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春 第12章

殷怜香眉毛一抽,登时浮起一层薄怒,贤惠温柔的表象立刻四分五裂,照例问候了几句钟照雪的祖宗,转身甩门走了。

门被甩得猛合,震出应和心情的响亮怒声。

钟照雪:“……?”

第二十三章 洗面

黄竹摇曳,投成碎影映在窗前,韦菀的面容被绰约地笼住,眉眼娴静,透出几分水波忧郁。她如今给父亲守孝,尚穿着一身素衣,面上不施粉墨,有些憔悴,多了些楚楚清怜。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韦菀抬起袖子擦了擦眼下,转头看去,宋允正从门外走入。他今日穿了一身月白长衫,腰环玉带,举手投足宛如清贵公子,又生了一双和他父亲宋振极相像的眼,眼瞳颜色呈浅褐。这双眼睛在宋振身上是鹰顾狼视,在宋允的面上却温柔款款、沉静宽和。

宋允看见她眼下泛红,几步上前,扶着她的手坐去桌边,柔声问:“又想起伤心事了?今日我在外替父办事,来得晚了,给你买了阆香阁的糕点。”

他将手中的四方食盒放在桌子上,一打开,尽数是雕琢得精巧可爱的糕点,桃花的,香兰的,蝴蝶的……阆香阁的糕点享誉天下,极难买到,难为宋允公务繁忙还如此有心。

韦菀喜爱吃甜,看到时不免耳红,细声道:“多谢宋大哥,菀已不是孩童,何须这样来哄?”

宋允笑道:“韦小姐比我小上两岁,本来便是妹妹,应该的。”

他话说得亲昵,韦菀轻轻转开目光:“宋大哥,你是金霜门门主的爱子,年少有为,身有少主的重任,还要调查我父疑案,本就辛苦。我无事,不过是想起些从前的事,不必太担心我。”

宋允听她言语,分明是推拒之意,却没有露出任何不虞神色,只微微笑起来,眉目一派清朗。

“你这是哪里的话?我来寻你,并非只是为了韦庄主之事,去贪图那些功利的名号与韦家的权势。”

“宋大哥,你误会我了,我很感激你。”

此话一出,宋允张口又止,不由苦笑,这一个月来他日夜不休地周转在韦家疑案上,奉父亲宋振之命,在韦庄看护韦菀的安全。这些时日他事事亲为,周全体贴,可他并非要韦菀感激他,也不为得到她的感激。

他心思细腻,韦菀未尝不懂,只不过是流水有意,落花无情。何况,韦菀还有个自小青梅竹马的钟照雪,虽然如今畏罪潜逃,可韦菀的心中又如何能轻易将他放下?

竹声潇潇,满屋秀影交错,映在两人身上,似河流,似枝节。屋中沉默片刻,宋允终于低声叹息,他的手抬起,顿了顿,才虚虚放到了韦菀的手背上。

“韦小姐……你难道真不明白我么?”

韦菀抬眼去看,宋允微微垂眼,专注看人时更是春潭千丈。在这一个月来,他就这样平静地站在韦菀身边,如一棵庇护的常青树,既不殷勤越界,也足够温柔,在处理完事务后,时常会来照看韦菀,与她谈笑散心。

他面容英俊,武功不俗,在江湖上是炙手可热的青年英才,与孤雪剑钟照雪也足以并肩。若这样的人喜欢哪个女子,必然能俘获春心。

如今静静凝视,似往常在她身后、屋外,隔着一层门窗看着她。

两人对望片刻,见韦菀依旧避眼不答,宋允面色一黯,想必他作为金霜门少主的身份,既是好处,也是坏处,因为韦菀很难信任他。

“我知晓,韦庄主离世不久,你心中十分苦痛,是我着急了。”宋允面上浮出宽和的神色,“若先做痴情者,尚能在你身旁多留几日,我也甘愿了。”

说出的话太苦涩,他也不愿再多表现伤情,嘴上说着让侍女来为她煎茶,好配食糕点,他刚刚起身,那虚虚拢着掌就要抬起,却被一双柔夷轻轻搭回去。

宋允一顿,停下身形,讶异地转看向韦菀。她抿了抿唇,用手指将鬓发挽到耳后,道:“宋大哥今日奔波劳累,糕点实在太多,菀一人也吃不完。不若留下来与我饮几杯茶,不知可方便吗?”

四匹骏马从山林纵过,轻衣简装,一矮一高的男子带斗笠,另外两位似是女子,以白纱帷帽遮掩面容。马蹄包了布,踩在铺满乱叶的林道,只留下很浅的痕迹,风一吹沙石翻动,便看不出任何端倪。

此时已近酷暑,烈日当头,在路途上难免出了一身薄汗,故而一行人在幽林中放慢行程,悠然在叠叠树影中穿行。

蝉鸣不止,一起一落,鹅黄衣服的女子忽然指着前头,音色清脆如鹂鸟,欢声道:“宗主,快看!前头有溪流,我们可停伫休息一番。”

那红衣服的立刻将帷帽的长纱揽起,露出一张丰艳得雌雄莫辨的面容,流光动人,是殷怜香。

他望远处望去,果然有一条潺潺溪流,从树叶间透出的日光照在水面,波光粼粼,流水如银缎软帛般泛动。

殷怜香面露欣然,当即一甩鞭子,率先策马奔过去:“总算有处凉快干净的,走!”

几人跟在他后面,到了溪流边。他们奔行几日,已有了疲惫,此处树林茂盛葱茏,水清石绿,正是个适宜休息的地方,若有人追来,也好作掩潜走。

将马系在树边,殷怜香下了马,几步就走到溪流边,他想捧起水来洗个面,刚用手去舀,又唉声叹气地收回。

钟照雪对他这情绪无常颇感费解:“怎么不洗了,你不是一直想找水源么?”

“若是把妆洗掉了就得不偿失了。”殷怜香对着水面顾影自怜。

他每日都要花上一个时辰化妆€€€€虽说钟照雪并不太能看出除了胭脂和额花外的区别€€€€但殷怜香显然将其视为如烧香拜佛的庄严之事,纵入千军万马之中,也绝不容许自己的妆有分毫差池。

这每日都孔雀开屏的家伙,钟照雪暗自腹诽。他也弯下身在水边,没理会殷怜香自顾欣赏自己的妆容,捧水便泼到面上。他虽是掣云门大弟子,却与当今许多娇惯的年少子弟不同,行走江湖多年,自年少就常在外游历,什么地方都能过,没有那么多规矩和毛病。

水珠顺着他眉骨顺着鼻梁滑下,挂在高耸的轮廓,殷怜香侧过脸偷觑他,钟照雪骨相卓越,疏光落在将落未落的水珠上,晶莹剔透得眩目。

那原本微微垂着的眼一转,察觉般看过来,深黑的眼珠却比之更清亮,足以直照进人心的通透。

偷看被抓住,殷怜香立刻转开眼,仿佛只是在观察钟照雪背后一棵貌不惊人的树。他有些面热,但是自觉有些不忿,看就看了,他干嘛要躲,多看几眼怎么了?

他又狠狠看回去,并且倒打一耙:“看我做什么?好看么?”

钟照雪淡淡:“哦,挺好看的。”

他好像在说这花挺好的,这水挺凉快的,这日头挺大的,这狗嘴里居然吐出象牙了。殷怜香不可置信,又没声了,但面颊却肉眼可见地浮上一层红霞。

“今日不如在这歇一日吧,他们一定没想到我们会往这条道走。”钟照雪收回目光,一语拍板,洗过面后清爽许多,林间微风徐徐,散去了满身暑热。

他站起来时又补了一句:“左右这里也没谁,你上不上妆都一样。”

……这不是在说他漂亮吗?还是在说都是自己人了?

殷怜香还在赧然。

第二十四章 狩猎

在桐城过了几天,再次启程,吊兰与金算子颇有横插在他们(大部分是殷怜香)眼前的自觉,无论走到哪,都避他们三步之外。此时站远些,依靠着树干,一边看他两眉来眼去,一边从金算子掌心里拣瓜子吃。只见得钟照雪不知说了两句什么,他们杀人不眨眼的美艳宗主乍如逢得三月春风,满面赧色,两人不由浑身一阵寒颤。

往常殷怜香对谁露出这表情,要么是藏了坏水,要么见色起意,总之是假的多,真的少,隔日再见到那人时,多半连尸体都凑不齐。

然而现在隔着数十步,也能窥见他眉梢眼角全然带着笑意,如浸了十年的蜜,浓稠又腻得人发慌。若只是一时情到浓时也便罢了,但以金算子老练的眼光来看,这甜蜜里分明藏着一副不到手不罢休的蛇蝎味。

行走江湖近十年,并非没有真心喜欢殷怜香的,只不过皆被弃之如敝履。这些年来,金算子从未见过殷怜香去爱人,料想这位妖女这辈子只愿意玩弄感情,游戏人间,如今对着钟照雪的笑意,竟也多了真情的片刻流露。

吊兰唏嘘,发表看完这出戏的感想:“如今看来,这一趟还是我们太多余了。”

金算子深以为然,殷怜香目送钟照雪走远几步,又转过头来看他们,挂在脸上的笑意见了他们就霎时消散,恢复了虚花宗宗主的本来面目。

他横眉指挥:“还杵在那看什么呢?去猎两只兔子来吃。”

……金算子的身材要在林中捕猎兔子,实在是有心无力,吊兰的狩猎技艺又属实不敢恭维,行装没有带弓,只能通过徒手。野兔极为狡黠,又体轻敏捷,即便是习武之人,也难以在郁郁丛林里捕捉,两人蹲守半天,只偷来别人家散养的一只山鸡,而且长得颇为瘦弱。

给四个人是不够吃的,钟照雪皱眉看着山鸡,没说话,也没表露什么,金算子与吊兰却感觉他的目光沉重,带着鄙夷的滋味。殷怜香显然觉得丢脸,已经用目光杀了他们几轮。

钟照雪终于叹气:“我来吧。”

他精挑细选,削了几根树枝,用小刀砍出锋利的尖头,技巧娴熟又从容,将衣摆扎到腰间,顿时从侠客变成了猎户,灵巧潜入林中去。虚花宗三人则坐在原地,翘首以盼。

堂堂南州第一邪教,势力遍布江湖,如今竟要正道的人给他们狩猎填饱肚子,传出去简直啼笑皆非。

日渐落西山,红晕金光铺落在树林中,溪流潺潺,昏暗一寸寸吞没了这片密林,幽幽如藏匿诸多鬼怪,会吃掉途径的旅客。他们生起了火,面容被照亮,殷怜香露出一点坐立难安的神色。

脚踩到树叶的€€€€声传来,很轻,但他们能够感知,殷怜香抬头看去,幽林中晃出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钟照雪一手拎着两只兔子,脚步深深浅浅走来,如一位得胜归来的猎人。

显然比起他们无能的偷盗,钟照雪的狩猎成果更胜一筹,兔肉肥硕,拎在手上沉甸甸,木枝精准地穿透它的身躯,将它一击毙命。看着盘中餐,金算子不用去想象钟照雪如何狩猎,已经默然把他划分到绝不要正面交手的名单。

钟照雪兔子交给金算子去剥皮烧制,净手坐了下去。他裤腿上已经惹了一层尘,膝盖上还有几抹灰印,看起来似乎在林间和兔子进行了一场追逐。

就像是山猫或者白隼一样,迅猛地将猎物叼走。殷怜香联想到他捕猎兔子时,矫健地窜在树林中,如同兔子的天敌,不禁想笑。

钟照雪有所察觉他眼神的意味,跟随着落到自己身上的灰尘,他挑眉,探手捉来殷怜香的外衫拍灰。

殷怜香一愣,见自己颜色丰丽的衣物被当做抹布擦拭,怒气冲冲地夺回:“这可是五十两一匹的绸缎!”

“你真小心眼。”钟照雪对他的怒火简直习以为常,面不改色,“我替你们猎来兔子,你就是这种态度。”

吊兰插嘴:“是呀,宗主,反正衣服一天下来也该换了。”

殷怜香瞪了她一眼,还要说什么,目光先落到了炙烤得金黄的兔肉,油滋滋地沁,正流淌出鲜香诱人的味道。

他适时地感到肚子饿了,不计较钟照雪的无礼。

用刀分割,串在削得干净的枝上,撒上盐与一点磨成粉末的辣椒,焦香四溢,殷怜香得到了最大的那块兔腿。野兔常年在山间林中奔跑,腿部肌肉发达,肉质富有韧性,弹嫩鲜美,烤火得宜也并不油腻,咬下去时只感到幸福的味道充盈口舌。

南州很少有这样的野味,吊兰意志薄弱,简直要被这一顿收买人心了,吃得眼睛发光。殷怜香奚落:“我在虚花宗饿着你怎么了?如今吃得像饿死鬼投胎。”

他嘴上不饶人,实则很满足,被这一顿热融融地填饱了肚子,钟照雪的狩猎十分成功老练,一次投喂了三张嘴。殷怜香怕长胖,往日肉类吃得不多,今夜也不知觉多吃了不少。

于是光明正大再次看钟照雪洗浴,就属于饱暖思淫欲的享受。水被动作拨出涟漪,圈圈如玉环荡开,钟照雪上宽下窄的肩背袒露,肌理漂亮,不夸张,不瘦弱,是习剑练武出的一副身材。狭长的疤贯穿了半个身躯,没入了浸在水中的胯骨尾椎。

他目光肆无忌惮、毫不收敛,在夜里像泛着幽亮的狐狸眼睛,钟照雪背上扎这道目光,没被影响,但还是加快了清洗,上岸时卷起衣物披上,没擦干,湿淋淋地贴着透出皮肉。

剑客拾起外衫要换上,殷怜香伸手一勾,扯着他的腰带将他拉近,吐息如蜜兰,拂在他唇边。刚洗浴过的人身上带着一股淡香,从襟口逸散出来。

“用了我给你的澡豆?”殷怜香得意而敏锐。

钟照雪理所当然:“我自己没有带。只有你逃命时还随行带着这些。”

“闻起来像与我的味道一样,怎么办呢?钟少侠又要被误会与我因恨生爱、狼狈为奸了。”殷怜香翘起嘴角与尾巴,握着他的腰,手从他脖颈就要滑进衣领,还没实施什么就被抓住。

钟照雪看向不远处背对他们的金算子与吊兰,用眼神警告殷怜香。

殷怜香膝盖都缠挤到钟照雪腿间了,手圈拢他的肩膀,十足像美人蛇,亲密地与他咬耳朵:“他们自然会把我们当成野狐狸精,懂得耳聋口哑,什么也听不到的。”

为了印证他的话语,金算子和吊兰更深地低下头,如同天雷下落都毫无察觉,心中只想狂奔出数十里,留给他们谈情纵欢的场地。

艳红的唇落在耳后,还没多留几个吻,钟照雪就费力地将野狐狸精从自己身上扯下,如拉下一只会融化的艳鬼。习武之人耳聪目明,隔着这段距离,怎么可能会听不到,他拒绝放荡的求欢:“你该收敛些,再不济总要有些廉耻心。”

廉耻心,金算子见过多少次我寻欢杀人,吊兰替我在宗内杀的人也并不少。殷怜香不屑又毫无道德感地想,但某种心思作祟,他竟没说出口。

“你的意思是说我没有廉耻?”殷怜香勾引不成,面色变幻,反而将他一推,义正辞严地指责,“你穿成这样才是居心叵测!”

居心叵测的钟照雪顺势后退几步,一边系上外衣,一边从容道:“我这样又怎么你了?”

若在往常,殷怜香必然要争嘴上输赢,但现在有了矜持,只颇怨恨地剖了他一眼,跺了跺脚,拂袖去取自己更换的衣服了。

第二十五章 抵背

微粲的星点在如水长夜亮起,密林枝节交错,如数千漆黑锋利的刀戟,席地幕天时,能看到星色在叶子的疏隙中漏出,夏风吹过,林野簌簌,水流潺潺的声息像呼吸。

金算子守夜,钟照雪合衣而卧,剑放在身侧。草地€€€€€€€€,靡靡幽香拂来,钟照雪眼皮掀起,看到殷怜香铺了软布,卧下在他身侧。

簪发的发饰依次取下,乌黑浓发覆在肩背,像一株融进夜里的黑色花卉。金梅钗,红耳坠,他多喜爱这样光鲜的饰品,在他人身上有时太艳俗,但殷怜香浓丽,由万千盛艳堆簇,是得天独厚的雍容皮相,光亮的事物也只是附庸。

殷怜香还在置方才的气,刻意与他背着身侧卧,只留给钟照雪一个可怜又傲慢的背影,仿佛不曾落败的妖女,也会在无情的剑客处受了天大委屈。

夜风疏清,殷怜香闭着眼,却没有困意。他们心知肚明,此去铜山关,黄沙长原足以彻底掩盖踪影,只要过了这关,江湖上的人再难捕捉他们的去向。殷怜香入了南州,那便是虚花宗的地盘,即便金霜门也不敢轻易招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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