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躲貓貓 第23頁

他煩亂地低咆。「我們現在說的是莊子維的問題,而不是……」

「我就是在告訴你,我會答應跟莊子維相親,除了是受不了我爸媽的日夜叨念外,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你。」她插口截斷他的話。「你以為我沒有想過停止愛你嗎?可是我做不到。你曉不曉得我去相親的時候都想著什麼?我在想,我快三十了,再多的白馬王子夢想也該醒了,我要認清楚你不可能接受我。可是另一方面我又好渴望你會突然出現,就像童話故事里的王子一樣來將我帶走,那個時候的我同樣是分裂的。」

「對不起,我不知道,對不起……」他幾乎不敢看她的眼楮,兩人相識三年多,不算短了。

那套天藍色褲裝,她已經連續穿了一個多禮拜,把它當成寶一樣,只因為那是他送的。

但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為何忽然興起替她買衣服的念頭,就好像他對待冬冬一樣……不知不覺間,袁媛在他心底的分量已經和冬冬並列了。

然而,一個人只有一顆心,不該愛兩個人,這是錯誤的。

「不要跟我說抱歉,愛你是我自願的,我的心告訴我要愛你,連我自己都控制不住。」她同意跟別人結婚,甚至發喜帖給他,就是為了要刺激他。

在這段感情里,她使了很多她不敢說出口的手段。

他揉著太陽穴,為什麼話題要轉到愛不愛上頭來?明明他們在討論的是她包庇威脅犯的事情。

「小媛,這些事我們以後再說好不好?先談莊子維和他老婆,他們威脅妳是事實,我們也向警局備案了,事情已經不是妳說算了就能算了的。」

「我就是在告訴你我為什麼不想追究下去。因為我能體會到他們心里的掙扎,換作我是莊太太,老公在我懷孕時這樣待我,我一樣會發瘋;我若是莊子維,也肯定舍不得老婆因一時糊涂而坐牢。結論就是,他們夫妻太愛對方,又溝通不良,所以導致一連串的麻煩。這也不是什麼罪無可恕的事,所以我決定將一切當粉筆字,一把抹掉。」

愛讓人瘋狂,因此她願意給別人重新再來的機會,可是……

「警局那邊怎麼辦?」

「放著,讓時間將檔案蒙上塵埃,像這種小案子,我相信要不了一年半載,誰也不會記起它。」

「妳要我欺騙我那些老同事?」這種不講義氣的事他怎麼可能做得出來?

「那就擺平它,我知道你有管道。」

「我最痛恨使用特權。」

她看著他,眼中有淚水在充盈,但更多的是堅持。「你也可以選擇將我供出去,就當我報假案好了。」

「妳……」他怒哼一聲,甩頭走人。談不下去了,她用自己逼他,而他……永遠不會舍得傷害她。

她望著他燃著怒火的背影越走越遠、逐漸消失,好想撲過去、好想問他,他們還能不能繼續下去?

可是她不敢,一來,她答應了莊子維,她不能言而無信。二來,他剛才成串的道歉讓她體認到,不管他們的距離再近,他可以為她買衣服,可以陪伴她、保護她、寵溺她……唯獨,他不能愛她。

不是不愛,是不能。他不願意對不起冬冬,只好向她說抱歉。

為什麼她要愛上這樣一個固執不通的男人?偏偏,她到現在還是佩服他的專一。他的拒絕不止沒有減輕她對他的愛,反而更令其加深了幾分。

有人說,單方面的愛情不可能長久,因為愛情只是一種賀爾蒙失調,隨著時間的流逝,再熾烈的愛情也會化為平淡。

但她對鄭士衷的愛已經持續了三年多,還在加溫中,究竟要到什麼時候這份愛才會淡下來?

她又想起了第一次在小鮑園里,她向他搭訕,問他為什麼老是坐在秋千上發呆?他說他在悼念已逝的未婚妻,他在小鮑園里向冬冬求婚,冬冬答應了,他們約定婚後要生四個孩子,兩男兩女,湊成雙「好」。但也是在那個小鮑園里,他永遠失去了冬冬。

「嗚嗚……」袁媛抱著頭坐在地上,淚水像春天的梅雨,滴滴答答落個不停。

他忘記了,想要四個孩子的人是他……他的願望,她發誓要替他實現,但是他不記得了,所以就算她想要幫助他夢想成真,也已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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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兩天、三天……袁媛自那天在辦公室跟鄭士衷說開心事,鬧得不歡而散後,至今五天,他沒再找過她,她打電話給他,也只能留言。

五天的時間已足夠修改師傅把鄭士衷送她的衣服補好,補得天衣無縫。

今天,她去拿修補好的衣服,忍不住贊嘆師傅的手藝精湛。

她馬上換上天藍色的褲裝,衣服還是跟以前一樣,卻不知鄭士衷是否還記得當天為她買衣服時的心情?

她並不在乎他繼續愛著冬冬,思念已故的愛人,跟再談一段新戀情是兩碼子事。

但鄭士衷很固執地認為一生只能愛一次,一顆心只能愛一個人;哪怕戀人已逝,情不變,否則就是負心。

如果照他的想法,這個世界上所有展開第二春的人都是無情人了。

毖婦不能再嫁、鰥夫不得再娶,這跟封建時期,男人用一塊貞節牌坊綁住一個女人的終生幸福有何差別?

以前,他們曾經一同出游,到大甲參觀三級古跡林春娘女士的貞節牌坊,也看過金門的邱良功母節孝坊;那時他很感慨地說,每一座貞節牌坊都是用女人無數的青春跟血汗鑄成的。

她問過他,贊不贊成守貞守節這種事,他大笑地說︰「我太爺爺、爺爺、爸爸、到我都干過警察,我爺爺因公殉職,女乃女乃守寡養大我爸,後來我爸也殉職了,留下我媽,繼續守寡養我,我女乃女乃說女人就是要守貞,我才不管,守不守是個人的事,我二十歲的時候我媽才三十八耶!守到死,孤伶伶一個,多可怕?所以女乃女乃一死,我就從老家把我媽接出來,讓她去讀國中、高中,一直到上空大,認識了劉叔叔,她還不敢讓我知道,其實天大的規矩能比一個活人的快樂重要嗎?我直接就幫他們把婚禮辦了,送他們去度蜜月,人生就是要快活。」而年前,他母親過世,繼父才六十出頭,他也告訴繼父,如果寂寞想找老伴,只管加油,不必顧慮他。

她還記得他當時的驕傲,那種敢跟天爭的氣勢令她深深迷戀不已。

如果他可以認同母親再嫁,為什麼無法在思念亡故的未婚妻同時,再接受她的愛?

是因為她終究不是他真正心愛的人嗎?可是這套衣服怎麼解釋?他不送女孩子東西的,除非是心里真正在乎的人。

新歡始終不如舊愛嗎?

三年多的感情和追逐,到頭來終究是一場空?

她想放棄了,她好累,但就像她每天打開衣櫃,看著整排的衣服,還是這套天藍色的褲裝最順心一樣,她的心不受她控制,就是想他,又能怎麼辦?

靜待時間把感情沖淡?或許吧!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永遠不變的,蒼海都能變桑田,更何況是一份感情。

只是她不曉得,待情愛轉薄的時候,她是否已是發白齒搖?

突然——

「半夜醒來,看著你熟睡面容,規律的呼吸,像是無憂的孩童,我是如此深愛著你,輕輕擁你在懷中,突然有個念頭,和你生個baby,那有多快樂……」

這首葉歡的《你的寶貝》是她的手機鈴聲,也是她心底最深切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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