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修個車要二十萬?打劫呀! 早知道就不該刮他的車,踹他的保險桿…… 這下可好了,被逮個正著。 沒辦法,只好找工作,兼幾個差, 盡快賠給人家就是了。 怎麼會這樣--先是潘朗瑟,後是盧廷南? 我什麼也沒做, 怎麼會無端惹得人家女友的敵視? 而潘朗瑟又口口聲聲說要主導我的生活! 我到底被卷入什麼樣的復雜關系?