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春 第38章

树叶簌簌,风过襟口,宋允温和的神色寸寸微凝,如烛火后的薄影。江湖人皆说宋允和宋振唯有容貌相似,作风气质大不相同,此刻压沉眉头,倒与宋振八分相似。

韦菀指尖捉紧袖口,却未移开目光。

交托一个秘密,也交托她所有赌注。而赌注的尽头,只有两个结局。

片刻之后,宋允面容自微暗处转来,郑重执起韦菀的手,碎光灿灿,韦菀抬首,于花影间,看见他眉眼一片真情绰约。

“小菀,多谢你信我。只要我在,定会护你周全,无论何处。”

第七十二章 开局

红灯高悬,喜帖迭来,迎亲队终到了韦庄,始大宴宾客,门庭礼车长龙,五州名门纷纷而至。

“恭喜贤侄与韦小姐喜结连理,她孤身不易,是个可怜人,日后可要好好待她。小时候抱过你逗笑,不想如今你已成大器,以后还要多仰仗你们金霜门了。”

“周伯父言重,小子还有许多地方要诸位前辈教导。”宋允含笑微微,在门前迎客,今日来往前辈颇多,是为人情往来,他俱一一恭谦回话。宋允年轻成材,如今得势亦不骄不矜,很得江湖前辈青眼。

“周东伯,一把年纪了,还要小辈帮衬你。”

正说着,一道声音自他们身后传来,周东伯和宋允转身看去,两人看清来者,面色不由都微微一变。

只见一鬓发花白的老者带着一个少女,闲庭信步地向他们走来,老者只着一身厚布青衫,身无配物,身旁携着的少女,不过十七八岁模样,玉面凤眼,艳若琼花,却面无表情,平添几分冰霜之色。

周东伯见到他就没好脸色,高声道:“这不是风铖?闭关了这么久,终于舍得出来了?”

他这一声暗含内力,提得恰好,足以在谈笑的酒席间将诸人目光吸引而来,吉时将至,来参加喜宴的人都到得差不多,掣云门门主的名字一响起,顿成江湖众人视线中心。

风铖只笑道:“韦家小女新婚,岂有不来的道理?”

“呵呵,我以为你要在山里躲一辈子呢。毕竟你教出的好徒弟,可惹了不少祸事。”

这话堪称犀利,直刺近日江湖议论火热之事。

风铖身边不言不语的少女听到此话,忽抬眼横眉,冷冷睨来,手攥住剑柄,竟是直接几步上前,端是剑光半出,已有凄神寒骨之气!众人一怔,还未反应,少女已率先被风铖搭住肩膀。

她抿了抿唇,推剑归鞘,退到风铖身后。

“子不教,师之过。可我风铖教他的,未曾有过。”风铖未被那些话语激出情绪,只淡淡道,“他早已出师,所作所为便该自己承担。”

“不错!若他自己做的事却不敢承担,便辜负了这几年的孤雪剑之名。”洪钟般的声音自内传来,宋振从庄内迈出,大步流星地走到门前,“今日是犬子与韦小姐的大喜之日,风门主赏面,自然欢迎。”

他的面容掠过屋檐阴影,曝光在晴朗天光下,映出从额头连绵到右眼眼窝、再没入脖颈之下的瘢痕,火焰舔舐过的痕迹还十分猩红,而宋振的右眼也覆着一片浑浊白翳,不复如鹰眼般的棕金浅瞳。

他面容毁损如鬼,一手负于身后,气势却更比从前威严,外放内收,皆施放自如。

这是他自南州重伤回来后,第一次在人前出现便是这么副模样,更让人笃定,他必然在南州和虚花宗殊死一战过。

风铖心中也有些诧异,天下间宋振的武功已经是最上等,即便是钟照雪也未有他内力之深厚,何况宋振出手老辣,谁都很难轻易伤他。

他原本以为宋振这老东西在装伤揽誉,如今见宋振烧成这副模样,看起来真在南州九死一生捡回来命。

不过宋振既愿意请他进,他也不会推辞,既来之则安之,风铖负着手带少女入庄,经行周东伯,还笑眯眯挤兑人:“还是宋门主明事理,周东伯,你学着点。”

周东伯面色青了红,红了紫,怒瞪着他便要发作,还得宋允在旁圆场相劝:“周伯父,一路过来辛苦,吉时将至,我们先进去吧。”

出了小小插曲,好在风铖为人素来正直,天下第一剑门的名号还镇着,与席上许多人也相识,今日大喜之日,诸人心中虽各有心事,此时也只是相互谈笑风生、饮酒恭维。

风铖对这种场面应对自如,他带来的少女却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地吃饭,她筷子未停,吃相斯文,桌上佳肴却数半进了她肚子,见着竟是个饕餮。

这桌上的人面面相觑,有人忍不住开口问:“风门主,不知这位是?”

风铖见她如饿死鬼的吃饭架势,活像没在掣云门吃过好的,在内这样便算了,在外还这样。他脚步挪动,在桌底下踩了她一脚,面上不动声色介绍:“哦,你们没见过,这是我的三徒儿,叶之璇。”

被碾了一脚,叶之璇才停下筷子,抬起头板板正正、如念书道:“之璇见过各位前辈。”

她这张玉面上的神色却毫无波动,比起十二月的飞雪,不如说是深山寒潭里的石头,又硬又凉,叫人无法应对,一时竟无人接话。

有人哈哈一笑:“早听闻掣云门三杰皆是少年英才,如今见叶少侠,果然也是率真,不屑与人多言,一心只吃饭去。”

叶之璇问:“在饭桌上不为吃饭,那该为什么?”

那人被她不解世故地直言一噎,反而尴尬。

周东伯在隔壁桌阴阳怪气地称赞:“风铖,你收徒真是眼光独特,个个是不凡之辈啊。”

风铖眼角抽了抽,骂道:“周东伯,你有完没完了?”

未等他们掰扯,宋允已接了新娘跨盆,牵到堂前来。

席上见过韦菀的人并不多,这位江南第一的小姐常年在闺阁之中,被韦璋奉为掌上明珠,求婚之人多如牛毛,也不过在寿宴上露过面。

今日她盛妆出嫁,婚服富丽端庄,有别往日素雅清新的打扮,却非浓脂艳色的惹眼,反而婉丽楚楚,秀姿光鲜。

金饰相衬,面容生红,宋允执着新娘的手缓缓行来,俊侠才女,实为登对,诸人不禁称赞璧人一双。

两人走到堂前,韦璋已逝,宋允母亲亦不在,座上唯有宋振一人,便是作他们亲人的见证。

两人跪拜祖先,献香奉礼,再起身,宋允转过,在唱词下与韦菀相对。玉容染了妆,透出温柔的红润,韦菀仍如池中独荷,被他呵护,如梦似幻地伫立。她察觉宋允的视线,睫颤了颤,再抬起时,已是含情双目如横波。

方才牵着韦菀,此时他手心里仍残余那幸福的温度,三拜过后,他们便成了天下人见证的夫妻,厮守余生。

他的心也如二八少年震跳,两人向天地叩拜,又齐齐转身,面向宋振。他抬头,看到宋振微笑看着他们,往常冷肃深沉的面貌消弭,取而代之是为人父的欣慰与嘱咐,那一双眼睛看着他,好似天底下最为和善温柔的父亲。宋允几乎恍惚,这样的温柔,只在他还是牙牙学语的孩童时见过。

“二拜高堂€€€€”

他回神,和韦菀对着他躬身,他们的背还没弯下,一条红帛却突然在眼前飞出,他们两人俱一怔,看其如红烟一样逸散,下一刻,突兀收紧缠住他们两人的腰。

古怪的蜜香也蔓延在风中,缱绻多情,€€艳馥郁,像最醉人的酒,最遥远的乐声,想起心底最渴望的愿望,任世间最无欲无求的人闻到,也会为此动容一刻。

最喜欢这样毫无道理侵袭感官的,是一个最辛辣的人,一个江湖最让人头疼的人。

霎时,众人眼前一花,朱红身影如当日寿宴一般放肆闯入,身形飘如鬼魅,不待看清其动作,转息燕子点水,翩然落座于堂上太师椅,宛如此间主人。

一庄海棠方盛,便已沦作陪衬。

只不过,这次他身边多了一个人,一把剑。

殷怜香抿唇一笑:“错了,高堂未至,怎么能拜呢?”

第七十三章 伸雪

“殷怜香!”

名字是江湖人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它就像江湖人的武器,伴随着自己从生到死,要么沉寂,要么震耳,要么让人喜欢,要么让人厌恶。当它出现的时候,人们都会联想到关于这个名字的所有故事,所以很多人在离开江湖的时候,都会把名字抛弃。

很多人都喊过这个名字,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名字,让人想起在阳春三月时醺然,可它的主人却是一只生啖血肉的恶鬼,所以这也是一个让人恐惧的名字。

这杀入喜宴的一抹浓红,令堂中所有人为他的嚣张狂妄而悚然。殷怜香安坐其中,座上众人却如惊弓之鸟,花烛在内劲冲荡中焰火狂摇,乍然崩灭数半,哗然过后,又是一阵沉重的死寂。

而被杀气所指之人,只拿起桌上茶盏,不紧不慢地沏沫。

他怎么敢来?他怎么进来的?韦庄的护卫呢?

殷红颜色的旁边,伫立一道黛绿的影子,手上只拿着一把最寻常无奇的长剑,堂中明火恰好留照其身,足以映亮雪光一样刻骨的眼睛,与形状无情的唇峰。他比数月前瘦了些,使得更冷峻,钟照雪没在看任何人,也没做任何伪装,坦坦荡荡地站在那处,仿佛印证了与虚花宗邪人的同流合污。

宋振似早有预料,面色不生波澜,仍如山岳般静坐在高堂座上,两颗鹰眼射来,一金一白的异色,在灯笼迷红的光色下显得阴鸷。

他还浮出淡淡的、胜利的笑容:“殷怜香,你敢来,便知道是有来无回。”

夜色里,一片银光在外围如水波泛过,座中的客人也冷冷看着他们两个人,一场围猎就这样理所当然地藏在欢欣高歌的喜宴之后,毕竟血色和€€字,是同一种颜色。

宋振笃定殷怜香会来,韦菀手执醉生六道,却要嫁给他的儿子了,殷怜香一定会来。只要他来了,只有死路一条,即便他有通天本事。

因为这场宴会的数百名江湖高手,足以让他毙命。

现在胜券在握、万无一失,所以他更不急于动手,他想欣赏殷怜香临死之前顽抗的手段。在众人面前了结虚花宗宗主,是他为自己登顶加冕的最后一步。

殷怜香也微笑:“我迟早会来,你还欠我一只眼睛、一条命!不过,我现在不着急讨拿,因为韦小姐还没成完亲,既然我来了,他们也可以拜高堂了。”

“荒谬。”宋振震声道,“你算什么东西?你杀了她的父亲,竟还有脸说出这种话。”

看到殷怜香和钟照雪的出现,韦菀也面色苍白,一瞬间体温冰凉,如遭雷击般僵立。她的手被宋允紧紧牵住,将她整个人护在身后,方才捆住他们腰上的红帛已经被殷怜香收回袖内。现在他们距离殷怜香只有十步之遥,是一个很危险的距离。

“你既然如此有恃无恐,不如听我讲一个故事。”

“如果是你最后的遗言,那我也不妨留给你苟活几刻。”

殷怜香哂笑,从怀里拿出一个手镯,举高予众人看清:那是一个原本金质璨然的手镯,可久经岁月的刮磨,已经变得很古旧,雕刻精细的纹路里渗进了血,沉淀出暗红的斑驳。

看到这只熟悉的手镯,宋振在记忆中寻到它的来路,微微皱起眉,这只镯子本应该早已在飞花雨手中销毁,而飞花雨今日也没有来。他在山顶围剿殷怜香那日后就离开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是什么?”有人忍不住问。

“这是白鹤双剑的遗物。”

白鹤双剑的名字如石头,在席间落出涟漪,捆绑着另一个让人趋之若鹜的东西。

“他们的遗物?白鹤双剑已经死了十四年了,你从哪里拿到他们的遗物?”

殷怜香把玩着手中的镯子,它已经被擦拭得很干净,所以在光下也有一点温润的金贵,曾在一节玉白的手腕上晃荡。现在他痴痴看着那一点旧日的颜色,将其依偎在颊边,合上眼,回忆余温。

“韦璋受白鹤双剑之托保存醉生六道,是为挚交。如今他死了,他女儿的婚事,若由白鹤双剑代高堂,也并无不可。”

殷怜香长睫笼下一片阴影,唇峰一扯,露出一道讥诮阴冷的笑意:“白鹤双剑已故,而我是他们的儿子,只要宋少侠和韦小姐肯喊我一声爹,我倒也愿意代白鹤双剑……”

“住口!”话未说完,已有人勃然大怒,抬掌震碎半桌瓷盘,“邪教妖人,竟敢胡乱攀扯,编造谎言!”

他最血气易怒,见周身无人动作,显然已经被殷怜香的三言两语骇住,他笃定这是妖言,起身跨步就要抽刀,殷怜香仍合着眼,丝毫不觉。当他逼近时,宋振忽抛出手中茶盏飞去,在接近砸向他们的一瞬,骤然破碎成粉!

没有人看清那是一个怎样奇诡的角度,不如说这天底下除了邪功外,不可能有这种鬼魅的武功。当那人的刀出鞘时,殷怜香从袖中滑出的横刀,却已经贯穿了那人的喉咙。

飞来的茶盏未能抵御倾斜一分,便被刀气震碎。

那横刀很薄很直,刺进人的喉咙时,连一滴血也没有滑出来,好像抽刀之后,骨肉还能严丝合缝地接回去。

但殷怜香一横刀刃,生搅一圈,平切而过,一颗头颅就跌倒了地面,血从切口喷流,顿时染红一地牙白的砖。

殷怜香慢慢道:“我最讨厌有人打断我说话。”

他艳色的眉眼,朱红的唇,煽情的笑容,在尸首前如点煞的修罗,却摄魂落魄,让人的心冷下去,血却很热起来。

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按下那把刀,钟照雪的声音似初化的雪,虽然还留有原本的冰凉,却绝不寒冷:“你答应我今日绝不滥杀。”

殷怜香目珠微动,竟依言放下刀:“你说的每句话,我都会记得。”

“钟照雪,你助纣为虐,如今你师父在此,还不知回头?”

又是这样的斥责和诘问,这些时日简直听腻了、听倦了,翻来倒去地讲,翻来倒去地提醒他的身份、他的立场、他的对错。

钟照雪抬起头,席间许许多多张相识的面孔,这种目光刺骨如让人千疮百孔的武器,但他足够磊落,所以无法伤害他。他目光最终落到风铖的面上,没有恨铁不成钢,没有愤怒或失望,风铖和他对视的一眼,他已经读懂了其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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