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又在偏宠小娇O啦 第17章

白宗甫先生久在深山,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早就养成了日落而息的作息,林霁云则不同,这些天熬夜学习和赶稿,天刚黑是不可能睡着的。

等白宗甫先生歇下,君颉对着百无聊赖的林霁云道:“山上有温泉,要不要去?”

泡温泉仿佛还是上个世纪的事,穿回来后林霁云就没享受过了,顶多在家里的浴桶中多泡一会,听到山上有天然温泉,立即点头。

两人摸黑往山上走去。

白天山路就不好走,夜里看不见更难走了,四下黑漆漆的,只有风穿过枫叶发出簌簌的声响,林霁云走了没多远就害怕,退堂鼓打了起来,他在黑暗中摸了半天才摸到君颉的手,瑟缩道:“天这么黑,咱们还是回去吧。”

君颉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有我在,别怕。”

“我拉着你走。”

也许是君颉的语气太稳重了,也或者是对方手心很火热,稍稍驱走了林霁云心底的那点害怕。

没多会,他们就找到了山上的温泉。

这温泉并不大,仅可容纳一两人,可水面浮起的丝丝热气却很让人欢喜,林霁云当即就要脱衣服,可看到身边的君颉,又迟疑了一下。

其实两人结婚三年,都非常熟悉双方的身体,只是泡个温泉,没有什么好避讳的。

可是刚刚君颉掌心的热度仿佛还贴在他手上,让林霁云很难爽快地脱掉身上的衣物。

这一迟疑,君颉就看出来了林霁云的不便,他善解人意道:“我先去那边看看,你先泡吧。”

林霁云呼了一口气,连忙换衣服下水。

等听到水声,君颉才脚步重重地过来了,随后换了衣服下水。

山间野温泉,原本就是大自然的馈赠,不能要求过多,可君颉下水的时候,林霁云才发觉大自然馈赠的这个池子确实过于小了。

他的腿都能碰到君颉的腿。

林霁云闻着淡淡的硫磺味,告诉自己,朋友间有肢体接触太正常了,何况现在在外面泡温泉,ABO世界里还有人在澡堂脱光了一起洗澡呢。

他不应该害羞。

但是身体的反应永远比心理诚实。

林霁云身上很快就飘出一股似有若无的甜香。

救命,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发.情期外的时间发.情,幸好信息素的味道很淡,加上温泉本身的硫磺味遮掩力道很强,君颉应该闻不到吧。

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君颉出声,林霁云心里放下了大半,君颉肯定没有闻到,他在心里默念清心咒,希望自己能清心寡欲一些,别再释放信息素了。

然而半天都没效果。

就在林霁云自暴自弃准备放弃时,君颉忽然道€€€€

“需要我帮忙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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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喜欢人鱼小软O吗》 可爱软萌人鱼受vs稳重成熟爹系攻

星际时代,人鱼被认为是智力低下的物种,只能作为宠物,不能婚配,诺诺母亲是漂亮的人鱼,父亲是高贵的国王陛下,所以他从出生就充斥着非议,不能继承王位,被流放到偏远地区长大。

但他一点也不在意。

他长得漂亮可爱,有城堡、游泳池和花不完的钱,人生不要太幸福!

只要再找一个可以在发情期照顾他的贤惠A就再好不过啦,可惜遇到的Alpha知道他是人鱼后都纷纷表示拒绝。

诺诺:呜呜难道我注定要单身一辈子吗?

有一天诺诺收到王都传来消息,全国最大的拍卖场将拍卖C级奴隶,对方是个残废A,精神力被毁,除了一张脸没有任何价值,无人问津。

诺诺:只要能照顾我就是好A呀!冲冲冲!

最后诺诺花了两个银币把人买回家。

起初€€€€

诺诺(甩尾巴):你要好好照顾我呀,我可是花了大价钱钱把你买回来的,不许对我发脾气,不许看别的O,每天要摸摸我的鱼尾巴,哄我睡觉。

苏别:……

苏别生前作为联盟最高领袖,率军击败虫族,在浩瀚的宇宙中战斗到最后一刻,没想到一转眼百年后,联盟衰败,帝国兴起,他重生成一个废物,还被一条人鱼买回家。

面对人鱼的种种无理取闹,苏别只想着早点离开,找回旧日荣光。

然而后来€€€€

诺诺:呜呜我不需要你了,别碰我尾巴!!!

苏别:乖,我们生人鱼宝宝好不好?

还有一个古代万人迷的仙侠预收。

文名《全修真界都陪我演戏》万人迷而不自知受vs醋天醋地每天都在防情敌的绿茶攻

文案还需要稍微润色,等我润色好了再推~

第21章 一更

月亮升高, 温泉周围都被照亮。

林霁云脸已经红透了,月光下艳如桃李,原来君颉一早就闻到了, 还装作没闻到的样子, 他被这个事情冲击得太尴尬, 一点旖旎心思都没有了。

幸好,他也算因祸得福, 信息素总算不再若有若无地释放了。

花了半天平复心情, 林霁云最终决定装傻,半天才接上话题,“嗯?你在说什么?”反正现在风一吹, 就没有证据了。

什么信息素, 根本就不存在的。

君颉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只是从岸边的衣物中拿了一样东西,往林霁云头上插。

因为要下水, 林霁云怕头发沾湿不好打理, 提前将长发挽成了一个髻,他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君颉究竟在他头上弄了什么,问了君颉他也不说,最后只好放弃。

林霁云也没有泡温泉的心思了, 两人收拾收拾回到了山脚下。

等第二天起床的时候, 林霁云才发现昨晚君颉插在他头上的是一个木簪,很漂亮的褐紫色,样式简单但打磨得光滑, 闻着还有一股独特的木香, 不知道是什么木材做的。

君颉也不在屋里, 昨晚他打地铺睡的,今早天微微亮又出去砍柴和挑水了。

老先生年纪毕竟大了,况且昨日他们来做饭用了不少柴禾和水,做些劳动是应该的,此时君颉还在外面挑水,林霁云换好衣服出去,他见了,问道:“吵醒你了?”

林霁云摇摇头,把那木簪拿给君颉看,“这是你昨晚□□头上的?”

君颉嗯了一声,“不是说想要簪子没舍得买?宫里那些你又不要,昨日下午我瞧后面那堆梅枝不错,反正闲来无事,给你做个簪子戴着玩。”

木工活可不是简简单单的玩乐,尤其是做这种精巧的东西,下手尤其得稳,一着不慎就得从头再来。

林霁云有点感动,当时只是为了讲价随口说的,没想到君颉现在还记得。

林霁云把木簪插在了发间,帮着君颉一块干活。

中午吃过午饭便该走了,不然城门关闭就得留宿在城外,临走前林霁云再次感谢了白宗甫老先生的教诲。

老先生道:“你这孩子倒多礼数,不愧是林槛正的儿子,陛下以前从未带人来过我这,你是第一个,若下次得闲,再同陛下一块来,我这也多谢热闹。”

小黄狗也摇着尾巴围着林霁云的脚打转,好像在欢迎他们下次再来。

回去的路上没有风,倒比昨日去的时候舒服,骏马一路疾驰,在未时便回了京城。

君颉骑马送他回家。

回家路上,林霁云摸了摸头上的发簪,君颉这次帮了自己一个大忙,还送了亲手做的木簪,于情于理,自己也应该回点礼。

可是君颉坐拥天下,什么好东西都有,送礼倒成了一个难题。

此时正路过万象书肆,里面人已经比期刊发售的那几天少了不少,林霁云远远地往里面望了几眼。

君颉问道:“怎么?有什么要买的东西?”

“不是要买,先前我不是在写话本吗?最近正在连载,就是在这家书肆售卖的。”林霁云突然灵光一现,金银财宝太过俗气,君颉也未必缺这些东西,他所能送的东西寥寥无几,还不如送两本期刊。

虽然有点羞耻,但这好歹是自己千辛万苦熬夜写出来的。

等到书肆门口,林霁云要下马进去,君颉在外面等着。

周富不在,是店里的小二在帮忙看店,见林霁云来了,知道老板看重他,立即过来招呼,说掌柜有事出去了,问他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只是过来买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期刊,店里还有吗?”

“有有有,掌柜昨天才新印出来的,还有油墨香。”看店小二忙不迭帮林霁云拿期刊,轮到给钱时却拒收了。

“掌柜说了,林公子爱看书,是咱们书肆的常客,以后见您来买书,直接送您就是了。”

最近林霁云因忙着备考,都没空来书肆买书,不曾想老板还给他了新福利。

反正期刊也没几个钱,林霁云也没推脱了,拿了书就往外走。

林霁云在书肆门口跟君颉介绍哪篇是自己写的,刚说完,就听见熟悉的声音。

他三哥林霁流大着嗓门道:“林霁云!”

林霁云心跳都停止了,怎么就在马上到家的时候被三哥逮住了,之前他就误会自己带君颉去花楼,这要是再看见自己和皇帝在一起,不得吓晕过去。

如此情形下,林霁云第一反应是装作没听见,悄悄背过身子准备混进人群开溜大吉,然而这都是他三哥玩剩下的手段,哪里还有让他逃跑的余地。

他刚转个身,还没迈开步子,就被三哥堵住了。

“还想往哪跑?”浚仪桥街一霸啧啧了两声,“装没听见是吧,小兔崽子,你不是去二舅家了?怎么在这?”

话音刚落,林霁流抬头,看到四弟背后之人的脸,冷汗滴了下来,连忙道:“见过陛下……”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四弟还在和陛下在一起?

想起之前几个月前四弟和陛下一起逛花楼被他发现了的事,这好几个月没动静,林霁流还以为林霁云是彻底和陛下不再有往来了。

没想到还是藕断丝连。

他们家祖上忠臣不知出过凡几,怎么就偏偏出了四弟这个佞臣呢?林霁流含恨,短短数息脑中思绪已经百转千回。

君颉不愿声张,瞧林霁云紧张,知道他怕关系破败,于是点了点头便走了。

见陛下走了,林霁流这才敢说话,用扇柄狠狠敲了林霁云的脑袋,还是陛下当时赏的那把。

林霁云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三哥你干嘛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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