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趙家的兵。」只有這個目的。
原來拒絕三公主陶于薇而求娶長公主陶于燕的天耀城城主,竟是眼前冷厲的前南越國大皇子。
「也許另尋他途,我們多花幾年訓練,總會養出不亞于趙家的兵馬。」他們需要的是時間,急于求成反而落下風。
「來不及,趙家兵強馬壯,在戰場上磨練出的趙家軍是一柄柄以一敵十的鋒利長劍,他們驚人的實力出乎所有人的想象,是一支能深入敵營的兵。」趙家軍是他的首要目標,陶于燕不過是借口。
和前世一樣,借著和長公主聯姻取得趙家軍的忠心,已故的趙皇後是趙家人心頭上抹滅不去的朱砂痣,他們會為守護皇後之女而使出全力一拚,只求不負忠義。
「可是……」他不再考慮一下嗎?娶那種女子為妻,即使有朝一日真能報仇雪恨,怕也不能輕易擺月兌。
氣死倒也不至于,但拖上行事囂張、任性妄為的驕縱妻子,他下半輩子也毀了,對方有旭川國皇上和趙家當靠山,他跟活在水深火熱有何不同,這是絕了自己的生路呀!
「天耀城容納不了五十萬的兵,另闢新城恐引起各國君主的不安,在我們未成氣候前就派兵滅了,所以我們即使有銀子養得起龐大的軍隊也無處安置。」他的力量不夠強大。
白文昭沉默。五十萬的兵的確多了點,趙家人很聰明,用朝廷的軍餉養自家的兵。
梆瞻面色微冷的說︰「長公主的容貌甚美,已有多名世族子弟詢問,再嫁是必然的,若我們未能及時把握良機,錯失她,同時也會失去威武侯和定威將軍手中的兵權。」
趙寧、趙恪案子倆是趙家軍的主心骨,一侯爺,一將軍,主掌東南大軍。
趙寧是趙皇後一母同胞的兄弟,他向來敬愛長姊,為她的早死感到萬分悲痛,立誓要護住姊姊的孩子一生。
「娶了流落民間多年的三公主不是一樣能借到兵,趙家人再固執也是旭川國的將士,皇上聖旨一下莫敢不從……」他還是覺得大皇子走了歪路,有不听皇命調動的兵嗎?除非想謀反,自立為主。
白文昭倒是想差,在這多國割據的混亂時代,擁有純正血統的皇室成員不見得就能掌控實權,錢、權、人皆備的人才是真正的帝王,連皇上都得向他們低頭,好言相待。
在旭川國,擁有五十萬大軍的趙家是勢力優于皇權的絕對強權,他們雖然忠心耿耿,滿腔熱血,可是對于皇上的調派卻有自己的想法,听或不听,全在于他們想怎麼做,皇上只是提供糧草的「買家」,唯有在國家有難時趙家軍才會傾巢而出,抵御外侮。
但是有一股新勢力悄悄崛起卻無人察覺,那便是以走私致富,如今在周邊各國暗立據點的陶于薇。
知情的人曉得她賺得多,財富多到可以媲美國庫,可是只有經手的人才知道她究竟有多富有,絕非「富可敵國」四個字可形容,連精于運算的她也要算上十天半個月才算得清這些年累積的身家。
說得白一點,她只要拿出三分之一的藏銀就能養活五十萬的軍隊十年,其中還不用賣地、賣鋪子,光只是她賺的錢而已,她也是唯一有本錢和天耀城叫陣的財女、地下財後。
陶于薇從來都不傻,她的走私事業遍及十來國,為了避免風險,也是擔心被戰事波及,她在每一國都有購地置產,並在隱秘的山頭挖空山月復藏金藏銀,以及大量的糧食。
狡兔有三窟,所以一個國家內她至少有三到五座藏金窟,既是放銀子也能住人,待上三、五年也不會餓死。
由此推算,她的銀子多到不可計數的程度,即使不嫁人,她也能舒舒服服地過完這輩子,不用靠男人吃飯,但這些葛瞻都不知道。
「不行,這一次我不能再害她!」葛瞻忽地一揚高聲,反常的行徑令白文昭與華景春為之一怔。
第3章(2)
「這一次?」什麼意思?
發覺情緒過于激動,葛瞻沉著臉,目露銳光,「我是說和旭川國長公主的婚事不能出任何紕漏,務必要達成。」
是這樣嗎?總感覺有哪里不對勁的白文昭內心狐疑,「不容易吧!梆爺,你剛拒絕人家口頭上的提親,現在又要求娶另一個女兒為妻,雖然你是天耀城的銀月城主,可沒這樣坑人的,有哪個父親肯吃這個暗虧——」
「誰是天耀城城主,快報上名來,不用躲了,我瞧見你,有膽退婚,沒膽見人嗎?」
砰!
風月酒樓二樓的某處包廂門被人由外而內的踢開,這一腳的力道十分驚人,由內拉開的門撞上牆又彈回去,木制門框晃個不停,連接門板處甚至出現裂痕。雖然沒什麼太大損害,但門上有一個很明顯的女子鞋印,這要踢在人的身上,恐怕是非傷即殘。
不過最叫白文昭、華景春驚訝的不是忽然闖進包廂的這群人,而是反應相當敏捷的葛瞻,在听到女子從外傳來的甜軟嬌斥時,他已一手探向懷內,將黃金打造的鷹形面具戴在臉上,並擊出掌氣將落下的木頭碎塊打飛。
他在保護那名帶頭闖進來的嬌嬌女。
很意外,很錯愕,很驚悚,很……說不上來的詭異,他的舉動太古怪了,叫人深深不解。
沒有武功底子的人看不出他使出的勁道多和緩,全為護住說話的女子,唯恐她收到一絲傷害。
這對平常人而言不算什麼,習武之人本該濟弱扶傾,可是對冷漠不管他人死活的葛瞻而言,那簡直是不可思議,根本不像他會做的事。
他中邪了。這是那兩人一致的想法。
「你們誰是天耀城的城主,苦主親自上門來討公道,是男人就站出來!」她陶于薇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她要用金錁子、銀角子把他砸成釋迦摩尼佛,讓他上西方念阿彌陀佛去。
「你們怎麼能隨意進別人的包廂,大呼小叫的擾人安寧,旭川國的女人太無禮了,與潑婦無異!」身材高大的華景春往前一站,仗著黑熊一樣的壯軀想威恫人。
偏偏他眼前的女子不怕他,伸出縴白如玉的指直戳他的胸,把他戳得臉紅、連連倒退。
「你是天耀城城主?」
「我不是——」不等他說完,一記蓮花掃腿朝他小腿最脆弱的穴位一踢,他頓時痛得差點喊娘了。
「不是你說什麼廢話,強出頭的人死得快,別當我好糊弄,等姊一出手就曉得你一身皮肉多少斤兩。」不是正主兒插什麼嘴,白費她的功夫。
姊?鷹形面具下的唇角往上一勾,微露似喜似憂的淺淺笑紋,柔化了剛硬方正的冷冽。
「為什麼會曉得多少兩呢?」一旁年約十五歲的清秀男孩,尖細的嗓音順著主子的話尾一接,一搭一唱搭配得恰到好處。
是非不分的小寶唯主子是從,鬼點子多的他滑溜得像條蛇,嘴甜機伶,八面玲瓏,主子說什麼就是什麼,主子要他做什麼就做什麼,絕無二話,忠犬般的小苞班。
他本來是受人欺侮的小太監,五歲入宮,從洗恭桶開始做起,熬了幾年跟了個御膳房做事的老太監,他管老太監叫干爹,受其庇護,過得有滋有味,小日子滋潤得很。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一日老太監暴斃在井邊,失去依靠的小寶便成了眾人發泄不滿的對象,動輒打罵是常有的事,還常常不給他飯吃,把他餓得只能啃生菜葉。
陶于薇入宮後瞧見傷痕累累、氣若游絲的他被一群太監、宮女壓趴在地下,吃他們用腳踩扁、烏漆抹黑的肉包子,最恨欺善怕惡的她使出市井賤招,一人賞他們一腳,再罰每人吞二十顆肉包子,吃到撐也不許吐出來,浪費糧食會被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