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元寶私奔 第3頁

但為了母女日後的前程,薛姣暫時忍耐,將女嬰交給嫂子帶到鄉下扶養,懷里抱著偷買來的男嬰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請滿月酒當天讓男嬰公開亮相之外,薛姣以一連串的迷這說法杜絕旁人親近她的「兒子」,連金乞兒都不例外。

金乞兒這一生最愛的就是黃澄澄的金塊、金元寶,理所當然,他為剛出世的寶貝「兒子」取名︰金元寶!

孩子滿周歲時,薛姣以身體不適為由,抱著男嬰回娘家一住三個月,重回夫家時抱著的是自己親生、穿著男童服飾、貨真價實的金元寶。一直過了十二年,薛姣終于如願生下香火子金富國,才公開這個秘密,讓元寶恢女兒身,但起步已晚,過了適合纏足的年齡,元寶的一雙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場上一開始就注定會輸,沒有一個好家世的青年才俊願娶一個大腳新娘。

俗話說「勤能補拙」,先天條件已經差,假使能夠在婦德、婦工上頭多費點心思學習,好歹培養一項值得宣揚的專才,或許還有一線希望。但不知是元寶天生資質太差,還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縱容,她什麼都學,卻是什麼都不精。

元寶的個性樂觀又現實,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們若取笑她一雙天足,她除了找機會連本帶利的修理她們一頓之外,可不會羨慕人家的二寸公蓮,她親眼見過幾位姊妹在纏足時所吃的苦頭,以及纏足之後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遼闊,一雙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無法諒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沒有選擇權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軌道。對所有錯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潛意識的會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來比喻金明珠的織布天才,一點也不為過,她所織出來的綾羅綢緞之輕柔明麗,正是那所謂的「一狐之腋」,她被封為杭州第一織女,身價不同凡響,蘇杭一帶的絲織業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這一顆價值連城的明珠。

金乞兒很清楚這個女兒的不平凡,所以開價很,高已回絕了三家織紡,等最識貨的買主出現。

而今元寶知道,這位「散財女婿」終于現身,九成九老爹會應允,有好戲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為快。

金明珠在丫頭香兒的扶持下姍姍走來。

元寶一見就有氣,「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蓮似的,不讓丫頭扶著就不會走路啦?作怪!」她娘親和至交默嬋也是金蓮一雙,不照樣行走如雲。

彷佛要和元寶的形象作一個明顯的對比似的,金明珠的一舉一動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會規範下的大家閨秀模樣。就因為太標準化了,反而缺少個人色彩,元寶于是奉送她一個外號︰石頭明珠。

「幾日不見,你的腳是扭傷還是燙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寶嘖嘖有聲,以同情的口吻說︰「保重點,如今你可是爹的貴重資產之一,全杭州的貴公子欲求的『賢妻』最佳人選。誰娶了你,這輩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驕矜的端坐如儀,不動膝,不搖裙。

「一個人有可取之處,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氣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勝過『滯銷品』多多。」她輕聲細語,連牙齒都未露出,罵起人來卻是刀刀見血。

元寶一向皮厚,給人損兩句無關痛癢。事實上,生在女兒國,上無兄長可撒嬌,父親又是認錢不認女兒,金家的女千金們個個有一套自保之道,縱使生得是百媚千嬌,連只螞蟻都踩不死,卻沒一個好欺負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個人著是不曉得虛懷若谷的道理,遲早會受人鄙棄,對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寶出口成章,亳不猶疑,顯然姊妹之間時常有機會「訓練口才」,反應快得很。

「不必你貓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煩惱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才子配佳人,瘸驢對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楮都不眨。

元寶卻得意起來,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認自己是『瘸驢』,正好配上陳菊如那個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說什麼?」明珠喃喃的搖頭。元寶向來消息靈通,但也不該靈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緊,莫名其妙的害怕起來。

元寶那晶亮的、狡獪的、邪氣的眼光,可有些幸災樂禍?

「陳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號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過,詳情如何還有待我來解說。」元寶眼楮發亮,頗為得意似的。

「陳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織坊『錦織坊』就是他的。此人性喜漁色,納妾的速度比咱們老爹快上十位,兒子、女兒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來說媒,意圖迎娶金金家最值錢的那顆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禮數,任由老爹開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繼室。」

「我不答應。」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懷總是詩,誰願嫁一個糟老頭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寶有些同情她,只有一點點喔!

「爹會拒絕的,」明珠努力鎮定自己,夸張的掩飾內心的悲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姊,你都高齡十九啦!」元寶似笑非笑的。「如果早兩年,老爹可能會拒絕,不過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別說女兒,老婆他都肯賣。」

「你太邪惡了!」明珠狠狠的說道。

「你高尚、你矯情,可也別想老爹會感動。」

「我壓根兒不相信你對我所提的每一個字。」

元寶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著吧!很快會有人請你去前廳走一趟。」

她漫不經心的拋下一團謎題給明珠,沒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籃里挑了一個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拋,「香兒,接著。吃吧!別客氣,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東西。」元寶自己也揀了一個來吃,很甜嘛!蔡頭那老賊就是欠人教訓。

「多謝五小姐。」香兒生性機靈,知曉五小姐是有本領的,萬一金明珠的婚事屬實,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兒改變主意的人,唯有眼前這位五小姐,所以香兒頗為明珠著急,心知斷不能開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內剛的性子,今生取不屑與金元寶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麼嚴重的字眼。不錯,金明珠就是對這個小自己一個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順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極。也難怪,像她這樣道德觀嚴謹、有點拘泥僵化的標準千金小姐,對于一個突變異種,自然是無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貴的心靈。

元寶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時,果然有一名僕婦送茶葉給元寶,順便請四小姐去見老爺。

金明珠臨走之前瞪了元寶一眼,她看到元寶手中把玩著一包上等茶葉,還吩咐巧雲拿銀罐子裝好,並叮嚀她鎖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親為何專寵金元寶?把她寵壞了,對誰有好處?

假使她曉得父親也是受人威脅,心里就會好過多了。

要說元寶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現自我而已,這歸功〈或歸咎〉于她小時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輕女,老娘的現實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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