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宜歌在地牢前脱身,正在接应的地方等候他们,在原地如陀螺打转,直到见到三人出现,才急忙疾步冲来。
“原本和沈骊兰分开关起来的那些手下都不见了,听起来,是一个叫季沧云的老吏将沈骊兰尸体运出去埋葬,然后就失踪了。我们今夜劫狱,惊出了地牢官吏,而那会那些人竟如凭空消失,不知道是谁带走。”
“我们的人与他们的人呢?”
“虚花宗和九派弟子正打得难分难舍,见到山火大作,他们知道恐怕出事,便往那边赶去了。”
吊兰将事情经过讲与他听,古宜歌与沈骊兰一面之缘,不想再听到时已尸骨无存,不禁一时生出兔死狐悲的惘然,只能低低叹息:“沈堂主……是早已打好准备了。”
人已逝,残局却还未定,沈骊兰所推翻的棋局,还等着殷怜香破而后立。如今双方元气大伤,宋振等人死活不明,殷怜香又余毒尚未干净,必须修养,几人合计之下,还是引入殷怜香的本营虚花宗中。
去虚花宗,实则是下策。因为古宜歌和钟照雪是名门子弟,不仅如此,还是最和虚花宗过不去的掣云门,在钟照雪和殷怜香结怨期间,江湖上出了名的势不两立。
在恶人群聚的虚花宗中,他们素来是该被剁成下酒菜的角色。
钟照雪一向颇有些扎眼,兼之数月来各种纷乱接踵而来,正邪矛盾爆发,早已谣言满天,虚花宗门人对他们很有古怪敌意。一入殷怜香的地盘,便听到不间断的磨刀擦剑之声,临阵以待;步入殿内长道,墙上道上还有许多血迹未干,狂乱喷涂。古宜歌心惊胆战,恨不得十二个时辰都在钟照雪身后。
奈何殷怜香受伤,他师兄是无心管他,让他在自己屋内好生待着,别来惹事,便转头被殷怜香几声咳血,引到宗主寝室中去。
此与羊入虎口何异,那地方就是盘丝洞、红粉骷髅窟!古宜歌有心还要纠缠,忽横出一只手,低头,却是那浑身上下藏着千百种毒物的小姑娘拦住他,在铜山关客栈中,古宜歌对她手段还心有余悸,只好止住步伐。
吊兰道:“这不是你的屋,是宗主的寝室,外人勿入。”
古宜歌道:“那也不是我师兄的屋。”
“你师兄是宗主的,宗主是你师兄的,有什么不对吗?”吊兰仰着脸眨了眨眼,她杏眼圆如满月,轮廓稚气,很容易显得一派天真。
……哪里都不对吧。
吊兰却没管古宜歌的九转十八弯的腹诽,眼珠毫不顾忌在古宜歌身上一转,抱着臂不知想什么。在古怪的僵持中,她突然倾首上前,逼得古宜歌不由后仰避去,背抵上了墙,眼见退无可退,她终于开口。
“€€€€古少侠,前些日子,我还有话想问你。你武功稀松平常,怎么从虚花境里,安然待上十息?
古宜歌打了个哈哈,转身往自己房里走去。
殷怜香屋内,暖香已提早燃了半个时辰,驱走微冷的气,长明灯烧得通明。
钟照雪替他剥下血衣,打盆水擦拭,殷怜香背上黑紫色的毒素如潮水缓缓褪去,便显出那道刀伤血红狰狞,因切开取出子蛊,几乎深可见骨,被吊兰重新缝上。
路上他们没有麻药,吊兰削骨取虫时,殷怜香不过暴汗淋漓,却连一声痛呼都没有发出,除了起先咬了钟照雪的臂,后面便收了牙,只扯了团布咬于口中。
不知这十几年发生的事,如何令他的忍痛力到了骇人的地步。
此时他也难得少话,闭着眼,眉睫湿黑一片。温热的布将干涸的血擦去,重新披上整洁的长衣,握剑的手指掠过他的颈,将一捧头发挽在掌中,如握一段丝绸。
钟照雪说:“卧下,我替你把头发洗一洗。”
殷怜香温顺地伏下,俯卧在榻,墨发也浸入水盆之中。一捧温热浸着他的感官,听到手指拨动热水的响声,连同他的头发在钟照雪的指间蜿蜒纠缠,水草一样卷住溺水的人,血渐渐沁出,将一盆清水染得淡红。
“宋振是我杀的第三百五十八人。”殷怜香闭着眼,他语调没有什么起伏,杀人在他口中,如同饮水一样轻描淡写,尸山血海也不过是路边尘泥。
钟照雪平静地回应:“你走火入魔了。”
“你错了,我从未清醒过。”殷怜香沉默片刻,竟然微笑起来,他闭着眼,面上妆容洗去,额上有细细的暗红血丝生长,肤色白如瓷,因而不那么艳得刺骨狠毒,在明亮的烛光下反而有些恬静,“从我第一次杀人起,我就无法制止自己杀人了,醉生六道不会让人起死回生,只会让人变成恶鬼。”
“改变人的并非是一本密经。”
“你走火入魔过吗?”
“我从未走火入魔。”
“我杀人的时候,通常记不住他们的脸,因为死人的脸没有记住的必要。但奇怪的是,他们却很默契地在我梦里出现,起先是一个影子,后来变成两个、十个、上百个……再后来,我数不清了,因为他们围在我身边,就像乌云遮掩月亮,影影憧憧。”殷怜香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堆叠在地上沾血的衣物,穿过永远烧得彻明的烛火,看到了属于梦魇里的僵死影子在晦暗处伫立,”我不怕他们,因为鬼魂什么也做不了,他们尽管在地狱里等着吃我的血肉吧。”
“我没杀韦璋,韦璋为我而死;我没杀沈骊兰,沈骊兰亦为我而死。我并不知道韦老庄主手中是否有醉生六道,他和我父母有故交,可也有很多白鹤双剑的故交,为当年那件事掩盖……那夜我派了东州所有可动用的人手出动,我所谓的交易,只不过是让他选择给我一本书,还是用全庄之人陪葬。”
殷怜香缓缓地支起身体,他的长发也从钟照雪的指间淌出,湿淋淋地往下滴水,他的手握住了钟照雪的手腕,很凉,像镇在棺里二十年的冰玉,连滚烫鲜血都不能温热。
“但你却要跟我走,那夜我没有动手。你去铜山关的时候我后悔了,我不想要醉生六道了,为了让一个真相大白,我失去的人和事太多太多,我应该直接杀了他,从此,你我仍是敌手……”
他捉着钟照雪的手抬起,放在面颊边依偎,呢喃似蛊惑:“我不愿意被别人杀死,就会杀死别人。不如由你杀了我,以后,我就不会杀人了。”
钟照雪凝视着他的眼睛,这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双孱弱透亮的眼睛,上面血丝攀附,两颗琥珀珠子定定不动,温柔时如蜂蜜融化,残忍时如兽瞳挪转,在他面前有千般变化,现在归于原本无知无觉的冷酷。
他人说,拉萨古原为佛子转世,天生七窍通灵,可渡妖魔,然而佛子所书醉生六道,却从杀人中悟,为此破戒成魔,一生痴狂撰写,终成密经。写就密经后,他坐于高台,一夜诵经,以肉身生生饲鹰,至白昼时唯遗尸骨。
而殷怜香做最后的剖白,便如白骨森森裸露,如钟照雪为鹰,他愿一夜睁眼。
钟照雪心里,忽有一种心悸如流星滑过。
习剑游侠十余载,生死离别如常态。
他见过血污腌€€无数,不曾为一丝心魔入侵,如金刚之身,所以也不曾被鬼魂缠身。
但如今,他确信金刚破碎,自己心腔所跳动之物,已绝非往日永远不偏不倚之物。
不为刀俎,便只能成鱼肉,可是除了杀与被杀之外,人与人之间本应该还有很多东西。
钟照雪右手抬起,殷怜香闭上眼,有赴死的从容。之前很多次他也如此惺惺作态,只为了挑衅互看相厌的对手,但今夜他真心实意地献上头颅。
转瞬,他的头颅被掌心安放在情人的肩上。
钟照雪说:“我杀不了你,也许从今以后,我都杀不了你。”
他说的是杀不了,而不是不会杀。殷怜香笑起来,眼泪却落下去:“我骗你的,我只是想考验你对我的真心。我一点也不想你杀了我。”
鬼影仍在,殷怜香栖在钟照雪怀里,不再去看。他想,以后长明烛也可以拂灭了。
第七十一章 新婚
两个月后,东州金霜门以十里红妆、万金聘礼,迎娶韦庄小姐,因其父旧愿,韦菀不出嫁金霜门,二人于韦庄拜堂成亲。
时锣鼓喧天,广告江湖,百街人头拥攒,摩肩接踵,五州各派皆得婚帖,四海友客纷纷启程,再度齐聚韦庄来贺。
掣云门因韦庄之案受人质疑,信誉大跌,金霜门势满中原,惜与南州虚花宗一战虽未能剿灭,却重创殷怜香左膀右臂,不久将来,恐怕再难挡五州名门第二次围剿。
此次一战,宋振一力当前,受各派拥护,其子与东州首富韦庄联姻,江湖风云将面临重洗一遭。
不过,这些对于今日成婚的宋允来说,都并不重要。他今日要做好的事,便是夙愿得偿骑马戴花,当春风潇洒的新郎,去娶他的心上人。
一路行街,撒糖抛金,他已心潮澎湃,耳畔乐声响彻江南,宋允与韦菀相依相伴于婚笺之上,令他有轻飘飘的快乐盈满胸腔。娶亲长龙马上将走到韦庄,途中没有任何的变数,也没有任何人阻止,包括他最怕出现的那个人,也似乎随山火沉寂在遥远的南州。
白马踏行,红花当胸,宋允神采飞扬,在晴朗日光下受喜词的祝颂,笑色不曾从今日的眉眼间褪去。
红线既定,爱恋将成,而他所守候的心也终于属于他。
这一刻,宋允有一种卑鄙的窃幸。
感情后来者难及先来者,宋允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韦菀曾经心中有谁,他也一清二楚,只不过他从来擅于装作不知道,不知道韦菀望着窗时想到谁,不知道钟照雪铜山关死讯传来时,韦菀的眼泪为谁而流。
不知道是一种温柔,韦菀越痛苦,他就越温柔。
宋允与钟照雪相识,算得上君子之交,曾经在某些江湖事中交集,钟照雪从不屑于掩饰自己的行径,于是他更清楚这是怎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剑客。
在东州,宋允是年少天才,是风流人物,已经久负不少盛名;可在泱泱五州之中,钟照雪却如横空出世的一把利剑,穿透温吞的正道皮相,他疏狂的光彩太过暴烈刺骨,当这种刺骨的光降落之时,所有人都必会为之所伤,连骄傲的宋允都只感到体无完肤的寒冷。
他早已明白,只要钟照雪活着,在同辈之中,又有谁能再争其锋芒?
他也为钟照雪步上歧途惋惜,但同时他并未劝阻过父亲,因为他更知道,此后钟照雪就像一个终会消散的影子,即便还留有痕迹,但总会能被其他光芒照过。
无论钟照雪是活着,还是又再次毁灭在火中,宋允真诚而惭愧地希望钟照雪就此死去。
新婚前几日,韦庄。
金秋清爽,趁着喜事将至,前些日子从北边移植来最好的秋海棠,也在这几日陆续开了花,焚艳四散,风头盛盖庄中的铁线莲。内阁小姐的屋内烧了地龙,侍女们穿着暖色短袄,如一窝毛发各异的鸟雀嘻嘻笑笑,被包围在其中的韦菀双手交叠端坐,娴静如一尊仕女雅像,只是含笑听着她们交谈。
在她们面前的衣桁上,正挂着一件嫁衣,可见金莲梅鹊、团簇连理,难得如此端贵繁丽的绣工,显然花了很多心思,连在东州这种锦绣盛都中,也极为不凡。
“听闻,这是金霜门请从前在皇宫中当绣姑的娘子绣的,这等殊荣只在王公贵族身上见过。”
“莫说这嫁衣华美,瞧见园里那光景么?宋公子不惜重金移来秋海棠,就为了讨花期时小姐一笑,依我看,我们小姐往后福气还享不尽呢。”
才子佳人,自古书画如此讲述,幻梦一样的故事,被修饰得令人向往。韦菀的侍女听她们艳羡的声音,素来心直口快,当即笑着辩驳:“小姐本便是东州第一美人,才貌双全,正配得上这十里红妆。”
“好了,红银,莫要这样说。”韦菀抿着唇,面上微红,扯过她衣袖,将她拉到身侧。
“红银说得正是,不是小菀来配我,而是我来配小菀。得以迎娶你,是我三生修缘才是。”
阁外传来含笑声音,是宋允朗声插入她们的交谈,显然已经听到她们谈论,女儿闺阁不能擅入,他在门口收了脚步。那些姑娘止了谈论,团拥到窗前,透着半开窗户,瞧见一道挺拔人影站在外头,他今日玉冠白衣,肩披薄衫,腰间挂扇,眼珠流转如宝玉剔透,十足风流清贵,比起江湖子弟,更似王公贵族。
有人悄声道:“这一年来来往往多少人想和小姐结成姻缘,都比不上宋公子一人,这才是如意郎君呀。”
“是小姐出嫁,又不是你。哎呀,你是犯春心啦?”
“连春,你真讨厌!”
内屋里又打闹嬉笑起来,韦菀起身出去,便见宋允站在门外,手执着花枝予她,笑道:“看来真是良辰,恰逢上花红月圆的时候。”
韦菀接花在手,低下睫浅浅一笑,随宋允走上小径,赏一庭灼灼海棠。她现今脸色比之前好了许多,不像几个月前那么苍白,谈笑之间,面上也多了几分温柔薄粉。
“听红银说你今这几日没怎么吃饭,是处理门中的难事么?我煮了银耳梨汤,宋哥哥若不嫌弃,待会便喝一碗再走吧。”
宋允闻言先从身上振下披衫,将薄衣盖到韦菀的身上。他伸手捂了捂韦菀的手,露出果然如此的无奈之色:“小菀,秋天风凉,这些事让下人去做便是,你身体刚养好不久,若是再受风怎好?”
他随父亲修习掌法,自是阳刚之气充盈,手心也炙热,和韦菀微凉的手相贴,不一会便将她捂得暖和。这动作亲昵,韦菀没躲开,只含笑道:“宋大哥不必担心,若不是你,我如今怎能安好?”
宋允见她微笑时容色生光,心头就先软,道:“我却不要你报答,救你本是应当的,查不出那恶人,才叫我愧疚。”
那日韦菀被人推落水中,恰好宋允遗落东西,折返山庄,看到了鬼祟人影起了疑心,尾随数刻,竟见他在背后谋害韦菀。宋允情急之下与他交手几招,未能探明招式派别,又救人心切,只好放那狡猾贼人离去,下水救起韦菀。
韦菀本就体弱,父亲之事早已让她心力憔悴,落水被救起后,昏迷了数日,险些便要到鬼门关走一回,宋允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她好几日,又亲自替她往高崖险处寻药,又从京城买来名贵药材接连不断,这才让她病情稳下。
她不是石头心肠,脆弱的时候被事无巨细地照料,也在宋允的一心一意下感动,这些日子两人关系日渐亲密,不再如从前隔阂生疏,日久定情。
出于韦菀如今身份特殊,变故太多,恐怕有人觊觎,不久便顺利下了聘礼,选定良辰吉日。
“宋大哥是什么话?宋门主远赴南州归来,如今重伤刚愈,你要管理的还太多,实在太辛苦。”韦菀掖了掖肩上宽大披衫,抿着唇笑,“我听你要来,特意做的,你可不能辜负。”
“我怎会不从?高兴还来不及。”宋允轻叩她额头,两人漫步花间,宋允合眼时闻到清风中的花香,不饮自醉,面庞晕开暖意。
他与韦菀的肩头在行走间微微相触,如花叶相伴,眷侣相依。
“我最近是在与父亲商议如何安排门人……小菀,成亲那日人心难测,定然多生变故。”
“宋门主身体如何?”
“伤势已好了大半,虚花宗那日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也不得不防。”
韦菀垂下眉眼:“宋哥哥,成亲前,其实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这件事十分重要。”
她秀美如墨点的眼抬起,定定看向他。
“€€€€醉生六道,还在韦庄之中。”
宋允止住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