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春 第15章

钟照雪如早有所料,往后飘出数步,声音含笑:“好,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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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江湖太安全太无聊啦,带上一个殷妹吧!

第二十九章 异类

夜风苍寥,铜山关深夜不见灯火,走街的都散了,客栈门窗紧闭,唯有零星晚归的江湖客尚在堂中填饱肚子。打鼾声,欢爱声,偶尔的交语声,风沙刮过窗前发出的低哑啸声,还有一声声不知谁屋中传来的磨刀声。

没睡的人彻夜无眠,睡着的人则总是睡得很沉。

一个猫似的人影伏低身体,正掠过一行门窗。他的身体好像鸟的骨架,极轻地落足,巧妙熟稔地飞纵在藏匿在任何可以避身的阴影里,在风中来去自如。

他穿着夜行服,在浓重的夜色里,除非极好的眼力,否则根本不能察觉,俨然是个习惯在深夜行走的飞贼。

他有所目的地落在一个房间的窗前,用一根茅草填进窗缝,手指轻轻一转一撬,那窗户就无声无息地开了。

飞贼从善如流地闪身飞进了屋内,没惊起半颗尘埃,又将窗掩回去。

落地时他揉了揉肩头,衣服底下已经浮了大片淤青,今日在街上被成风镖局的人这么一砸,险些手都给磕折了。不过因祸得福,在这到处只有亡命之财的地界,他看清了女人头上的金钗。

依做工样式,那是北州独有的烧艺,不可融进器皿造出,必须能工巧匠精雕细琢出来的,价钱十分昂贵。观他们行走并不避人耳目,擦肩而过时,他掂量了一下包袱,少说有一百金。

他走过几步,见得一男一女共枕在床上,呼吸绵长平稳,似已深睡。

包袱挂在靠床的桌边,他步法移动,探手去取。

东西方入怀,他耳朵一动,便见原先被包袱遮住的墙面绑挂着一枚暗箭,随挂钩一轻,霎时跟着发出。

他仰腰避过,暗箭钉上窗台,急忙扭身要走。

还没迈出第二步,后颈一紧,背后沉来压力,竟被人一把摁压在地。他袖口掠出一把蝴蝶小刀,侧肘割向对方。

趁对方扭抓胳膊,他拇指按压机关,那小刀却往柄里缩进,乍然喷出一股紫雾。

……好阴险的招数!

压制他的男人立刻抬袖掩鼻,趁这片刻机会,他跃身就要逃走,然而脚腕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便看到一只黑蝎子不知何时爬在裤腿。

飞贼脸色一白,下身知觉竟已经开始消失,难动半步。

咚的一声闷响,他脸一贴在地上,已被人反擒住。人在屋檐下,全然不见刚才耍暗招的架势,窝囊地叫唤:“大哥大哥错了错了!误会误会!刚才那粉没毒,磨凤花染的,你这拿毒蝎子就太不厚道了啊……”

倒豆子似的话没说完,他蒙面的布骤然被人扯掉,男人动作一顿,压在他身上的重力也跟着突兀松开。

随后男人的沉静声音在屋内响起,不掩三分无语:“……古宜歌,教你的轻功,就用来干这种破事?”

片刻,窗户蒙了不透光的乌布,屋中点起一盏小烛,映亮了身前方圆之地。

古宜歌半身不遂地坐在地上,抬首看到烛光映出来的一张脸。熟悉,太熟悉,这傅家派来捉拿孤雪剑的人,长得简直就跟掣云门大弟子一模一样。

古宜歌上前抱住他的腿,声情并茂:“师兄!”

“滚。”

钟照雪无情地要踢开他,奈何古宜歌缠人之术日益见长,如膏药般紧紧贴着:“师兄,你可不能不管我,我一路从西州走回,盘缠用尽,归途遥远,只能挑点一看就不缺钱的人借财,你别跟师父说,否则他非得将我禁足个……”

两人说着,床上€€€€€€€€一动,古宜歌侧头往那头看去,便看到被子一掀,里头似乎正侧卧着个女人。小烛微光镀出身影,肩腰连绵如山丘,玉脂皮肉从腰胯的开衩处露出,朦胧光色里衬得暧昧而细腻。

这风情几乎眩目,即便不染红尘的人也会为此心驰神摇一瞬。

然后她支起身来,却不是那张眉心点痣的玉女面,而是朱红待采的艳蛇蝎。

殷怜香弹指打出一枚玉珠,将古宜歌抱着腿的手打得酸麻难忍,不由松开。他支颌搭卧在枕被上,半醒似地望来,狐狸眼在夜里掠过尖芒,胁迫之意昭昭。

古宜歌自小和钟照雪在掣云门长大,感情有如手足,对这虚花宗的小妖女早已不陌生,更没少被他水深火热的关系殃及池鱼。此时当真见他两睡一张床,不免也和傅玉涟露出同种表情。

然后他嘴巴一张,顿时怒斥:“大师兄救我!这蝎子是殷怜香的吧?果然阴险狡诈,防不胜防,简直不堪为人道所容,一定是故意要害我性命。”

殷怜香骂道:“操你爹的,出损招不是你整天最爱干的?”

“我那是机关之术,出奇制胜!”古宜歌辩驳。

殷怜香毫不留情地嘲笑:“是因为剑术不堪入目吧。”

古宜歌虽身为剑门二弟子,然而在掣云门之中,比钟照雪还令人头疼,因为除了剑术外,他对什么都感兴趣。在我行我素上,他们掣云门上行下效、门风统一,被风铖操心地骂了许多年都屡教不改,出门在外连剑都不带。

他在奇技淫巧一类上反倒天赋异禀,精通百种兵器机关,饶是虚花宗这种阴招频出的邪教也难能棋逢对手。

习剑如同修心,须用数十年去修行和磨砺,唯有专注刻苦之人能得其道,而古宜歌便是剑门之中“心太杂、难成器”的那种异类。

最麻烦的两个人凑在一起,如两只雄鸟互啄,大有将对方的羽毛咬干净之势,钟照雪终于有了几分久违的头疼,难得劝架阻拦:“好了。”

古宜歌见钟照雪不护着自己,双腿又毫无知觉,想必毒已深入脉络,不由两眼蓄泪,戚戚道:“师兄,你如今陷在江湖疑案,尚且自顾不暇,我作为二师兄要是死了,掣云门可怎么办呐!”

钟照雪语气凉凉:“掣云门有你没你都一样。”

古宜歌:“……”

这个时候胳膊肘也往外拐!

话虽说得冷酷无情,钟照雪还没到寡情寡义的地步,让师弟命丧于此。他抬手向殷怜香,胜了一招的孔雀正得意洋洋地哼笑:“死不了,不过是麻痹上两三个时辰,全身经脉凝滞难行罢了。”

被耍了一道,古宜歌也丝毫不脸红,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将虚伪的眼泪抹净。

他余光觑见两人眼神交接,不适时想起如今沸沸扬扬的江湖艳闻,忽然心生疑窦:“你们怎么同在一屋?”

钟照雪面不改色:“如今做夫妻身份,本该同床共枕。”

“可我今夜在你们的饭菜里预先下了迷药,那是我亲手制的,无色无味,从未被识破。按理来说,你们应当是睡到天明才能醒。”

“客栈饭菜粗糙,他不肯吃,我后来重新借灶做了一顿。”

殷怜香在一旁恃宠而骄地抱怨:“边远之地,连个素菜都是烂菜叶。”

“太挑食的人合该饿死。”

“我明明见到那个掌柜藏了几颗洋柿子……”殷怜香倚进臂间,眼风缱绻,藏着幽幽春情,“明日你去偷来给我做汤。”

他们一言一语十分自然,古宜歌坐在地上,却天打雷劈,恍如做梦。

他们大师兄虽谈不上凶神恶煞,对掣云门的师弟妹们也不乏护短,但若想要指使他做事,就如同古宜歌学剑€€€€难如登天。

放在从前,别说为这狐狸精做饭,恐怕都不会在一间房,动辄逞凶斗狠,堪称八字不合。

古宜歌在两位正邪标杆琴瑟和鸣的氛围里,已经没了久别重逢的喜悦,只倍感无助,深觉师兄已被吃人不吐骨头的妖女蛊惑。

恐怕不日掣云门真该完蛋。

他喃喃道:“……你两这些天都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第三十章 临危

居住在客栈的第四日,这铜山关经行的江湖人已落定居所,莫来客栈正对面是乐泉酒肆,近来已有数批江湖客的来往。

钟照雪从窗隙看了一眼,不过一眼,街道叫卖行走的面孔已牢记于心,他笃定道:“铜山关商贩常年流动,以货物贸之,这几日商贩流动愈少,全部都被人替掉,是以潜伏伪装。”

古宜歌正坐没坐姿地倚靠在椅背,双腿横架,只两只椅脚在晃,一边咋舌:“看来真是唐僧肉了,铜山关如今被他们围成铜墙铁壁,若沈骊兰来,便如羊入虎口。”

虽然早有预料,但也没想到金霜门竟集结如此之多的江湖客来截杀他们,不得手不罢休。重金之下必有人为其卖命,何况此次来的人鱼龙混杂,正邪中立皆有,大部分,还是为了他们手中的醉生六道。

如今江湖老派式微,新派峥嵘,金霜门有意争中原龙头,替代振玉门作为江湖第一剑派的掣云门,是最与其旗鼓相当者。

恰好韦庄事发,殷怜香和钟照雪误成了倒霉蛋,金霜门更好借韦庄之事起势,既能杀南州第一邪教宗主立威,也能打击掣云门。

“宋振这厮老谋深算,早年就野心勃勃,还想对南州指手画脚。”殷怜香正对镜修妆,“可惜南州只认我虚花宗,哪里轮得到他。”

古宜歌哼了一声:“此话怎么说?虚花宗为恶多年,盘踞在南州成了四害之一,看你们不顺眼的还少么?”

吊兰正拿着几支簪子在自己宗主的头发间比对,闻言好奇道:“那其他三害是什么?”

“蛇,蝎子,老鼠。”

一阵€€€€€€€€,吊兰腰间绣袋里探出一只黑蝎尾。说来也怪,吊兰形貌伶俐可爱,却喜好养蛇蝎蛛虫,视若猫狗一样驯养宠爱,那只咬伤了古宜歌的蝎子正是从她那里得来的。

殷怜香也斜过眼,发丝垂在两鬓,正皮笑肉不笑地盯着他。

古宜歌将懒慢架在桌上的脚收回。

屋内飘过一缕无声硝烟,钟照雪移开话题:“金算子哪去了?”

“我安排他先回南州,支人援助,待入南州让他们有来无回。”

古宜歌凑在钟照雪身后道:“师兄你看,此人简直是蛇蝎心肠!”

他一边忙着挑拨离间,一边神思急转,见殷怜香仍是从容不迫,毫无焦急之色,不免揣度:“话又说回,沈骊兰要如何过铜山关?还是你们虚花宗早打算将她当做弃子?”

殷怜香抿完胭脂,转面支着下颌,意味深长道:“这个嘛……你将你的师兄卖给我,我就告诉你呢?”

钟照雪扬眉,往后提着古宜歌领子,将他拖到殷怜香眼前来:“殷宗主的价钱出得太高,不如换个便宜些的€€€€同是掣云门弟子,我师弟也绝非泛泛之辈。”

屋内一静,古宜歌和殷怜香当即异口同声:“不要!”

七日前,金霜门。

青烟弥漫于室,屋中陈设对于一门之主来说格外简朴,金贵的不过挂着的一副前代名画,上绘猛虎行走于草林之间,似雄主转顾山野,神态傲然,惟妙惟肖。

金霜门门主宋振坐在案前煮茶,那金澄茶水弥漫出回甘茶香。中州商路剪径的绿林劫匪颇多,多请金霜门清道,故而每季新来的茶叶都是先送到宋振手上。

副门主在外敲门而入,递来一封密信,宋振展信看毕,适才不紧不慢将茶倒入杯中,请副门主和他对饮几杯。

数杯饮尽,他将密信焚烧掉,撩袍起身。

副门主跟着他走到窗前,问道:“门主,那边如何?”

“不仅在掌控之中,倒还有意外之喜。”

“看来此行门主已成竹在胸。”

“还未到时候,话不能说太早,不可为求快而失稳。殷怜香虽然狡猾至极,可惜也并非算无遗策。”

宋振敛起双目,微褐鹰眼难以辨明心思,如正在狩猎前夕的巡视。他抚过左臂疤痕,一道洞穿的伤势刚好,那夜沈骊兰正是以箭伤他左臂,随后纵火脱身。

殷怜香最可怕之处并非他狠毒狡诈,而是他太擅长于声东击西、暗度陈仓,他们虽用镖局引出沈骊兰一行,殷怜香却还在暗处。

加上一个钟照雪,都并非易与之辈。

宋振素来雷厉风行,想定事宜,即刻下令吩咐:“立刻整装出发,速抵达铜山关,机不可失,这次必须将他们打尽。”

副门主拱袖领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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