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第12章

周遭的人没有多少,皆是都站得有一两步之遥,朝术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位置近的这两人才能听得进。

皇帝立刻变得威严起来,一对眼睛就像是鹰一样锁定着朝术,呼吸变得灼热:“你是听谁说的可行,莫不是东宫的人?”

朝术微微一愣,为何他一说有违宫规的事,皇帝率先想到的便是太子身边的人,不知是否为错觉,他还隐约从帝王的语气重听出几分兴奋之色。

“没有,是以前奴才在宣春宫同舍的小太监干的,被奴才看见了,便觉得疑惑。奴才问起,他也说这是随意可为的事,陛下,难道不是这样吗?”这还是他第一次对这样尊贵的人说谎,心中说不惶恐那是必然的。

若是被别人逮住了,必定会治他一个欺君之罪,砍头都是必然的。

朝术就是在赌,赌皇帝不会因为一个小太监降尊纡贵地去调查清楚他此言是真是假,只要确定有这一回事就行。

这事儿说大也大,说小也小。

而且以前那个小太监确实是做了那些腌€€事,皇帝听闻之后,果然震怒,也不曾怀疑朝术胆敢欺瞒他这种情况,直接派身边的老太监去查。

朝术很清楚,同舍的小太监绝对手脚不干净,查出来属实之后,恐怕他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凭借侮辱他来献媚,就得做好被毒蛇狠狠报复的心态准备啊。

第11章

皇上身边的德公公要去宫中挨个查皇上失窃的御用品,登时就把所有人给震在原地。

不知道是谁那么不要命,连帝王的东西都敢偷,真是找死啊。

宣春宫的人倒是半点不慌张,他们心里头非常清楚自己的胆量,是不可能敢去偷窃东西的,何况还是帝王身上的东西,所以老神在在地等着检查。

却没想到德公公的意图根本不是这个,只是找个借口清查一遍宫中,找到那些肆无忌惮偷藏宫闱物品运出去贩卖的贼子而已。

而朝术此前作为宣春宫的人,那处自然作为重点盘查。

当德公公从一些小太监寝室里搜出来宫廷中特供物品时,所有人面色微变,却并没有表现出多慌张。

毕竟这是宫里头的潜规则,即便确实是错误的,但讨好贿赂一下搜查的人,这件事很快就能过去。

没料到奉旨检查的太监却在这时候意味深长地说了句:“这宫中的物品,也算是帝王的东西呀。你们藏着掖着是要干什么呢?”

竟是不打算将此事轻拿轻放。

有聪明的人听到他这句话,立马就领悟到是什么意思,脸色顿时就跟那窗户纸一样惨白。

若是宫里头主子手段狠厉,管控得当的,几乎完全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尤其是当今皇后的宫中,手要是敢伸长一点,在那之前爪子就会被皇后给斩下来,都等不到皇帝的人搜查。

宣春宫是最漏洞百出的,主子偏听偏信,完全按自己的喜怒行事,导致宫人们大多欺上瞒下,用一点贿赂就能讨好别人€€€€让自己过得更舒服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当以前欺辱过朝术,还利用侮辱他讨好主子,越过越滋润的小太监在被搜查出一堆胭脂水粉还有宫中头藏的物品时,吓得动弹不得,松绿的太监衣袍被打湿,在地面上汇聚一滩澄黄的液体。

德公公不适地捂着鼻子,嫌恶道:“拖走吧。”

对方如同一条死狗一样被拖出宣春宫,直抵慎刑廷,凄惨哀厉的求饶声刺破云霄,被人不悦地塞了一张酸臭的巾帕后就被迫闭嘴,涕泗横流,丑态百出。

大仇得报的痛快场面,朝术怎么能不在呢。

他还特地起了个大早,跟姑姑告了假都要过来瞧仇人的凄凉模样。

自打他被调到太子身边伺候,这些趋炎附势的东西就再也不敢来招惹自己了。

可是当初的仇恨怎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洗刷干净,它们只会堆积得越来越深,变成一块腐肉,刮不下来剔不掉。

同舍的太监注意到了朝术居高临下,轻蔑冷笑看他的视线,对方殷红好看的唇瓣翕张,他原本瘫软的身体不知哪来了些力气,像条蛆虫一样挣扎起来。

两个抓着他的太监都差点止不住,抡起蒲扇大的巴掌恶狠狠地扇在他脸上,打得他眼冒金星,鼻下蜿蜒出淋漓的鲜血才停下。

剩下的也没什么好看的,解决一个蠢货不算什么值得庆幸的大事,朝术的另外几个仇人还在得意过着潇洒日子,经过此事之后,想必他们也会安分一段时间,连头都不敢冒一下吧。

朝术完全不知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他搞这一出算是得罪了不少人,都是些手脚不干净又爱贪小便宜的。

毕竟真正得宠的人是不会给自己落下一个出卖宫人物品的把柄在身上,对他们来说无伤大雅。

不过他不在乎,发生这些事还多亏太子提点他的,况且只有身上背了把柄,背后依靠的人只剩主子一个人,才能更加获得对方的信任。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他永远都忘不了太子当时隐晦地提醒他的那一幕,少年长身玉立,笑意吟吟。

“只要顺着父皇的心意,万般事都好解决。朝术,好好抓住机会。”

他脑子转的很快,立刻领悟到对方的弦外之音,所以在之前就放任了自己旺盛燃烧的野心,踏出了那不该踏出的一步。

朝术望着太子一身月白背对着他的身影,依然觉得对方如同大慈大悲的菩萨,是来普度他的。

对方为他指引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助他浴火重生,是他永世都够不着的白月光。

哪怕最后他走入了地狱,也是自己愚钝,走岔了路。

令朝术没想到的是,之后居然并未有人在宫里提及这件事,尤其是造成搜查事件发生的他,完全是隐于幕后的状态。

既然没有听见跟自己相关的消息,朝术也就不用再为此而担忧了。

只是某天在皇帝来时,他对上了那被安排行事的老太监德公公的眼神,心中一惊。

对方眸光闪烁了一两下,朝术心中多了几分揣测。

也不知是夏日殿内的冰盆放得太多还是怎么的,他竟然从脊背爬出强烈的寒意,仿佛浑身的白毛都要竖起来了。

这时候他才深刻地领会到石公公之前说过的,在宫里头最好做个不闻不问的人是什么意思了。

有时候人太聪明了,反倒提心吊胆,不如愚蠢一点,反倒活得没心没肺。

应该把这件事完全从自己的脑子里剔除了。

朝术原本以为之前那事就算是掀过去翻篇了,不会有人再知晓,可没想到石公公光凭宫中的发生的大事就直接将罪魁祸首锁定在他身上了。

“你是当真不怕死啊,朝术!”石公公拧着他的耳朵,尖细的指甲抓得他生疼。

“嘶,痛痛痛!”小太监委屈巴巴,不解道:“石公公,我究竟怎么了嘛,我不过是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已!下令的是皇帝,做事的是德公公,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倒是真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哼。”石公公眼神复杂地看着朝术,他心里是不大相信对方真能有这样好运,居然完全置身事外。

这事儿啊,多半还是背后有人在操纵,不过还是不要让这孩子晓得了。

以对方八百个心眼子的性子,怕是又得整宿整宿地睡不着,就得琢磨死这事儿。

石公公在心里下了决定,也没想着要把此事轻拿轻放,如果不给朝术一个深刻的教训,这个胆大包天的臭小子指不定下次还冲动地干出什么事来。

他冷哼一声:“你可别忘了,阎王易见,小鬼难缠。朝术,你可给我记好了,在宫中不可太天真,你若还认我这个师傅,趁早打消利用贵人的这个念头,否则以后有你好果子吃的。”

朝术不甘心地咬咬唇,却还是说:“好。”

“今日你便去那井里头提十桶水,小惩大诫。”

那木桶本就沉重,从偏殿提过来费劲儿极了,又耗费力气又磨损肩膀,是东宫最不受欢迎的活计。

朝术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在看见石公公脸上不容改变的表情,还是不情不愿地同意:“……是。”

不曾想,在接受惩罚时,竟然还叫他碰上了太子萧谦行。

第12章

石公公并未亲自来监督他,但朝术完全不敢生出半点偷懒的心思。

偏殿的院子阴森森的,完全不似正殿那般巍峨高大金碧辉煌,那口井立在正中央,周围还种了不少柳树。

朝术咽了一口唾沫,忽然就想起宫中的某些传闻€€€€据说宫里头有不少跳井身亡,或是被人暗害抛尸在井里,这些人都非寿终正寝,怨气横生,于是便化为了厉鬼。

而这些柳树,便是风水大师经过精心测量布置,栽种于此处镇压厉鬼的。

朝术握着桶的双手紧了紧,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浑身发颤。

就算他心机再深重,说到底也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有几分稚嫩在身上。

但惩罚是必须接受的,朝术即便是再如何不情愿,也得壮着胆子去那井里头提水上来。

他在心里默念了许多有名有姓的神仙,什么观世音菩萨,什么土地神,总之能求得都求了一个遍,就是希望保佑他不要碰到那些脏东西。

天违人愿,朝术在把桶扔进井里后,余光忽然瞥见了一道白。

恰巧这时一道风喧嚣着卷来,一路钻进他的脖子里,吓得他连魂儿都没有了。

“扑通”一声,是桶没了支撑跌进井里的声音。

伴随而来的,还有朝术吓僵了的身影。

“你在害怕什么?”

€€,这鬼的声音居然有点儿像是太子殿下的,是错觉吗?!

很显然不是。朝术僵硬地扭过脖子,不出意外地看见了太子卓然出尘的面容,对方平平淡淡地盯着他看,脸上没什么情绪。

少见的,失了在旁人眼中的温和之色。

朝术心里悄然打起了鼓,他也不知近日为何如此背运,一遇上太子就会陷入窘境之中,总是在对方面前丢人现眼。

他唯唯诺诺且老老实实地回答对方:“奴才还以为是……是有脏东西。”

说完,小太监就怯懦地缩着脖子,等待着对方的审判。

幸好太子没有愤怒于自己把他当成鬼怪一类的角色,而是用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淡淡道:“胆子在这方面倒是小。”

“是,是奴才太笨了。竟是忘了奴才在真龙之子的身边,哪有邪祟敢近身呢。”他嘴皮子一下利索起来,专门说些甜言蜜语来讨太子的欢心。

“油嘴滑舌。”萧谦行终于笑了,不过也只是笑了一声,然后就止住了。

他靠朝术靠得很近,几乎都快挨到一起了,近得朝术都能闻到对方身上那日日被他亲自用来为太子熏衣裳的香气,又冷又淡。

但朝术不敢退,身后就是深不见底一片黝黑深凉的古井,他着实怕得紧。

于是只能看着太子定定看着自己,用一种古怪的口吻说:“人要是恶极了,连鬼都怕。”

……

十桶水提下来,朝术半条命都去了。

他终于可以去石公公那儿销账交代,期间有委屈也有反思,最后被石公公一阵深入浅出、掏心掏肺的分析给吓得一身冷汗都出来了。

早知干那事有风险,不曾想风险如此大,稍有不慎就是满盘皆输了。

如果现在问朝术再来一次他是否还敢那样干,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敢。

只是下一次必定会做得更谨慎,绝不叫人看出端倪来,也尽量让自己少陷入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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