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這是什麼見鬼的蠻荒地帶! 他不過是倒楣的帶個白痴菜鳥和一個身負重傷的過時警探, 來調查一個漂亮得不像是毒梟的小女人, 這些野蠻人有必要人手一槍的指著他的鼻子, 稈人民公僕當成「全民公敵」嗎? 還有這個該死的女人也是! 面對足以將她撕成碎片的龐大猩猩,她溫柔的像個慈愛的母親; 面對好心想救她一命的他,卻只會張牙舞爪的怒吼, 難道他比那些猩猩、花豹、獅子……還更具危險性嗎? 當她把動物的安危擺在他的愛,甚至她的生命之前, 他懊惱的發現,她自始至終就沒將他包括在她的生命里, 既然她不可能跟他回紐約,那他留下來總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