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缓慢生长在了一起,缠成了一根要命的藤蔓。穆迟雪没忍住,笑出声来。
那根被掐灭的烟在她手里颤颤巍巍的。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笑了。
笑到一半就顿住,喊人来把这两人分开放到床上去,想去摘那人的口罩,还没摘下来,另外一个弋€€人就挡住了那人的脸,自己却没意识。
宛如一种本能。
本能,好伟大的一个词。
似乎年轻一点的时候谈起恋爱来,连命都可以不要,心甘情愿留给对方。
听说是其中一个背着另一个走出来的,穆迟雪那时觉得漠然,她不喜欢这种为另一个人献出生命的事情。
如今看到孔黎鸢公开,却又时不时会再想起那个画面€€€€
她们跟来到救助站的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抱得那么紧,那么不分彼此。
两个人都很脏,身上全是碎雪块。两个人也都冷得发抖,稀里糊涂地躺在冰冷地面,脸被冻得通红,像两只蜷缩在一起的白鸟。
她无意识地问,“下雪了吗?”
她无意识地答,“嗯,我们看到雪了。”
就好像这两个人拥有了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爱,所以连看到同一场雪都那么难。
07/
陈亚喝一口酸不拉唧的柠檬水,水杯“铛”地一下砸在木桌上。
百无聊赖地半撑着脸,对脸趴在木桌上的付汀梨说,
“拉倒吧。”
甚至还加码表示自己的不信,“你爱人要是孔黎鸢,那我爱人就真的是只猴儿。”
付汀梨没什么反应,已经昏睡了过去,只敞着一张红扑扑的脸。
陈亚看了一会,突然开始出现散光,付汀梨变成了两个。她也喝醉了。
然后她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稀里糊涂地问葛柠,
“你这会没变成猴儿吧?”
葛柠在电话里骂她,
“陈亚你是不是有病?让你别喝酒就是不听,待着!原地别动!”
她心安理得地放下手机。
歪歪扭扭地抽出几张纸,慢慢悠悠地叠在一起,给付汀梨垫着脸。
刚松开手,疑似付汀梨爱人的一个女人就来了。
此时已经酒过三巡,局散了,只剩下她一个还算清醒的,在等人来把付汀梨接过去,以及葛柠来接自己。
女人风尘仆仆地走到她面前,大衣衣角还飘着,像是从哪里刚刚赶过来,口罩外的眉眼有些熟悉,先是很礼貌地和她讲一句“谢谢”,然后又把付汀梨扶起来。
付汀梨大概是喝飘了,不肯跟女人起来。
陈亚去帮忙。
两个酒鬼颠来倒去地,在五彩缤纷的光下打醉拳。
最后,付汀梨终于安分地趴在女人肩上,似乎是嗅到了什么气息,露出满意的表情,喊一句,
“阿鸢阿鸢,你回来了啊。”
阿鸢?
陈亚脑子是转不过来的。迷迷糊糊间,她看到女人按了按付汀梨的头,口罩似乎被刚刚扯了下来,露出了半张脸。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孔黎鸢的鸢?
后来陈亚回忆,觉得那一秒钟自己的酒都被吓醒了。
真的是孔黎鸢。
而孔黎鸢被她看到脸之后,也没躲,而是很坦然地冲她点头,又抱住歪来倒去的付汀梨,和她讲,
“我是她爱人。”
完了,葛柠要变成猴子了。
完了完了。陈亚满脑子只有这个想法,于是直愣愣地看着孔黎鸢和她再说一句谢谢,就准备把付汀梨扶着往外走。
走到一半,付汀梨突然冒出一句,“阿鸢阿鸢,我要去屋顶看日出!”
孔弋€€黎鸢摸了摸她红通通的脸,笑了一下,不知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
却又抬头问她,“她今天得的这个奖,是厉害的吗?”
陈亚呆呆地说,“是。”
“我就知道……”孔黎鸢压低声音,“她这么厉害,不会不得奖的。”
这句话说得带点滤镜了。陈亚这么觉得。
而付汀梨似乎也听见了。
迷迷糊糊地动一动脑袋,颈下的一缕金发被蹭得冒出来,在表示不太满意。
孔黎鸢看了她很久。
帮她压一压头发,那一秒钟眼梢的笑像打翻的颜料那般蔓延开来,
“当然不厉害也没关系。”
那个时候陈亚觉得,就算自己说这个奖不厉害,她也好像是想吻她的。
第75章 「番外四:雾城回信」
我又见到这个女人了, 张玉。
重庆是座朦胧如旧日的城市,栉比鳞次的城市结构很容易让人在其中迷乱,一不留神就会觉得被抛弃在二十世纪。
据说重庆每一年平均有104天都是雾天。于是它是全球六大雾都之一€€€€又一个和旧金山的共同点。真要比较起来, 这两者实在太过相似, 都是山城, 雾城,一样复杂。
但重庆的夏天比旧金山更热更潮湿, 更像一座被建筑包抄起来的森林。
来之前我在飞机上做了个梦。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当然还是加州那些事情。好似无名指那道疤带给我的后遗症真的很严重, 以至于我错把加州梦当作唯一的治疗药物, 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戒断。
醒来之后飞机落了地,我有一瞬间恍然,以为自己还在洛杉矶到旧金山的返程路。
我在这个时候开始觉得重庆和旧金山很像。大概别人听了只会觉得我白日说梦。
总之我带上新买的富士相机,和无名指上一道崭新的疤,来重庆看一个以飞鸟为主题的雕塑展。
雕塑展主题写得很特别:鸟每天都在飞, 它永远不会死。
好吧,其实老套到掉牙了。
它简直吸引不了任何人。而我因为这句宣传语来了重庆。
并且因为它的普通而感到失望。整个展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那些飞鸟什么颜色都有, 蓝的黄的黑的白的,但看上去十分不生动, 被拢在那些或光亮或晦涩的灯光下, 是死的, 没有灵魂的。
甚至没有一只是红色的。
我只好携带着失望离开。但我很快就迷路了。来过重庆这座城市的人应该都知道, 在这里迷路是像喝白开水一样简单的事。甚至我出机场后打的第一辆车,出租车司机就和我说“cong庆嘛, 咋子可能不迷路嘛”。
一语中的, cong庆嘛。
我不知道人过了二十岁之后,是不是真的会发生巨大的改变。总之我还是像二十岁之前过的那几天一样, 温吞新鲜地接受了这件事。
我开始拿着相机漫无目的地走。
富士相机总有种独特的色调,此时此刻也将重庆氤氲出一种独有的胶片颗粒感,像被罩在一片旧雾中。
跑下一层很高很高的楼梯,我看到了一条原汁原味的老街,将拆未拆的住宅区墙面布满涂鸦,是莫奈《查令十字桥》中的其中一幅。一条旧街的大型墙绘是一幅如此徜恍的世界名画,似乎比那个飞鸟展要有趣得多。
我几乎将眼皮贴近相机取景器,镜头缓慢对焦,青蓝调的查令十字桥笔触朦胧,色彩鲜亮,有一个很小很迷离的人坐在桥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同时也坐在我的镜头里。
是一个女人。
我推进镜头,女人头发是金色的,比我更浅一点,穿一件版型很飘很薄的米白衬衫,似乎光着腿,手里夹一根正燃烧的烟,烟灰延得有点长。
她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头发飘着,微仰着的脖颈很白,像被嵌进这幅画里。
一阵大风刮过,烟灰吹荡下来,薄雾飘扰,火星被吹亮,女人在微弱艳红中看向镜头。
咔嚓€€€€
构图好干净,我拍到了她的脸。
她也看清了我的脸,应该。在我看清她的之前。
这一秒钟好似比神舟十四号向太空发射之前的倒数一秒还要漫长。可实际上没有,它只是86400秒钟里很普通的一秒。大概是昨天的这个时候我刚刚抵达重庆。
此时应该响起一首十分动人的音乐。但也没有那么浪漫。
于是我只是在嘈杂的车流人流声中,慢慢踱步过去,走了有五六分钟左右,不知道她在这期间有没有一直看着我走过去。
走到之后很随便地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在她身边仅隔五公分的位置,能闻得到她身上有些发甜的烟味,和自由之水的香味。
我把自己刚拍下的那一张照片拿给她看,从未想过和她再见面的第一句话就讲,
“好看吧?”
她很自然地接过相机去看,一张照片看了大概有两三分钟那么长。足以将里面这条街的所有店面名字都抄写下来,期间什么话都没有和我说。
把相机还给我之后,她轻轻拍我的后脑勺,接我的话,
“这张照片里没有你。”
她还是不讲自己好不好看。我们的对话好不做作,自然得好像从未说过再见。虽然车祸之后我们的确没有道过别,也没有说过“再见”二字。
可电光火石间,我还是很游离地想到在很多俗套的电影桥段里,像这样的情况应该同对方讲一句“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