起的膝盖上:“我见你面善,心有所动,便随行一路。”
阮霰挑动眉梢,尾音上扬:“哦?”
月不解笑得诚恳:“正因心有所动,所以特意前来打探公子你的名讳。”
两个人说话没有压低声音,更未往雅间布下隔音符纸,或施展术法,恰巧阮秋荷打此路过,无意间听得此段,当即变了面色,掀帘闯入。
“你……你已是有婚约在身之人,怎可与如此轻浮孟浪之流同处一室!”阮秋荷神色端的是复杂至极,一口银牙咬紧,抬起的手指尖颤颤,眸间三分鄙夷三分愤慨,余下几分,似是在怒其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